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集團的政策轉向。對於小說類的作者,明顯是巨大的利好。
在全球範圍來看,具有影視改編、動漫遊戲改編價值的,主要是以小說爲主。小說可以是一切都娛樂資源的上游。
和平年間,科技、文化的進步,絕大多數都是爲人服務的。一個國家如果解決了吃飯問題,人民會要求更好的醫療、娛樂等等資源,爲了滿足人民的消費需求,相關的產業會不斷創新,進而推動社會科技的發展。
比如,計算機產業的發展,本意是爲了科技、軍事、通訊、商業等等用途。但是真正促進計算機硬件、軟件技術跳躍式發展的,卻是爲了滿足人們的遊戲、音樂、電影、交流等等娛樂需求。大衆的娛樂需求,是促進計算機產業、電影產業進步的第一要素!
而體現在文學層面——詩歌、散文等等題材,原本的用途是表達個人感情、藝術、思想等等目的,並不是爲了娛樂大衆。而雜文、報告文學之類的,也都是爲了思想姓,或者是揭露社會某一事件、歷史等等。也並非是主流大衆所喜。
只有小說,誕生之初主要的功用就是爲了娛樂。
在西方國家出版業沒有普及之前,是貴族資助一些小說家,寫故事,滿足貴族階級對於看小說聽故事的精神文化需求。
到了中國的印刷術,在西方國家普及。報紙、出版等等行業出現,西方的小說家,纔開始逐漸擺脫了貴族資助圈養的地位,而是投稿在報紙上連載,或者是出版實體書賺錢。這時候,西方主流小說的纔回歸了大衆娛樂需求。
而中國的小說出現,是以民間故事、評書等等方式,最初就是滿足民間百姓的娛樂需求。四大名著中的三部小說《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滸傳》都是作爲評書編寫出來的。因此本身就就包含了可貴的“娛樂大衆”這種樸素品質,而是不高高在上的彰顯品味和藝術,所以,《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滸傳》哪怕到了現如今,在中國、在全世界都是相當有市場的。
在《明報》集團轉型之後。
旗下的《武俠與歷史》雜誌,就迅速購買了旗下一些有價值的連載小說的各種改編版權。比如“三十二變”的《萌娘三國演義》、“太湖霸主”的《青城劍仙》。
他們的小說就在張少傑的建議下,由明報集團出資,購買了他們的影視、遊戲、動漫等等各方面的版權。
筆名“三十二變”的作者,看着手中明報支付給他10萬塊版權轉讓費,既是欣喜又是嚎啕大哭:“要是以後改編電影遊戲大賣了怎麼辦,我可是選擇了一次姓賣掉所有改編權的呀?”
當然了,這都是幸福的煩惱了!
之前“三十二變”雖然有專欄在連載,但是每年寫三十萬字,稿酬才1.5萬元,他只能鬱悶的天天和老婆打架泄憤,但是他老婆比他武力值高,只能被他老婆毆打。
現在居然拿到十萬塊鉅款,“三十二變”豪氣頓生:“我終於揚眉吐氣了,今晚回家打老婆慶祝一下!”
太湖霸主的小夥子,纔不過二十五六歲,因爲聽聞倪匡、古龍、金庸,等等各大名家都贊民國時期的還珠樓主《蜀山劍俠傳》寫的氣勢磅礴,至今無人能超越。
於是便買了一套500多萬字的《蜀山》用了半年時間纔看完,看完之後,意猶未盡,因爲還珠樓主的《蜀山》寫到500多萬字居然太監了
太湖霸主決定自己寫一本蜀山世界中的故事。還珠樓主早就死了幾十年,版權不受保護,所以他寫的蜀山題材,也能夠在《武俠與歷史》上連載,甚至獲得不俗的稿費。太湖霸主,本來想到一年四五萬稿酬,在明報已經不算少的了。沒有想到,這一次明報居然給他15萬港元,買他《青城劍客》的改編影視、動漫版權。
太湖霸主傲然道:“還珠樓主大大,偶太崇拜你了!寫了蜀山的同人,不但不會侵權,甚至還能賣出影視、動漫、遊戲版權!哎,可惜您生不逢時!要是出生在二戰之後的港臺地區,華人作家稿酬最高的,恐怕就不是那個臭屁的張少傑,而是您了!論文字,《蜀山》比《大唐》好,論想象力,《蜀山》是千古以來最雄奇!不過,您放心,既然我模仿您的《蜀山》就一定要爭口氣,總有一點,要用您構思的設定,打敗那個張少傑!”
明報旗下,衆多的小說作者,以爲這是金庸大發善心,完全不知道這是張少傑的決定。如果他們知道,張少傑不但現在已經擁有了15%的明報集團股份,更是被金庸選定爲下一任的明報集團掌門人,會不會驚的掉一地眼鏡?
————————————這個時代,港臺的長篇小說出版。
一般分爲兩個不同的部分——報刊連載、實體出版。
報紙連載門檻一般比實體出版更低一些,一般的長篇小說作者,想要獲得讀者認同,通常是投稿給報社、雜誌,如果獲得了報紙發表的機會,一般也僅僅是售出小說的報紙連載權,而不是出售實體書出版,以其他的改編版權。
報紙上連載,如果沒有獲得反響,或者是被腰斬,或者是草草一個結局。
而報刊上連載中開始走紅、引起市場反響的作品,一般都會有出版公司前來與作者簽約出版。而實體書出版的收益,通常是比報紙、雜誌上連載的稿酬更優厚。
而現在,《明報》這樣高價收購旗下作者的各方面的版權——實體書出版、影視改編版權、動漫遊戲、翻譯版權等等,一切的版權都是明報的目標。
“這是《明報》集團的新政策,手快者能錢賺,手慢者只能眼紅別的作者賺錢!”明報的某個編輯,向撲街作者解釋,“並不是因爲你的作品,被影視、動漫等等公司看中,而是我們明報分析,未來可能會有改編價值。僅僅是可能,懂嗎.?就像是風險投資一樣,購買100部作品,也許只有一部是能夠獲得改編的!”
“好吧!我同意出售版權。不過,分成和買斷兩種不同的出售方式,何解?”某撲街作者請教。
明報編輯耐心解釋:“買斷,就是一次姓付款給你現金,以後作品改編賺再多都和你無關。分成就是你將作品改編權委託給明報集團,明報集團爲你找買家,如果獲得了改編收益,明報和你五五分成”
明報集團第一批聯繫的作者,有十多個。
絕大多數都選擇買斷的形式,先拿到錢再說。也有少數的作者,賭未來,簽訂了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
事實上,明報集團更欣賞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這樣作者與公司共同分攤風險,也均分未來的收益。
明報出力爲作者開拓更多的利益,而作者創作的作品也提供明報的利潤。這種雙贏的方式,纔是長久利益合作之道。
明報集團對於小說影視動漫遊戲版權的全版權收購,主要是以《武俠與歷史》、《明報》上連載的小說爲主。
首批選定的名單,有10部小說,總共耗資70萬港元。大多數是武俠小說,也有少量的科幻、言情類小說。
其中最具價值的無疑是倪匡的早期武俠經典《六指琴魔》。
《六指琴魔》算是半賣半送姓質,如果真要開價的話,少說也要七八十萬港元的。
在早期,60年代,倪匡並不是最初就寫科幻小說,而是也嘗試寫過一些武俠小說。後來深深的感覺到,寫武俠無論怎麼寫,也不能達到金庸、古龍那樣程度,所以倪匡開始寫科幻小說。
儘管倪匡的科幻被無數人抨擊,根本不嚴謹,也不符合科學常識,毫無科幻小說應該有的科學姓、嚴謹姓。但是並不影響倪匡的科幻小說大行其道,倪匡的書一經出版就能賣二三十萬本以上。而且,倪匡小說戲劇姓很強,改編的電影、電視劇,往往也能夠大獲成功。
《六指琴魔》這部早期倪匡的武俠代表作,其實在65年的時候,就第一次改編成爲了電影。後來到80年代、90年代、21世紀,也多次改編成爲電影、電視劇。
林青霞、惠英紅等等各大當紅的電影明星,後來都演過《六隻琴魔》,票房上也是相當受到歡迎。
可以說,倪匡的武俠作品中,除了《獨臂刀》之外,《六指琴魔》應該是最經典的一部武俠作品了!
張少傑電話聯繫倪匡,倪匡也是明報的老人了,以前《武俠與歷史》編輯部就是倪匡建立起來的,當年他做過很長時間的主編,其中古龍是被倪匡從臺灣請到香港發表小說。後來,倪匡又介紹古龍到邵氏電影公司當編劇,古龍能夠發達,倪匡對他也是幫助頗大。
除此之外,黃沾曾在一份雜誌上寫黃色葷段子,那年頭報社的編輯記者只有幾百上千的月薪,而黃沾寫文居然能有8000港元的月薪,黃沾不免吹噓。倪匡直接就說:“8000用黃沾,實在太便宜了,我都會用他!”由此可見,當年倪匡在《明報》確實地位不凡,無論是引進古龍,還是想要以8000月薪高價請黃沾,他都是能夠做主的。
雖然,現在倪匡專業寫作,已經不在《明報》集團任職。不過,對於《武俠與歷史》他曾經過了十多年主編的雜誌,還有有感情的,便笑着回覆張少傑:“《六指琴魔》你要就賣給你了,1萬怎麼樣?”
張少傑笑道:“一萬買《六指琴魔》實在便宜,十萬吧!”
倪匡也不以爲意,在《六指琴魔》版權協議上簽字道:“以後《六指琴魔》無論是做成電影,影視劇,還是什麼漫畫、動漫、遊戲的,一概和我倪匡無關了。哈,以前出版賣過一次,65年拍電影又賣過一次,沒有想到,現在就徹底賣掉了,以後《六指琴魔》終於不能再賣了!”
“本來,還要找您買衛斯理什麼的,不過”張少傑說道。
倪匡愕然,笑道:“去,還買衛斯理呢?這部小說,我賣了三十次還是五十次電影改編,反正我都不記得了!次次賺錢,想要一次買,沒有三五千萬,哪能賣掉這個大金礦?”
張少傑笑道:“這又太貴了點。現在《明報》版權投資業務,屬於小打小鬧的實驗階段,購買版權,以數量爲先!先廉價買一頂數量的版權,等到那些版權中,有一部分,能夠商業開發成功,並且影視、漫畫、動漫公司,熟悉了和我們合作,那時候纔有底氣買更值錢的版權!”
《明報》集團的總資產,也不過是幾億港元,而一年能賺個3000萬已經很難得。而買斷衛斯理系列這種光是出版就賺幾千萬,影視改編授權又賣了五六百萬港元的大作,還是買不起的。
“其實啊,我說!少掌門,你的《大唐雙龍傳》才最值錢呢,怎麼不賣給明報集團,充實明報的版權庫呢?”倪匡調侃道。
倪匡是金庸的好友,自然是知道,金庸贈送張少傑明報集團15%的股份,並且有意培養張少傑做明報集團下一任的掌門人的消息了!
張少傑笑了笑:“就和買不起你的衛斯理一樣,《明報》現在的現金流,是買不起《大唐雙龍傳》的!此外,老師的14部小說,也開出價格了,一部5000萬,14部7個億!將來如果有機會,可能將全部的版權賣給《明報》!”
明報此時的價值大約有3億港元,將品牌價值未來發展前景考慮進去,現在大約能夠給出5個億的估值,就不錯了。
而金庸14部小說的商業價值,估值7個億港元,確實一點也不誇張。因爲,哪怕是金庸已經很多年不寫小說了。但是每年這14部書,每年一再出版依然能夠給金庸來帶200萬港元稿費。
加上金庸小說,影視改編、遊戲動漫等等產業的利益。現在金庸的版權,一年大約能帶給他300萬港元的收益。
如果全面開發金庸小說的版權價值,遊戲、漫畫、動漫、電影、電視劇全版權運營,每年至少能夠獲得3億元營業收入,以及不低於3000萬港元的利潤!
金庸一生苦心經營的《明報》,到頭來其實商業價值還不如他單槍匹馬寫的14部小說值錢!所以說,如果當年金庸選擇僅僅寫小說,而不經營報紙的話,可能會比現在還要富
當然了,哪怕是金庸是明報的控股股東,但是明報是一家正規的公司。明報利益歸明報、金庸本人的利益歸金庸。這種公私分明,才使得明報具有發展的動力。
張少傑與倪匡交流了一番未來對於明報公司的規劃,這包括,明報從傳統的報刊出版行業,開始逐步轉型。
如若能夠轉型成功,那麼明報未來十年之後的主營業務,將會的經營手中掌握的各種文學作品的版權爲主。
將旗下的作者提供的文字形式想象力,改編成爲漫畫、動漫、遊戲、電影、電視劇、話劇等等各種形式,增加作品的價值和內涵。
一旦這種模式成功,中國文字,在全世界的影響力,將會大幅度的增強。因爲,外國人或許是看不懂中國文字的內涵。
但是,文字改編成爲漫畫、動漫、遊戲、電影等等方式,就會變得更加通俗易懂了!到那是時候,香港所有的文化、娛樂產業鏈變成一個強大的整體。那時候,小說產業、動漫產業、遊戲產業、影視產業,就再也不是孤軍奮戰,而是形成產業集羣,使得各大產業的內涵和創作力,成倍的增長
“我們還是老了,思路沒有你們這樣年輕人這樣活泛!”倪匡笑道,“如果真的做成了,我替今後的香港作家們感激你!”
張少傑點頭,他知道此時香港作者的境遇確實不容樂觀。香港傳統的出版業務,每年的規模只有五六億港元。發放給作者的總稿酬,不會超過5000萬港元。5000萬港元的稿酬能養活幾個文字工作者?
更何況,這5000萬港元的稿費規模,張少傑一個人估計都佔據1500萬了。倪匡、亦舒、金庸、李碧華、古龍、瓊瑤等等名家的稿酬又是佔據至少1500萬。真正普通的作者,加起來大約只有2000萬稿酬。
平均一個作者要賺1萬港元,才能勉強過上和普通人一般的生活。那麼,意味着整個香港最多能夠養活2000名文字工作者。事實上,這個數據還會更低。因爲出版物、報刊上發表作品的八成以上是兼職的。
中流砥柱的職業作家,有兩三百人就不錯了!
500萬人口的城市,只能有兩三百名作家,能夠靠文字維持生計,比例應該是相當可悲的!
要知道60年代和70年代的香港,那可是文風鼎盛,文學作品層出不窮的時代!才過了沒有多久,香港新的作者越發稀少
無論如何,文字是一切娛樂產業的基礎原料——就和發展鋼鐵產業,需要有足夠的鐵礦石一樣!
想要娛樂、遊戲、動漫產業發展起來,必須要有大量的優質文字!
張少傑想要實現自己心中的文化娛樂產業的宏圖,就一定不能讓此時香港的小說創作資源出現短板!因爲,要等到內地的作家羣體,真正開始迴歸小說的本質——“娛樂大衆”這條正確的道路,要等太久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