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尚方說他是在夜裡十二點出車的,可是通過查監控,發現他開車出村時只有大約十點鐘的樣子。我們警方直接戳穿了他的謊言,可他卻很鎮定地說自己是因爲怕警方懷疑到自己才說了謊話,他怕自己睡誤了,纔在十點鐘出的村,在車上又睡了兩個小時才幹的活。這讓得警方很是懷疑,於是技術人員對他的貨車進行了仔細地勘查,卻是一無所獲。雖然趙尚方有着相當的嫌疑,幾位領導都認爲他很可能將人埋在了工地的地基中,但我們又拿不出更多的證據,對他也沒有別的辦法。而如果他真的將人埋到了地基下,地基很快就會澆鑄,以後再蓋起高樓,那楊文化將會永遠再難見天日了。
2010年正月二十六,專案組召開了碰頭會,由隊長黃爲國主持。在會上確定了兩點:一,趙尚方爲最大嫌疑人;二,當機立斷,趁着趙尚方送土的那處工地還沒有澆鑄地基,立即開挖。當然,這需要報請局長的批准。
正月二十七上午,我們在工地上拉上警戒線,劃下了一片大致的區域,一輛大型的挖掘機開工了。隨着時間的推移,那坑洞的範圍也越來越大,越來越深,卻沒能找到楊文化和半點影子,哪怕是他的電動車也行啊?
“擴大範圍,增加深度”。在場的刑偵謝副局長大手一揮,下令道。這臺大型挖掘機開足了馬力,整整工作了一天,直到天色已黃昏,警方纔不得不停止了挖掘,從而也宣告了這次行動的徹底失敗。
爲什麼會找不到楊文化的屍體或者電動車?難道真的是我們警方判斷錯誤,偵察方向不對,趙尚方不是真正的兇手?一時間,案件陷入到了停滯狀態,警方几乎束手無策。補充偵查,幾位領導經過商議,做出瞭如上指示。圍繞着趙尚方,將他案發前幾天的活動軌跡都要細細地摸清楚。
趙增春帶領着我和安靜主要負責這件事,終於找到了一個疑點。他們這些拉土方的,往往是多輛車聯合在一起包活,他們會常年租用甚至團伙中有人擁有一輛挖掘機專門負責裝土。據那名挖掘機司機說,在案發前的那個晚上,就是正月十九的凌晨五點多鐘,他所拉的最後一車土是半車,趙尚方對司機說他有一個朋友只需要半車土,他是爲朋義務幫忙的。那這半車土去向何方?如果趙尚方對這半車土沒有個合理的解釋,那他就更加坐實了自己的嫌疑。
第一次正式提審趙尚方,問題便只有一個,那半車土哪兒去了?雖然我們警方做出了嚴陣以待的架勢,可我們明顯低估了趙尚方的反偵查能力,或者說是他的心理素質,他說那半車土就倒在了家門邊的坑裡,爲了怕自己的工友們有意見才說是幫自己朋友的。他家就住在村邊,挨着一個大坑,一般來說,誰墊上誰就能占上,所以他時而就會傾倒些土石和垃圾之類的,這個理由倒是勉強可以成立,可據我們技術人員的檢測和勘察,其質量、立方、時間幾乎完全就對不上,可他卻一口咬定,我們警方卻還是拿他沒有一點的辦法。這都要出正月了,可這起看似兇手就在眼前的案子,就是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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