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的院牆,靠近院牆的地方沒有一棵樹,家裡面又養了一條大狼狗,很顯然,謝家財是加了幾分小心的。
兇手翻牆進入謝家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檔案材料裡面已經有了非常明確的交代,劉長鬆等人仔細檢查過謝家的院牆,沒有攀爬的痕跡。謝家的院牆有兩米高,要想爬上這麼高的院牆,同時不在院牆上留下痕跡,這幾乎做不到。三月一號,鄭峰和李雲帆在閱讀“6。30兇殺案”的檔案材料的同時,也曾討論過這個案子,兇手極有可能是從院門進入謝家的,我們都知道,過去的木門,要想從外門打開,方法有很多,比如用刀片撥開門閂,也可以將門從門窩上卸下來,在設法進入院門之前,兇手先解決了狗的問題,謝家的狗是散養的,所以,只要將放有毒藥的食物扔進院中就行了。
勘查完外部環境以後,鄭峰等人再次回到院中,劉長鬆站在院子的門口,一邊說,一邊比劃,詳細敘述了周鳳英所躺的位置,體位,頭的朝向,包括背部刀口的部位和拖痕的長度。這是李雲帆提出來的。我們都知道,李雲發一定有自己的思考。
從此時始,同志們的刑偵工作已經正式開始了。
鄭峰明白李雲帆的意思,在閱讀研究卷宗的時候,李雲帆曾經和鄭峰討論過這個問題,李雲帆想弄清楚六月三十號子夜進入謝家的到底是幾個人。如果說劉長鬆等人的工作有什麼不足的話,恐怕就在這個方面了。
李雲帆一邊聽劉長鬆描述,一邊從檔案袋裡面拿出一份驗屍報告——是周風英的驗屍報告:
李雲帆已經用鋼筆將重點劃了出來:
背部——兩刀,正面沒有傷,兩刀的位置在脊椎的兩側。
一刀在右肩胛骨上,刀口和脊椎骨垂直,刀口寬度三公分,深度六公分左右;
另一刀的位置在左肩胛骨的下方,刀口和脊椎骨平行,刀口寬度是三點二五公分,深度在八公分左右。
右胳膊肘和兩個膝蓋上有一些摩擦傷,這應該是周鳳英糾纏兇手,兇手拖拽所致。在周鳳英右手小拇指的指甲裡面,有比較多的黑垢,黑垢中的大部分應該是泥土。
劉長鬆似乎也明白了李雲帆和鄭峰的意思:“鄭局長,你們是不是想說,根據周鳳英遇害後的體位和受傷的部位,作案的不是一個人,是不是這樣:”
“至少是兩個人。”李雲帆道。
“老李說得對,‘6。30兇殺案’的兇手最少是兩個人。周鳳英一定是發現丈夫被殺,然後和兇手糾纏至此,在糾纏的過程中,周風英很可能認出了兇手,兇手本來並不想置周鳳英於死地,但他發現自己完全暴露之後,所以纔對周鳳英連刺兩刀。在兇手將刀刺向周鳳英的時候,兇手是站在周鳳英的後面的,而此時,周鳳英正在和另一個兇手糾纏,從房間朝院子門口挪動運行,地下的拖痕就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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