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南山鎮以後,包大偉和周師傅、張瑞祥在辜望弟的屋子裡面進行了仔細的搜尋,但翻遍了所有的櫥櫃,包括木箱,牀底下,都沒有找到靜修師太所說的彌勒佛坐佛和觀世音站佛。
包大偉還找來了一把梯子,爬到正屋和廂房的天花板上去看了看,也沒有找到。在周師傅和張瑞祥的印象中,早些年,辜望弟確實在雜貨鋪裡面供過一尊彌勒佛,至於觀世音菩薩,他們從來沒有見過。辜望弟家的房子是那種古老的房子,從地磚、房樑和門窗來看,應該有很多年頭了,大家都知道,一般人家的房子是沒有天花板的,辜望弟家的房子不但有天花板,下面還有地板,除了正屋中廳和廚房的地上鋪地磚以外,其它房間都鋪着地板。連院子裡面的地上都鋪着地磚。不管是正屋還是西廂房,前面都有一個長廊,長廊上隔兩米就是一根圓柱,圓柱下面是十公分左右高的石基。
在院門的右手——在廚房的南邊,靠院牆的地方,有兩棵桃樹,在桃樹的東邊,隱隱約約能看到一個廢墟,上面堆着一些殘磚斷瓦,上面有一些雜草。
之後,大澤縣公安局派一名叫做洪其兵的警察協助包大偉到南山鎮調查了一個星期,既沒有找到那個神秘的男人,更沒有找到顧望弟失蹤案的蛛絲馬跡。在一個在星期的時間裡面,辜望弟蹤影全無。
後,“71。6。17”失蹤案被地區公安局正式立案,老刑警饒德江和包大偉、洪其兵又到南山鎮查了一個星期,但仍無頭緒。
以上就是“71。6。17”案的所有信息。其中的一些內容是鄭峰人介入此案後,包大偉敘述的,所以,筆者一併交代了。
在結束花家村“61。7。17”案之後的第三天,即一九七三年的十一月二十四號,鄭峰一行六人走進了南山鎮,另外五個人分別是李雲帆、卞一鳴、王萍、譚科長和包大偉,這裡要說明兩點,一,譚科長被調到地區公安局刑偵隊,向陽被提拔爲泗水縣刑偵科科長;二,饒德江因病在家休養,洪其兵被調回山東淄博公安局。
在徵得周師傅的同意之後,鄭峰一行住進了辜家。周家受辜文傑的委託照看辜家的房子。
包大偉敲了兩次門,才敲開周家傘店的門。
開門的是周保國的老婆,她看到站在店鋪門口的包大偉非常吃驚:“包公安,你們這是?”女人望着鄭峰一行道。
“大嬸,這位是地區公安局的鄭局長,我們是爲辜望弟的失蹤案來的。”
女人將幾個人讓進店鋪,店鋪裡面顯得很凌亂,一張用木板加工成的長條桌擺放在店鋪一角,桌子旁邊放着幾個小板凳,桌子上橫七豎八地放着十幾把半成品布傘和加工好的竹篾子,桌子上放着一個封口的陶罐,陶罐上放着一把毛刷,這把毛刷應該是用來刷桐油的,所以,陶罐裡面裝的應該是桐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