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逃開他的網那簡直就是不太可能的,她只能小臉酡紅怒氣衝衝地說:“無恥、流氓!”
瞧她的樣子,哪裡有憤怒的感覺?倒像是含羞帶嗔,風情無限,一雙媚目想瞪他,又帶着羞意地閃躲!
“喂,看什麼看?”
他就像個登徒子一樣不錯眼珠兒地盯着她,她哪裡還有氣?只剩下不好意思了,眼一直垂着,推推他!
殷權回過神,絲毫沒有因爲自己急色的樣子而羞愧,男人喜歡女色那是本能,再說他又沒對別的女人急色,任何看着自己的老婆,那是天經地義的。
“去幫我把睡衣拿出來!”他鬆開她,目光卻還戀戀不捨地在她臉上盤旋。
如果是往常,她纔不聽他的命令,憑什麼啊?可是現在爲了躲避他的目光,也沒顧得這些,乖乖地下牀去翻他的包。
結果剛剛拿出衣服,便帶出一個盒子,盒子掉在地上,蓋子掀開一些,她打開一看,“呀!”地輕叫一聲,拿起盒中的東西,舉在眼前看。
這是一雙鏤空繡鞋,一看就是手工製品,一朵朵花都是由絲線鎖邊,這是一雙小短靴,柔軟的料子,不會磨到她的傷口,不是硬鞋幫,更不會碰到她的傷,她都能想到,這樣的鞋搭配短款旗袍一定很美!
“太漂亮了!”她喃喃感嘆,擡起頭問:“這是給誰的啊?”
他哧地笑出聲,“你是我老婆,你說呢?”
“給我的?”她眼前一亮,立刻把腳蹬進去試穿。
這下也不管是不是腳疼了?他覺得好笑,靠在牀上,看她穿上鞋,照鏡子然後又去找衣服。
家裡的旗袍比較少,不過倒是有一件白色短款的,這件還是她剛到電視臺不久買的,雖然是舊的,但保養得當,並沒變黃,而且款式比較經典,不過時。
殷權看她在鏡前一點點轉身,又有那種舊時光的感覺,她的氣質太適合三十年代的大上海,總會令他有那種置身其中、場景變換的錯覺,他不由自主地下了牀,走到她身後,在鏡前攬住她的腰,輕嘆道:“真美!”
人人都喜歡美的事物,男人愛美女也是本性如此,女人的美有千萬種,殷權唯獨無法抗拒她這一種美。第一次見她,就有恍若隔世之感,第二次、第三次,直至現在和她結婚生活在一起,她就像一塊磁鐵,牢牢地將自己吸附住,不管身體還是目光,都無法移開。
其實說起來,她就是一個普通的女人,她也有自己的缺點,雖然精明,有時也迷糊的過分,事兒還多,給點燦爛就蹬鼻子上臉,可不知爲什麼,這些缺點也都成了優點。
由於今天在老丈人家,殷權很是老實,十分配合她,沒有出格,很早就休息了。
林鬱文聽老頭子回來說那屋燈都黑了,她嘟嚷着說:“還想給倒洗腳水呢,這麼早就睡了?”
“睡早點好!”程佑民輕飄飄說了一句,又去牀上看書。
林鬱文瞪着大眼,反應一會兒,纔不可置信地看着老頭子,一向古板的他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話……老了老了,還讓她見識到這一幕,真是……
程佑民淡定地看書,好似他剛剛什麼都沒說過。
第二天一早,程一笙還在呼呼大睡,殷權已經找丈母孃借了電熨斗,在客廳裡熨衣服。
林鬱文站在一旁,臉上笑的像朵花兒,“殷權啊,這種事情我來做就行,哪用你親自動手?”
“媽,反正我也沒事兒做,一笙今天說要穿這件衣服,我先幫她熨了,她今晚要錄節目,讓她多睡會兒!”殷權着說,一邊問:“是這樣嗎?”
“對,一學就會,真是聰明!”林鬱文讚歎。
程佑民終於開口,“殷權啊,別太慣着一笙,這樣太不像話了!”
“爸,我三十多了,好不容易找到一笙,不珍惜哪能行?”他說的平淡,彷彿做這些事情甘之如飴!
程佑民可不糊塗,他可記得殷權的身份,這樣的男人,多少女人上趕着給他捏肩捶腿呢,這樣的男人現在還可以做這些平常的事,可以陪着她住在普通的房子裡,的確不簡單,他對殷權又多了幾分欣賞。
殷權一邊低頭忙活,一邊說:“媽,我學會了,您忙去吧!”
“那我去買早點,你有什麼想吃的?”林鬱文問。
“什麼都行!”殷權隨和地回答。
“油條、豆腐腦行嗎?”林鬱文又問。
“行!”殷權痛快地答。
油條、豆腐腦對於普通家庭來講是不錯的早餐了,一般程一笙回家林鬱文才買,要是隻有老兩口,平時就是做麪湯,要不饅頭鹹菜粥的。殷權平時根本不吃這些東西,林鬱文也無法想象殷權一般都吃什麼早餐,畢竟生活階層不同。
程一笙穿着睡衣懶洋洋地走出來時,眼睛驀地睜大,殷權竟然在熨衣服,熨的還是今天她要穿的那件,她完全摸不清這是什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