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們倆,到底已經不是夫妻了,金正男和藍若水勢必要結婚的,而她呢,早已經和雷振宇結婚,甚至,已經真正的做了雷振宇的名副其實的妻子。
如羽帶頭朝樓上走去,多層的公寓樓,沒有電梯的那種,倆人上樓是一直都沉默着,空氣顯得格外的壓抑。
終於來到門口,如羽掏出鑰匙來,一邊開門一邊對身邊的金正男開口:“金正男,你趕緊拿了東西就走,不要在這裡停留了,怎麼着也還是要有點常識,畢竟不是你的家呢。”
“我當然拿了東西就走,除非你留我繼續在這裡住,”金正男白瞭如羽一眼,見她已經把門打開,於是先她一步推開門走了進去。
如羽氣得咬牙切齒,金正男這廝還真是非一般的不要臉,這裡他還主人嗎?她纔是主人好不好?他憑什麼不等她先進去了他才進去,難道不知道客隨主便這個成語麼?
生氣歸生氣,可金正男已經走進去了,她也只能乖乖的跟着走進去,這兒是她的家,以前也曾是金正男的家。
她和金正男相戀一年,結婚三年,從認識到離婚總共四年,雖然他對她沒有感情,也不愛她,但是,他多少還是知道他這個人,他應該不會拿屬於她的東西,這一點她還是知道的,只是她生怕金正男翻找自己的東西時不小心碰壞了她的東西,而她有些東西是比較有收藏價值的。
金正男去臥室裡收拾東西去了,畢竟他的東西主要是在臥室和書房,如羽就在客廳裡的沙發上坐着,因爲無聊,用遙控器按開了電視。
其實電視上在演些什麼她真的沒有注意到,或許看電視也是需要一種心情的,而她恰好就沒有這種心情,開電視看純粹是爲了打發時間而已。
“車如羽,你進來一下,”金正男的聲音在臥室裡響起,估計是什麼東西找不到了。
她忍不住在心裡哀嘆一聲,男人永遠是粗心的動物,以前她和金正男是夫妻時,他自己根本都懶得整理自己的東西,他的東西都是她幫他打理的。
現在好了,他要搬走了,居然也還是有些東西找不到,居然還要厚顏無恥的叫她去幫忙找。
哦,買糕的,這算什麼事兒啊?她已經和他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了好不好?
心裡雖然十二分的不願意,可還是站起身來,走到臥室門口,朝裡面看了看:“幹嘛?什麼東西找不到了?說?我告訴你就行了,我沒那麼好心情幫你找。”
“什麼叫沒那麼好心情?”如羽的話讓金正男聽了非常的不爽,忍不住嘀咕道:“我的東西以前都是你幫我找的。”
“那是以前,”如羽的聲音忍不住提高了兩個分貝響起:“金正男,以前我是你妻子,我能不幫你找嗎?現在我是別人的妻子,我當然不可能再幫你找東西了。”
金正男聽了她的話還真不是一般的難受,他知道她現在是別人的妻子,可她也不要總是掛嘴上好不好?難道不知道他聽了會難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