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俠拎壺衝、王維棟等的打賞,謝謝大家!)
幾個有爲紈絝吃飽喝足,每人從李逍這裡拿走好幾瓶藥酒,另外打包幾壇着好酒後,便非要拉着李逍一起去活動。
李逍一聽活動,還以爲幾個貴公子要帶他參加什麼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大寶劍活動,還以爲他們要帶自己去長安的天上人間呢。
結果程五薛五,還有劉四和柳四這四公子卻是要拉他去打獵。
打獵,是這個時代那些貴族子弟最喜歡的一種活動。若是把他們的活動興趣做個排行榜,那遊獵肯定是排第一的,排第二的估計是打馬球,然後估計是喝花灑、賭錢之類的。
打獵倒不完全是個不務正業的行爲,長安勳貴都喜歡遊獵,上到帝王,還有皇子公主們,下到那些勳戚,但凡家裡有點身家有點權勢的,哪個不愛遊獵呢。
甚至帝王每年還要舉行好幾次重要的狩獵遊戲呢。
連天下六百餘折衝府的府兵,他們的一項重要訓練內容,就是狩獵,以狩獵來訓練軍陣,檢驗士卒。
程薛兩人都在羽林軍,而劉柳二人都在藍田衛府裡,都是年青一代的驍勇少壯,個個弓馬嫺熟。
這個季節裡倒比不上秋天裡的獵物肥美,但按劉四的話說,吃飽喝足了,正好去山裡遛遛消消食。
長安貴族們喜歡打獵,甚至把打獵當成一種社交,結交呼朋喚友,主持遊獵,騎着馬,帶着弓,牽狗掣鷹,帶着一羣狗腿子,在山裡呼嘯,折騰一天,帶着獵物回來,再辦一場熱鬧的酒會,沒有再比這個愜意的了。
基本上來說,只要你遊獵的時候注意一點,不要踩踏到百姓的莊稼,那麼就不會誰有什麼意見。
今天薛程幾個也是有備而來,藍溪就在秦嶺北麓山腹裡,這裡離長安不算遠,但確實是個打獵的理想地方。
他們來的時候,都特意帶來了自己狩獵的隊伍。
“這打獵啊,最重要的不是箭術好馬術佳,而是得有好的獵狗,養一羣好的獵狗,絕對會讓你在狩獵的時候滿載而歸,甚至讓你在跟別人比斗的時候佔得先機。”
說起這些,柳四公子也是頭頭是道,這位柳縣令的公子如今在內府親衛當差,是個七品親衛,其實這種親衛只不過是這些勳戚品官子弟的一個出身臺階而已,長安的那些貴族子弟,絕大多數都是走的這條路子。
小的時候在國子監讀書,然後到了十七八歲就進內三衛當侍衛,混個幾年,就能夠到十二衛府裡領個實差了。柳四公子名叫柳溫,柳家做爲河東的名門大族,詩禮傳家,但那些百年大士族卻並不是如普通寒門出的士子一樣弱不禁風,他們往往是文武兼修,騎射這是必學的,打獵更是一種必修課。
柳溫就養了一隻極好的獵狗隊,據說在藍田這塊現在是無人可比的。
劉四劉俊不太服氣的道,“你也就仗着狗多點,其實我家的狗本領更勝一籌。”
那邊程伯獻接話,“我們還是來談談馬球比賽吧,今天我家新請了幾位厲害的馬球供奉,今天長安各家的馬球比賽,我看風頭是無人可爭的過我程家了。”
貴族喜歡打獵,但也喜歡打球。
不過能夠養的起馬隊的,那就不多了,而盧國公程咬金府上,正有一支極強的馬球隊,一支優秀的馬球隊,不但得有優秀的良馬,還得有優秀的馬球選手,而那些明星選手,就會被各方爭搶,號稱供俸。
長安城裡的馬球隊很多,每年各家的馬球隊,都會舉行比賽,這是最熱鬧的時候,往往打到最後幾支隊伍的時候,甚至能夠引起無數人爭相前去圍觀。
李逍一直聽說馬球比賽之名,但還沒有見過這種風靡大唐的競爭運動。不過大唐尚武,喜歡打馬球很正常,藍溪雖說沒有馬球隊,但也有蹴鞠,蹴鞠相當於足球,規則有點不一樣,但大致差不多。
普通百姓買不起好馬,玩不了馬球,於是就玩蹴鞠,而稍有些錢的人還騎騾子騎驢打馬球,甚至據說長安城裡還有貴族女子專門騎那種小馬打女子打球。
無論打馬球還是打獵,其實都是有錢人的遊戲,這就好比後世的高爾夫球一樣,一般人還真不會去玩。
說要去打獵,李逍只有匹馬黃馬,跑的不快也不優秀,如今只是偶爾代步而已,至於獵弓、獵刀、獵裝這些,更是一樣沒用,他們喜歡比拼的獵狗更是一條沒有,別說擁有一隻獵狗隊了。
“這些都不是事,包在哥哥們身上了,你會騎馬就行。”
程五牛氣轟轟的拍着胸脯道,“哥送你匹好馬,打獵的馬得有好耐力。”
李逍客氣,那邊劉四已經對他道,“你跟程五客氣個啥,誰不知道他們程家家大業大,嗯,他們家在河隴可是很有路子,每年從那邊過來的馬,他們家得佔三分。”
河隴,就是大唐的河西隴右地區,這塊地方在後世應當算是甘肅青海寧夏陝南一帶了,向來就是出馬的地方,所謂的河西馬、隴右馬、河套馬,甚至是吐谷渾的青海龍駒,都是這片地區產的,大唐最爲重要的產馬地之一,而且通過河西走廊,還有西域那邊過來的大食馬、大宛馬。
大食,也就是阿拉伯帝國,而大宛,自然就是出汗血寶馬的地方。
李逍倒真沒料到,老程家還掌握着這麼大一塊財路啊,雖然不知道三分之一這個數字是不是誇張,但既然老程家能夠在這塊裡插一手,那他家還真不缺馬。
“一匹獵馬,撐死了也就二三十貫的樣子。”柳四也在一邊撇嘴。
“二三十貫的馬那也是馬啊,柳兄,你打算給三郎置辦點啥啊?”程五回懟柳四。
柳溫打量了李逍上下幾眼,“我就送三郎四五條獵狗再送只鷹吧。”
薛楚玉立即拍着自己表兄的肩膀道,“表哥這下是受激了,下血本了啊。”
程五不依不饒,“這獵狗和鷹可不能送太差的啊,不能糊弄人。”
“放心吧,我把我親自訓好的那幾條狗交給三郎,還有那鷹,也是我親自熬出來的,絕對的好東西。”
程伯獻送了好馬,柳溫送了獵狗和鷹。
當下,薛楚玉也表示要送李逍一套打獵的傢伙什,獵弓、箭,還有刀等。這些都不算是什麼禁止的重裝,私人是可以持有的。一套這樣的傢伙什下來,倒也不便宜。
劉四劉俊則表示給李逍置辦一套獵裝,“犀牛皮製的獵裝,護臂護腕護腿腰帶皮靴全有。”
“各位哥哥厚愛,我怎麼好意思呢。”
“自家兄弟,何必這麼見外呢,你這麼見外,那我們也不好意思把這酒帶走了。”
跟趙老爺子他們交待了一下,李逍便提前離開了,不管怎麼說,薛五他們是VIP客戶,得特別招待,別說是要陪着他打獵,就是要陪着去大寶劍,李逍也得答應啊。
其實李逍還是更願意去大寶劍的,這麼冷的天,跑山裡去打獵喝冷風,真是閒的發慌。
程五直接就把自己的一匹備馬送給了李逍,那馬一身黑,就是脖子下有一道月牙白,四隻蹄子那也有白毛。程伯獻給這匹馬還取了個名字,叫烏雲踏雪。
不過李逍卻不太喜歡這個名字,你一個武夫,取這麼一個文藝的名字幹啥。他瞅着這馬,就挺像他家以前養的一隻小黑狗。那狗也是脖子下有撮白毛,而且腳下也有點白的,那隻狗他一直叫小熊。
“以後,你就叫小熊了,乖乖聽話,以後天天讓你吃香喝辣的。”
程伯獻也是咬着牙才把自己的備馬送給李逍的,這馬,那可是能當戰馬用的,訓練嫺熟,起碼值八十貫打底。要不是被柳溫懟了,他還捨不得呢。
可現在聽着自己的烏雲踏雪變成了小熊,他不能忍了。
“我的三哥也,這馬有名字了,叫烏雲踏雪,而且這馬他原本是訓練好的戰馬吃的得精細,一天得五頓,每天還得有雞蛋、豆餅吃,最好是弄點胡蘿蔔給他吃,還得記得加點鹽。他不能吃辣!”
他逍伸手摸小熊的脖子,這馬高高大大,但居然挺溫馴,看不出是匹戰馬啊,不過這溫馴的樣子,他很喜歡。
“五哥,以後他就跟我了,我覺得還是叫他小黑比較好。”
“三郎,這是匹母馬。”
“母馬叫小熊有什麼不好嗎?”
程五敗退,無奈的退到一邊,劉四等人哈哈大笑。
“好了,三郎騎上你的小熊,咱們進山打獵去吧。”薛五生怕再聊下去,程伯獻真會吐血,程五那是出名的愛馬之人,現在自己心愛的備馬送給李逍,結果讓李逍改名叫小熊,還要讓這馬吃香喝辣,人家心裡吃不消啊。
大唐的貴族子弟就沒有不會騎馬的,甚至許多女子都會騎馬,連文官都騎馬。
做轎子的人很少,尤其是勳貴子弟,若是馬都不會騎,那以後就別在這圈子裡混了。
好在李逍這副身體原本騎術就還不錯的,騎上小熊,確實感覺極好。
小跑了兩圈,感覺真有一種從寶時泰換到寶時捷的感覺了。
“駕!”
興奮的李逍忍不住夾了下馬腹,策馬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