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葛朝陽在初中的時候是同學,他對我很好,但他家很窮,後來,我爹孃把我嫁給了劉長海,再後來,葛朝陽去當了兵,他有情,我有義,我們倆在一起,並不是你們想象的那樣。?”
閻巧巧提供的情況肯定是要進行覈實的,但在馬向志向和付微瀾看來,閻巧巧說的應該是實話,第一,她沒有必要把這種事情往自己的頭上栽,在生活中,有些事情能做,但不能說,作爲一個女人,一旦被戴上破鞋的帽子,日子就不會好過到哪兒去,樹活一張皮,人活一張臉,農村的女人把名聲看的比天還要大;第二,閻巧巧也知道,公安同志們肯定要找葛朝陽覈實情況。
雖然閻巧巧和高建國家的失火案沒有關係,可是,在火災發生的時間段裡面,閻巧巧從高建國家後面的樹林一路向西,她和縱火案的兇手有相遇,或者交叉的可能,所以,馬向志和付微瀾仍然不死心。
“你從高建國家屋子後面的樹林經過時,有沒有看見——或者遇到過什麼人呢?”
“對啊!我估摸——我從樹林裡面走過去的時候,應該是着火的時間。如果真有人放火的話,我應該能撞見。”
“你有沒有遇到過什麼人呢?”
“沒有。樹林裡面樹很密,而且都是一些老樹,躲個把人在樹後面,是很難看見的。不過——”
“不過什麼?”
“我沒有遇到人,但我聞到了煙火的味道。”
“你聞到了煙火的味道。”
這應該是着火的最初階段,這時候,兇手可能已經完成了點火的動作,火正在廚房裡面生成並蔓延。
“對,我是聞到了東西燒着以後散發出的味道。”
“在什麼地方聞到的呢?”
“走到高建樹家後面小竹林的時候。”
爲了弄清楚兇手放火的時間,馬向志、付微瀾和左元朝按照閻巧巧返回家中的路線走了兩個來回,用正常的速度走需要九十妙鍾,這不應該是閻巧巧當時的速度;用稍微快一點的速度是七十五秒。這應該是閻巧巧當時的速度,他不想被村裡人看見,按照常理,他行走的速度會快一點。
閻巧巧到家後不久,高馬氏就開始喊人救火了。
經過推斷,馬向志、付微瀾和左元朝認爲,在閻巧巧經過高建國家後面的樹林的時候,兇手很可能剛剛完成放火的動作。
爲了驗證閻巧巧的說法,兩個人還到樹林裡面進行了實地勘察,在前村的後面有一長條樹林,有些樹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樹長的很密,非常方便人的隱蔽。所以,閻巧巧沒有看到人,應該是符合客觀實際的。
話說到你這個份上,談話也該結束了。
離開劉長海家以後,兩個人立馬去了葛朝陽的家,葛朝陽的老婆在家,葛朝陽還沒有回家,她的老婆謝素珍說,葛朝陽到一個村子去喝喜酒去了,這個村子叫後營莊,大隊所有的幹部都在後營村衛家喝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