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的奮鬥 民國工資
引自山西河曲縣地方誌
民國時縣府官吏僱員月俸數額可見下表。
其他人員月俸如次:事務員14元,檢驗員l2元,僱員10元,公役8元。
勞金
民國時本縣共有3種僱工形式:“攬長工”,時間l至數年,“包月子”,忙月僱用,l至數月;“打日工”,臨時以日算工僱用。民國十五年前後長工年工資制錢約12千文,合大洋約8至l0元。包月子,每月約1000文。打日工,每日約35文。又據《中國實業志》載,民國二十四年,本縣男長工年工資25元,臨時日工資0.13元;女傭年工資20元,
商行店員,在民國十年左右,頭年工資制錢l800文,次年2400文,3年最高不超8000文,通行法幣後,工資約15元
引自福建閩清縣誌
僱工有長工(俗稱長年)、短工兩種。長工全年膳食由僱主供給,短工有供飯、不供飯之別。民國元年,縣內僱工工資(法幣)長工全年41.8元。民國15年,長工全年工資60.1元;短工每日工資,農忙時不供飯0.4元、供飯0.3元,農閒時不供飯0.4元、供飯0.2元。戰爭期間到解放前夕,因貨幣貶值,長工工資改爲每年穀子700~1000市斤,短工工資改爲每日大米8管(每管10小市兩)左右……民國二十二年《中華民國統計提要》中統計出各省大部分縣之僱工工資情況,其中涉及到了該區大部分縣的僱工工資情況(見表1)。
表1
民國二十二年晉西北部分縣僱工工資一覽表(單位:銀元)
縣別性別長工(年工)月工日工
最高最低平均膳宿情形最高最
低平
均膳宿情形最
高最
低平
均膳宿情形
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