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左右,小薛推門而入,她的手上拿着一張已經發黃的紙。
譚科長站起身:“結果怎麼樣?”
“派貨單上只有順風鞋店一家。您看。”小薛將派貨單遞給了譚科長。
譚科長在派貨單上掃了一眼,然後將派貨單遞給了鄭峰。
派貨單上有八個內容:
1,分配單位,順風(順風鞋店)。
2,貨品,燕飛牌塑料涼鞋。
3,顏色,黃色。
4,數量,80雙。
5,貨號,1610。
,時間,1969。4。28。
7,規定零售價,6。58元。
8,審批人,譚文泉。
看到自己的名字,譚科長終於想起來了:“這批貨是我經手的,地區供銷合作總社只撥給我們80雙,因爲數量有限,我們就撥給了順風,二是因爲這種款式的鞋子,在農村幾乎沒有市場。”
這也就是說,楊大順在案發當晚看到的腳穿1610號涼鞋的女人就在八十個顧客之中——準確一點說是在八十雙鞋子的主人之中。
既然案子發生在謝家莊,那麼,就以謝家莊——或者謝家集爲中心點,然後向謝家集外圍逐漸擴大調查範圍,主要調查對象是兩類人:一類是和謝家財夫婦的生活環境有密切關係的人;另一類是和謝家關係比較緊密的人。第二類人比較好調查,所以,第二類人不是調查的重點,第一類人應該是點調查的對象,這類人的範圍很大。
鄭峰和李雲帆首先想到的是謝家集,劉長鬆和張鵬也是這麼想的,既然農村女人買1610號鞋子的可能性比較小,那就把調查的重點放在謝家集。謝家集雖然是謝家集公社黨政機關所在地,但它畢竟是伍洪縣最大的集鎮,俗話說得好,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謝家集是雖然是一個集鎮,但商店,郵局,醫院,學校,信用社,農技站,供銷社,食品站,糧庫,應有盡有,縣城裡面有些人在縣城裡面找不到工作,就到縣城下面的集鎮來找一份工作。所以,鄭峰和李雲帆商量後決定,先到謝家集所有單位去尋覓黃顏色塑料涼鞋的主人——即楊大順所見到的那隻鞋子的主人。
汽車駛進謝家集的時候,時間是下午三點半鐘左右,鄭峰一行從街東到街西,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地問。還真讓劉長鬆和張鵬說對了,很多單位的大部分職工,都是縣城人。
在謝家集的東頭,有一家農業信用社。
五個人走了進去。
信用社裡面有一個長長的櫃檯,裡面坐着三個女人,其中一個女人有四十歲左右,另外兩個人有二十幾歲。
四十歲左右的女人仰起頭:“請問你們是取錢還是存錢?”
“我們有一件事情想麻煩你們。”張鵬道。
“這你不是張所長嗎?”從裡面的辦公室裡面走出一個年過半百的男人,“你可是從來不到我們信用社來的哦。”
“徐主任,你怎麼在這裡啊?”
“我剛調到這裡來。不知道我們能爲你們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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