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光明現年三十五歲,多年前曾經因爲故意傷人而入獄,兩年前出獄,如今與人合夥開了一家歌廳,憑着以前在道上的關係,生意還算湊合。我們找上他的時候,他表現得很客氣,其實這也正常,如果大家看電視上那樣,他們那些人對警察都囂張跋扈的,那基本上都是假的。除非是那種真正的亡命之徒,可在道上混的那些人其實不然,都是爲了掙錢的,經常會打一打擦邊球,一般是不願意惹警察的。甚至大多數的混子們,還巴不得能跟警察拉上些關係,這纔是現實的社會。說起當年他曾經敲詐過趙志功那件事,他當然是矢口否認了,我們知道,他是怕我們會追究他的責任,說白了就是怕我們會沒收了他曾經得到的五十萬。我們明確向他承諾,不會去管以前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那只是一個借據,我們要的只是趙志軍的那個簽名,並且已經聽說了你還有複印件。楊光明猶豫了一會兒,點頭說他是真的留下了一份複印件,可以道上的規矩,他從沒有想過用以再去敲詐趙志功,當時只是爲防萬一。但是這事已經過去了好幾年了,自己也記不清在哪裡,如今只能在家裡好好地找一找了。
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在楊光明的家裡,終於找到了那一張複印的借條,上面赫然有着趙志功那清晰的指印 。我們立即就對這個指紋做了簽定,果然,與當年楊運發所留下的指紋完全一致,哈哈,這足以證明了他就是那個哥哥,而那個被害者,自然就是弟弟了。這個傢伙跑不掉了,老天有眼啊!我們終於找到了證據,這回這個謀殺親弟的兇手再也逃不掉了。
立即抓人,我們從趙志功的公司裡直接帶走了他。趙志功的態度仍然很傲慢,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完全就沒把我們放在眼裡,對於我們的所有問話他都選擇了拒絕回答。這也在意料之中,一個殺人犯,如果沒有什麼證據他自然不肯輕易就犯的。我們拿出了他那個借據的複印件,他當時就愣了,一時間沒反應過來,然後,他的頭上就開始冒汗了,他恐懼了。好大一會兒,他終於開口了,“是我,是我!是我殺了我的弟弟,十三年了,我已經多活了十三年,夠了,足夠了。這十三年來,我已經享盡了榮華富貴,有錢有地位,有嬌妻愛子,美滿的家庭事業,比起從前的我狗一樣的活着,我不後悔,我已經值了。”
“那你說說吧,爲什麼要殺死你的親弟弟?”“這還用說嗎?爲了能夠得到金錢,得到地位,還有心裡一直都向往的愛情。如果我不殺死他,那我還會象一條喪家狗一樣地活着,沒有一個人會關注我,雖然我已經很努力了,可我的人生卻看不到哪怕是一點的希望;而我的弟弟不一樣,我一直都生活在困境中,可他卻時來運轉,成爲了上天所眷顧的幸運兒,說他是天之驕子都不爲過,可做爲雙胞胎的我,卻還是那個可憐的倒黴蛋。這個賊老天真的是太不公了,我要反抗,我要成功,哪怕是殺人放火,哪怕是償命死亡,我也要過上哪怕是幾天人上人的生活,得到夢想裡的金錢和愛情,可沒有金錢,又何談什麼愛情?卑微的我,就連正眼看女人一眼都不敢。我不能再默默無聞的苟活下去了,我一定要做出改變,爲了不虛度此生,我要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