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爲了錢我什麼事都可以做得出來!甚至不斷的出賣自己的……身體!”李默最後幾聲幾乎是喊出來的,但是卻聽不出她的一絲一毫情感,好像是麻木了。
眼眸無神。
“你……”方小密愣了,傻傻地愣住了,她還是太生澀了,對於人、對於事,都太輕信。
風輕雲適才開口,“或許你可以說說你的事情,人非無過,身不由己的事情多了,這不怪你。”
她的話,讓剛剛纔漸漸垂下頭去的李默猛然再一次擡起了頭顱,那眼眸忽然閃現出一絲光芒。
“你們、不走嗎?我、騙了你們,我的外表騙了你們,其實我根本不是什麼富人!甚至一直在僞裝想要讓外人知道我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可、現實其實我什麼都不是!我只是一個爲了錢什麼都可以做的不要臉的女人!”李默越說越激動,那神色好像恨透自己般。
事實她真的是恨透了自己,她厭惡自己這骯髒的身軀。
“你自願選擇走這一條路嗎?”風輕雲什麼也沒有去問她,而是這樣開口發問。
李默原本以爲,這兩個已經把她當初朋友的同學,在聽到她的身份後,會立馬大聲辱罵她不要臉然後走掉,甚至讓全校的人都知道學校裡有這樣的人存在。
可是她們沒有,反而是問自己這樣的話。
捂臉,李默失聲痛哭起來,多年的神經在這一刻垮臺下來,她哭的痛徹心扉,那高冷的形象也早崩塌。
“我、我不想……”誰會想要做這種齷。齪骯髒的事兒呢?她也不想啊,但是生活所逼……
哭久了,累了李默將自己所有的事兒,也說了出來。
李默出身在農村,她們那兒的村子很窮,而她們家則是村裡頭最窮的幾戶人家。
父親嗜酒、賭博,早年輸光了家裡的全部積蓄。還欠了一大屁股的債務,母親很小的時候跟着別人跑了,家裡還有一個弟弟,跟着李默過日子。
甚至有的時候,她父親的債主都會跑到她這裡來要錢,沒有錢,那打她,罵她威脅。
那樣的生活過得很艱辛,十三歲那年李默帶着弟弟從那個窮苦的村子裡跑了出來,來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結果被人騙了,騙走了身僅剩下的幾塊錢,沒吃沒喝,弟弟很快病倒了。
於是李默去打掃,小小年紀,去人家店裡打工,給人家端盤子洗碗的,日子也可以過。
誰知店裡的老闆對她起了歹心,有一天趁着老闆娘不在家竟然欲要對她不軌。
她死活逃了出去,和弟弟離開了那地方,一路走着去了另外一個地點。
弟弟病倒了。
那是她離開家的第二年,去了醫院說是得了大病,因爲營養不良,而若是不治的話,很快會死,但是治的話,又沒錢。
弟弟是李默活下去的唯一動力,她甚至在路邊乞討籌錢,終於有一天,來了一個女人說是可以給她一大筆錢,只要她乖乖跟着她走。
小小年紀的李默跟着走了,可她並不知道,那是一個巨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