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隨着他的目光回過頭,才發現李尋歡,立刻雀躍着衝了過來,緊緊拉住了李尋歡的手嬌笑着道:“我知道你一定會來的,我知道你一定不會忘記我。”
鈴鈴果然還在這裡等着。
李尋歡也有些激動,反握住她的手,道:“你……你一直都在這裡等?”
鈴鈴點了點頭,眼眶已紅了,咬着嘴脣道:“你爲什麼來得這麼遲,人家都快等得急死了……”
阿飛突然道:“你真的是在等他?”
鈴鈴這纔看到阿飛,神情立刻變得有些異樣——她當然是認得阿飛的,阿飛卻不認得她。
他非但未上過那小樓,甚至連做夢都未想到過。
鈴鈴眨了眨眼,終於道:“若不是等他,我在這裡幹什麼?”
阿飛冷冷道:“不等人,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若是等人,眼睛總是看着門的,無論誰在等人,都不會背對着門的。”
李尋歡從未想到他會說這句話。
他平時本來一向不願刺傷人,現在卻忽然變得很尖銳,尖銳得可怕。
因爲他不能忍受別人欺騙他的朋友。
李尋歡心裡在嘆息。
阿飛的看法不但尖銳,而且和任何人都不同,對大多事情他都看得比別人透徹,比別人清楚。
在林仙兒面前他爲什麼就會變成瞎子呢?
鈴鈴眼圈又紅了,眼淚已快流了下來,悽然道:“你若也在同一個地方等人等了十幾天,你就會知道我爲什麼要背對着門了。”
她悄悄拭了拭淚痕,幽幽地接着道:“開始的時候,每個人走進來,我的心都會跳,總以爲是他來了,後來我才知道,你等的人若不來,就算將眼睛看着也沒有用的,用眼睛盯着門,只有令你等得更心焦,若再不轉過身,我簡直要發瘋。”
阿飛沒有再說什麼。
他發覺自己說得太多了。
鈴鈴頭垂得更低,道:“若不是那位呂……呂大哥好心陪着我,只怕我也會發瘋。”
李尋歡目光一轉過去,就立刻和那白衣人的目光相遇。
李尋歡微笑着走過去,道:“多謝……”
白衣人忽然打斷了他的話,淡淡道:“你用不着替她謝我,因爲我留在這地方,並不是爲了陪她,而是爲了等你。”
李尋歡道:“等我?”
白衣人道:“不錯,是等你。”
他笑了笑,笑容中也帶着種逼人的傲氣,緩緩接着道:“世上只有少數幾個人值得我等,小李探花就是其中之一。”
李尋歡還未表示出驚異,鈴鈴已搶着道:“我並沒有告訴你我等的是什麼人,你怎會認得他的?”
白衣人淡淡道:“你若想在江湖中走動,若想活得長些,就有幾個人是你非認識不可的,小李探花也正是其中之一。”
阿飛突然道:“還有其他幾個人是誰?”
白衣人眼睛盯着他,道:“別的人不說,至少還有我和你!”
阿飛瞧了瞧自己的手,目中突然露出一種說不出的淒涼蕭索之意,緩緩轉過身,在旁邊的桌上坐下,道:“酒,白乾。”
店夥賠着笑,道:“客官要什麼菜下酒?”
阿飛道:“酒,黃酒。”
會喝酒的人都知道,一個人若想快醉,最好的法子就是用酒來下酒,用黃酒來下白乾。
只不過這種法子雖然人人都知道,卻很少有人用,因爲一個人心裡若沒有很深的痛苦,總希望自己醉得愈慢愈好。
白衣人一直在很留意地瞧着。
他鋒利的目光漸漸鬆弛,甚至還露出種失望之色,但當他目光轉向李尋歡時,瞳孔立刻又收縮了起來。
李尋歡也正在瞧着他,道:“閣下大名是……”
白衣人道:“呂鳳先。”
這的確是個顯赫的名字,足以令人聳然動容。
但李尋歡卻沒有覺得意外,只淡淡地笑了笑,道:“果然是銀戟溫侯呂大俠。”
呂鳳先冷冷道:“銀戟溫侯十年前就已死了!”
這次,李尋歡才覺得有些意外。
但他並沒有追問,因爲他知道呂鳳先這句話必定還有下文。
呂鳳先果然已接着道:“銀戟溫侯已死了,呂鳳先卻沒有死!”
李尋歡沉默着,似在探索着這句話的真意。
呂鳳先是個很驕傲的人。
百曉生在兵器譜上,將他的銀戟列名第五,在別人說來已是種光榮,但在他這種人說來,卻一定會認爲是奇恥大辱。
他絕不能忍受屈居人下,但他也知道百曉生絕不會看錯。
他一定毀了自己的銀戟
,練成了另一種更可怕的武功!
李尋歡慢慢地點了點頭,道:“不錯,我早該想到銀戟溫侯已死了。”
呂鳳先盯着他,冷冷道:“呂鳳先也已死了十年,如今才復活。”
李尋歡目光閃動,道:“是什麼事令呂大俠復活的?”
呂鳳先慢慢地舉起了一隻手,右手。
他將這隻手平放在桌上,一字字道:“令我復活的,就是這隻手!”
在別人看來這並不是只很奇特的手。
手指很長,指甲修剪得很乾淨,皮膚很光滑,很細。
這正很配合呂鳳先的身份。
你若看得很仔細,纔會發現這隻手的奇特之處。
這隻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膚色竟和別的地方不同。
這三根手指的皮膚雖也很細很白,卻帶着很奇特的光彩,簡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組成的,而像是某一種奇怪的金屬所鑄。
但這三根手指卻又明明是長在他手上的。
一隻有血有肉的手上,怎會突然長出三根金屬鑄成的指頭?
呂鳳先凝注着自己的手,突然長長嘆息了一聲,道:“只恨百曉生已死了。”
李尋歡道:“他不死又如何?”
呂鳳先道:“他若不死,我倒想問問他,手,是不是也可算做兵器?”
李尋歡笑了笑,道:“我今天才聽人說過一句很有趣的話。”
呂鳳先道:“說的是什麼?”
李尋歡道:“只有殺人的,纔可算做利器。”
他接着又道:“手,本來不是兵器,但一隻能殺人的手,就不但是兵器,而且是利器。”
呂鳳先沉默着,彷彿並沒有什麼舉動。
但他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卻突然間就沒入了桌子裡。
沒有發出任何聲音,甚至連杯中盛得很滿的酒都沒有溢出,他手指插入桌子,就好像用快刀切豆腐那麼容易。
呂鳳先悠然道:“這隻手若也能算兵器,不知能在兵器譜中排名第幾!”
李尋歡淡淡道:“現在還很難說。”
呂鳳先道:“爲什麼?”
李尋歡道:“因爲一件兵器要對付的是人,不是桌子。”
呂鳳先忽然笑了。
他笑得很傲,也很冷酷,道:“在我眼中看來,世人本就和這張桌子差不多。”
李尋歡道:“哦?”
呂鳳先緩緩道:“其中當然也有幾個人是例外的。”
李尋歡道:“幾個人?”
呂鳳先冷冷道:“我本來以爲有六個,現在才知道只有四個。”
他有意掃了阿飛一眼,接着道:“因爲郭嵩陽其人已死了,還有一個,雖然活着卻也和死了相差無幾。”
阿飛是背對着呂鳳先的,根本沒有看到他的臉色。
但就在這一剎那間,他臉色突然又發了青。
他顯然已聽懂了呂鳳先的意思。
李尋歡突然笑了笑,道:“那人也會復活的,而且用不着十年。”
呂鳳先道:“只怕未必。”
李尋歡道:“閣下既能復活,別人爲什麼就不能復活?”
呂鳳先道:“那不同。”
李尋歡道:“有什麼不同?”
呂鳳先冷冷道:“因爲我的‘死’並不是死在女人手上的,而且心也一直沒有死。”
“喳”的一聲,阿飛手裡的酒杯碎了。
但他還是靜靜地坐着,動也沒有動。
呂鳳先連瞧都不瞧了,眼睛盯着李尋歡,道:“我這次出來,爲的就是要找這四個人,證明我的手能不能算利器,所以我纔會在這地方等着你!”
李尋歡沉默了很久,才緩緩道:“你一定要證明?”
呂鳳先道:“一定。”
李尋歡道:“你要證明給誰看?”
呂鳳先道:“給我自己。”
李尋歡突然又笑了笑,道:“不錯,任何人都可以騙得過,只有自己是永遠騙不過的……”
呂鳳先霍然站起來,一字字道:“我就在外面等着你!”
餃子店裡的客人,不知何時都已走得乾乾淨淨。
鈴鈴咬着嘴脣,似已嚇呆了。
李尋歡慢慢地站了起來。
鈴鈴忽然拉住他衣角,悄悄道:“你……你一定要出去?”
李尋歡笑得很辛酸,道:“人生中有些事,你只要遇着,就永遠再也無法逃避。”
他目光轉向阿飛。
阿飛沒有回頭。
呂鳳先已走出了門。
阿飛突然道:“慢着。”
呂鳳先腳步停下,也沒有轉身,冷笑道:“你也有話要說?”
阿飛道:“不錯,我也想證明一件事。”
呂鳳先道:“你想證明什麼?”
阿飛的手緊握着酒杯的碎片。
鮮血,正一滴滴自他手中滴落。
他一字字緩緩道:“我只想證明我究竟是活着的,還是已死了!”
呂鳳先霍然轉身。
他像是這才第一次看到了阿飛這個人。
然後,他瞳孔又漸漸收縮,嘴角卻露出了一絲冷酷的笑,道:“好,我也等着你!”
墳墓。
江湖中每天都有決鬥,各式各樣的人,爲了各種不同的原因以各式各樣的方式決鬥。
但決鬥的地方只有幾種。
荒野,山林,墳墓……
若真是不死不休的決鬥,十次中必有九次是選在這種地方的——彷彿這種地方的本身,就帶着種“死”的氣息。
夜已漸深,有霧。
呂鳳先白衣如雪,靜靜地站在灰色的墳碑前,在悽迷的夜霧中看來,正就好像來自地獄的使者,要將“死”的信息帶給世人。
鈴鈴依偎在李尋歡身旁,似在顫抖。
是冷,還是怕?
阿飛突然道:“你走開!”
鈴鈴的身子又往後縮了縮,道:“我……”
阿飛道:“你。”
鈴鈴咬着嘴脣,擡頭去望李尋歡。
李尋歡的目光彷彿很遙遠。
是他的心已遠,還是霧太濃?
鈴鈴垂下頭,囁嚅着道:“你們要說的話,我不能聽麼?”
阿飛道:“你不能聽,任何人都不能聽。”
李尋歡輕輕嘆息了一聲,柔聲道:“人家陪了你很多天,你至少也該去陪陪他。”
鈴鈴垂着頭,呆了半晌,突然跺着腳,大聲道:“我根本不想留在這裡,根本不想來的,你們這些人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殺……你殺我,我殺你,究竟是爲了什麼,連你們自己都不知道……假如要這樣纔算英雄,最好天下的英雄都一起死光!”
李尋歡、阿飛、呂鳳先,都只是靜靜地聽着。
然後再靜靜地瞧着她飛奔出去。
阿飛甚至連瞧都沒有瞧,等她腳步聲遠,才擡頭面對李尋歡,道:“我從未求過你什麼事,是嗎?”
李尋歡道:“你從未求過任何人。”
阿飛道:“現在,我卻有事要求你。”
李尋歡道:“你說。”
阿飛咬着牙,道:“這一次,你無論如何再也不能阻攔我,一定要讓我去!你若搶着出手,我……我就死!”
李尋歡神色顯得很痛苦,黯然道:“可是,你根本用不着這麼做。”
阿飛道:“我一定要這麼樣做,因爲……”
他神情更痛苦,慘然接着道:“因爲呂鳳先說得實在不錯,再這樣下去,我活着,也和死了差不多,我絕不能放過這機會。”
李尋歡道:“機會?”
阿飛道:“我若想復活,若想新生,這就是我最後的機會。”
李尋歡道:“以後難道就沒有機會了麼?”
阿飛搖了搖頭,道:“以後縱然還有機會,可是我……今天我若失去了這勇氣,以後就永遠不會再有勇氣振作!”
一個人受的打擊太大,就會變得消沉,若是消沉得太久,無論多堅強的人,也會變得軟弱,勇氣也必定會消失。
李尋歡沉默了很久,才嘆息着道:“你的意思,我明白,可是……”
阿飛打斷了他的話,道:“我知道我出手已慢了,因爲這兩年,我也已感覺到自己的反應漸漸遲鈍,甚至已有些麻木。”
李尋歡柔聲道:“只要你有決心,一切都會恢復的,只不過,現在還不是時候。”
阿飛道:“現在正是時候!”
李尋歡道:“現在?爲什麼?”
阿飛慢慢的攤開手掌。
鮮血已染紅了他的手,酒杯的碎片還嵌在肉裡。
阿飛道:“因爲現在我忽然發現,肉體上的痛苦不但可以減輕心裡的苦惱,而且還可以使人精進、振作,也可以使人敏銳。”
他說得不錯。
痛苦本就可刺激人的神經,令人的反應敏銳,也可以激發人的潛力——就算是一匹馬,當你鞭打它,令它覺得痛苦時,它也會跑得快些。負了傷的野獸也通常都比平時更可怕。
李尋歡沉思着,道:“你有信心?”
阿飛道:“你對我沒有信心?”
李尋歡突然笑了,用力拍了拍他肩頭,道:“好,你去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