“沒錯。”凌池點點頭:“自從那日拿到地契和房契,就再沒見過。不過李捕頭送去的點心很好吃,多謝了。”
“應該的,應該的。”李公甫有些尷尬地道:“當日不知凌公子是高人,怠慢了凌公子,沒想到凌公子心胸寬廣,不但沒跟我計較,還幫了我那麼大的忙,於情於理,我都應該道謝。”
凌池微微一笑:“李捕頭客氣了,我也不過適逢其會罷了。”
兩人正閒聊時,敲門聲又響了起來,李公甫言語一頓,道:“肯定是我小舅子回來了,凌公子稍坐,我去開門。”
凌池含笑點頭。
不久,大門敞開,李公甫的聲音傳來:“漢文,今天又去哪玩了?”
“姐夫,我不是玩,是給老師送年禮去了。”許仙的聲音傳了過來。
“進來吧!今天家裡來客人了,跟我去見見客人。”
“客人?什麼客人這麼讓姐夫重視?”
“清波門凌府的公子,快跟我來。”
凌池聽着兩人對話,露出一絲玩味的微笑。
李公甫很快就拉着許仙走進來:“凌公子,這是我小舅子許仙,字漢文。讀過幾年聖賢書,目前在藥鋪當學徒,以後還請凌公子多關照。”
凌池輕笑一聲:“能讓李捕頭當着我的面說出關照的話,看來李捕頭很看重這位小舅子啊!”
李公甫乾笑兩聲:“漢文是許家獨苗,我當然希望他以後能爲許家開枝散葉,光宗耀祖。”
凌池微微一笑,仔細打量着許仙。雖然當初已經見過許仙一次了,但並沒有細細打量,此時一看,這許仙竟是和葉童有八九分相似,只是皮膚要黑一些,身子也更健壯一些。葉童就算女扮男裝,也有掩蓋不住的柔弱感,而許仙身上就沒有了,但的確是眉清目秀,要是換上女裝,妥妥的女裝大佬。
凌池點點頭,微笑道:“許公子倒是眉清目秀,想必不少年輕姑娘喜歡吧!”
這突如其來的誇獎讓許仙臉一紅,連忙道:“凌公子過獎,我不過是一個窮小子,哪會有姑娘家喜歡。”
凌池搖搖頭,道:“窮不可怕,可怕的是又窮又懶還好高騖遠。你既然正在藥鋪做學徒,想必以後是想自己開藥鋪,我問你,你學了多久?學得如何?”
“只學了三個月而已,目前剛剛學完識別藥物,下一步會學藥效和對症下藥。”許仙說道:“老師說我悟性很好,以後會是個好大夫。”
“那就好。”凌池點點頭,道:“不爲良相,當爲良醫。若是日後能活人無數,也是功德一件。我與你姐夫有些交情,既然你姐夫開口求到我身上,我也不能沒有表示。”頓了頓:“這樣吧!待你出師之後,我可以出錢幫你開一間藥鋪,以後藥鋪的三成收益歸我,剩下的都歸你。若是以後錢賺的多了,想要把藥鋪買下來,也可以找我商談,我不會阻攔。”
“哎呀!這好!這太好了!”李公甫大喜過望,急忙說道:“漢文,還不快謝謝凌公子。”
許仙也沒想到凌池真的願意幫自己的忙,而且許下了這麼大的好處。這就相當於現代的醫學院學生纔剛學了沒幾個月,就有當地大佬出錢、出店鋪,只等他畢業後就能開上藥店,所需要付出的僅僅是要點收益的30%,而且以後錢賺的多了,還可以把店鋪盤下來,那樣以後的收益就都歸自己了。
這種好事,基本可以稱之爲窮屌絲醫學院學生的夢想了。許仙沒想到自己會有這等機緣,急忙向凌池躬身一禮:“多謝凌公子慷慨相助,許仙定不叫凌公子失望。”
“免禮。”凌池微微一笑:“如果開藥鋪的話,你想在哪裡開?”
“如果可以選的話,我希望不要離姐姐和姐夫家太遠。”許仙說道:“這樣,遇到意外的時候,也來得及趕到。”
“胡說什麼!”李公甫拍了一下許仙的後腦勺:“我和你姐姐身體好着呢!哪會有什麼意外!”
許仙被拍的一個踉蹌,苦笑道:“姐夫,我不是那個意思,只是想遇到事情的時候,彼此都可以及時趕到。”
“但是真遇到意外,也的確能儘快趕到現場。”凌池說道:“也好,你們以後可以在附近打聽打聽哪裡有出售的店鋪,只要你們自己滿意,我會出資買下來,只等許仙學有所成,便將藥鋪開起來。”
“多謝凌公子。”許仙再次行了個大禮。
李公甫笑容滿面:“好,太好了,這樣我這個姐夫就算對你姐姐和已故的丈人、丈母孃有個交代了。”
“……”氣氛突然變了,凌池和蘇媚、小青都用讚賞的目光看着李公甫,許仙卻鼻子一酸,對李公甫行了個大禮:“多謝姐夫這些年對姐姐和漢文的照顧。”
“哎?哎哎哎,這是幹什麼?”李公甫也不知道許仙是哪根筋不對,怎麼突然就對自己這麼感激了?“你小子是不是喝多了?”
李公甫這種反應更顯出了他品格的寶貴,凌池感慨道:“李捕頭,你是個真男人,好漢子。”
“凌公子,你說什麼呢?怎麼你們一個個都變得這麼奇怪?到底怎麼了?”李公甫越來越納悶了:“你們不是拿我當傻子了吧?”
一陣沉靜,隨即大笑聲響徹前廳。
……
不久,端來茶點的許嬌容聽完許仙的講述,頓時眼睛一紅,給凌池跪了下來:“多謝凌公子。”
“李夫人這是做什麼?快起來。”凌池對小青使了個眼神,小青立即起身把許嬌容扶起來:“李夫人請起,我家少爺不喜這些俗禮。”
許嬌容已是淚流滿面:“我……我真不知道怎麼感謝凌公子,我許家就漢文這一個男丁,他以後要是能有出息,許家的列祖列宗也就能含笑九泉了。”
凌池嘆道:“真是長姐如母,許仙,你一定要好好學習藥理,日後做一個好大夫,莫要辜負你姐姐和姐夫的苦心。”
許仙已是眼含熱淚,連連點頭,上前挽着許嬌容的手臂:“姐姐,你放心,我一定會好好學習,以後有了出息,一定會好好孝敬你和姐夫。”
“孝敬你姐姐就行了,我就不用了。”李公甫說道:“咱們男子漢大丈夫,本來就應該養家餬口,姐夫沒什麼本事,不能讓你姐姐過好日子,你以後有了出息,別忘了你姐姐就好。”
“怎麼會呢!”許仙擦擦眼淚,道:“姐夫,你在公門當差,一定要注意安全,你和姐姐一定要白頭偕老。”
“這話我愛聽,哈哈哈。”李公甫大笑。
凌池輕笑一聲,對李公甫這種性子是愈發喜愛了,這是一個有擔當的男人。
不過他幫許仙並不是因爲和李公甫有什麼交情,而是爲了補償。
因爲他的出現,一千七百年前的小牧童沒有救下白素貞,所以就沒有了這段人妖之戀,凌池在天庭當了幾年的仙官,多少對因果業力有些感悟,既然他無意間搶了許仙的機緣,自然要對許仙予以補償。
就像白素貞明明想要得個正果,卻因爲一千七百年前被小牧童所救的這段恩情,不得不去償還。要成仙得道,必須了卻一切因果,不然就算能成仙得道,未來成就也會步履維艱。
簡單來說,因果就是泥沼,你不擺脫泥沼,就別想往前走,不但走不了,反而會越陷越深。所以修仙之人格外注重因果,哪怕凌池有廚神系統,並不會受到影響,但白得了個白素貞,哪怕是出於補償心理,給許仙一點幫助也是應該的。
不過是一間店鋪而已,實在不算什麼。
……
在李公甫家坐了不久,凌池就和蘇媚、小青離開了,原本許嬌容還想讓他們吃了飯再走,但凌池卻搖了搖頭,然後小青替他扮了黑臉:“我家少爺不習慣吃外面的東西。”
這話讓許嬌容很是尷尬,卻也表示理解。畢竟普通老百姓家裡能吃什麼好東西?無非是粗茶淡飯罷了,雖然快過年了,能吃點肉,口味也只是一般般,而凌池住着凌府,每天肯定是山珍海味的吃着,自然不習慣在外面吃東西。
“那我們就不留凌公子了,凌公子慢走。”
凌池微笑道:“若是看好了店鋪,便去凌府說一聲,我會派人把鋪子買下來的。”
“多謝凌公子。”
目送凌池三人離開後,許嬌容感慨道:“凌公子真是我們的貴人,公甫,以後凌公子要是遇到點需要跑腿的小事,你可要多出點力。”
“這事你就不要管了,我會安排。”李公甫說道:“進屋吧!我這回來還沒吃飯,餓死了。”
要是以前,許嬌容肯定會煩躁的說一句:“就知道吃。”
但現在,許嬌容卻頗爲溫柔的說道:“我這就去做飯。漢文,天冷,你去打一壺酒,一會兒陪你姐夫喝兩杯。”
許仙點點頭:“我這就去。”
李公甫:⊙(?◇?)?
今天這是怎麼了?難道我在做夢?
李公甫懷疑人生.jpg
……
凌池本以爲要買鋪子肯定是年後的事了,沒想到第二天上午,李公甫就跑了過來:“凌公子,我找到合適的鋪子了。”
“……”
也是湊巧,剛好有個外地在這裡開雜貨鋪的老闆年事已高,想着落葉歸根,就想把店鋪盤出去,只是價錢一直沒有談攏,李公甫一打聽,就知道有戲,然後問了價格之後,這就跑過來問凌池的意見。
“二百兩銀子?”凌池點點頭:“可以。”
以錢塘縣的房價來說,這個價格還算公道,凌池也沒有還價的打算,直接拿出二十兩黃金交給李公甫:“李捕頭去把店鋪買下來吧!稍後把文書和房契拿來給我就好。”
“這……凌公子你不去?李公甫看着二十兩黃金,有點緊張。”
凌池微微一笑,道:“我信得過你。”
這句話讓李公甫生出一種士爲知己者死的衝動。雙手接過金子,李公甫道:“凌公子放心,我一定把這事辦好。”
凌池含笑點頭。
……
李公甫是個值得信任的人,再加上他是衙門的捕頭,自然在衙門好說話,沒用多少時間,李公甫就把這間店鋪盤了下來,並在衙門做好了交易憑證。還不到傍晚,李公甫就拿着店鋪的房契回到凌府:“凌公子,鋪子買好了,手續也都辦下來了。這是房契,還請凌公子過目。”
“李捕頭辛苦了。”見李公甫風塵僕僕的樣子,凌池對丫鬟道:“帶李捕頭去洗漱一番,再準備一桌酒菜,我要招待李捕頭。”
“凌公子,不用了,不用了。”李公甫連忙推拒:“這是我分內之事,酒菜就不用了。”
凌池微微一笑:“我的邀請,李捕頭也要拒絕?”
“……”李公甫沒話說了,抱拳拱手,跟着丫鬟洗漱去了。
凌池看了看房契,這是一間上下兩層,每層都有八十平米的鋪子,位置很不錯,前後左右都有住家戶,人流量也足夠,只要藥鋪開起來,來看病、拿藥的客人應該不會少。
醫藥業向來都是暴利的行業,哪怕是再心善的大夫,給窮人看病開藥,利潤至少也有一倍以上,要是給有錢人看病,那利潤就無法估量了。
許仙讀書沒什麼名堂,要是把醫藥學學好,做個地方名醫並不是難事,電視劇裡的許仙也的確有成爲名醫的潛質,只可惜兒子剛出生沒多久,老婆就被壓在了雷峰塔下,他爲了讓老婆早點出來,不得不把兒子許仕林交給姐姐和姐夫撫養,自己跑去金山寺出家了。
雖說事出有因,但凌池實在是對許仙的選擇喜歡不來。
按照現代的價值觀,越是家裡出事,作爲男人的許仙就越應該承擔起作爲丈夫和父親的責任,而不是把兒子給姐姐、姐夫一丟,自己跑去出家。一點擔當都沒有。
相比起來,李公甫雖然是個大老粗,但不管是作爲丈夫還是父親,都有好好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如果凌池是個女人,要選擇丈夫,他肯定會選擇李公甫,而不是許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