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林浩知道陸媛來了北京,已經是這一年的初秋了。
三個月試用期滿,陸媛轉正。幾個月社會新聞跑下來,她開始熟悉這個古老都城的大街小巷,只是找不到太深的歸屬感。每次坐地鐵的時候,看見飛速從眼前閃過的燈箱廣告,都覺得自己實在只是一個過客。
在一個新的單位立足並不容易,乍看時周圍的每一個人都掛着一張笑臉,不過你轉身之後,那些面孔上的表情才叫精彩。陰人的最高境界就是陰了別人,那人還高興的感激你。
陸媛實習的時候,一次跟着一個叫言絮的老記者一起去採訪,一起產婦生產卻意外死在醫院的稿子,採訪的時候言絮就有些畏首畏尾,採訪完回到報社很晚了,打稿子的時候慢慢騰騰,陸媛發誓,她不是想顯示自己,她只是想能早點下班,就自己把整個稿子寫完交給了言絮。但是言絮誇她寫得快,但是幾天之後,陸媛卻輾轉聽說言絮和主任說,陸媛個人英雄主義嚴重,根本不和同事配合云云。
最委屈的時候,她也不能和父母訴苦,就給林浩發短信,那陣子林浩去了九寨溝附近的山裡拍外景,手機信號時有時無,打過來電話聲音也是斷斷續續,有幾次陸媛就要說自己在北京的事了,只是想想,終於還是算了。
吃了幾次這樣的暗虧後,她也漸漸有點醒悟,她過去太看重成績,一味的向前衝,和周圍的人距離拉開得太大了,出頭的椽子不僅先爛,也容易成爲衆矢之的,倒不如把一步路變成兩步走,和大家保持齊頭並進。
齊頭並進的結果顯而易見,三個月下來,陸媛和同事漸漸和睦,她隱身於人羣,幹自己的活吃自己的飯。
簽了正式合同沒幾天,報社就正好有幾套單身宿舍空出來,位於一片居民區中,是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老樓了,地點也不算很好,面積也不是很大,原來住的人不是結婚了,就是自己購置了房子,報社按照慣例,拿出來分配給新來的家在外地的同事們暫住。兩室一廳的房子,都是兩個人合住,一人一間,倒也互不干擾。
與陸媛同住的是一個女編輯劉宏,比她大三歲,因爲上夜班,兩個人的生活幾乎沒有交集,唯一的溝通就是第一次搬進去的時候做了自我介紹,再後來就是偶爾陸媛回家早點,遇上還沒出門上夜班的劉宏,亦或是陸媛早晨出門,在洗手間門口遇上睡眼惺忪起來方便的林宏。兩人都不是特別熱絡的類型,見面也不過打個招呼,只在彼此有事需要配合時留個紙條。
倒是隔壁的兩個女孩孫海影、林曼曼和陸媛同是記者,每天擡頭不見低頭見,開始的時候也偶爾一起上班下班,一起出去吃個飯,只是後來倒慢慢淡下來了。
淡下來的原因是,陸媛覺得,她們不是一條路上的人。那兩個女孩都跑經濟專刊,所謂經濟專刊其實就是廣告的一種變相,接觸的人倒是非富即貴。搬進宿舍的第二個星期,臨下班的時候陸媛跑了個突發,交完稿都是午夜了。她從一家麪條店吃完晚飯,筋疲力盡的挪回宿舍,在樓下發現多停了一輛黑色的轎車,車旁有晃動的黑影,走近纔看清是林曼曼正和一個男人倚着轎車親得難分難捨,男人的手已經把林曼曼的衣服掀開了,白花花的腰部肌膚露在微涼的秋風裡,林曼曼的身子扭來扭去,如同一條白蛇。
陸媛嚇了一跳,有些進退不得,最後只能裝作不見,飛快的閃身衝進樓道。
隔壁的房間大門居然是開着的,只有一個亮點一閃一閃的,陸媛走過時,被屋裡的孫海影叫住。
“回來這麼晚,去哪裡玩了?”孫海影的手指夾着煙,打開客廳的白熾燈。
“晚上有個突發,剛交完稿下班。”陸媛有些吃驚,孫海影還穿着白天的衣服,眼睛上妝容很濃,屋子裡隱隱浮動着酒氣。
“傻子,”孫海影咯咯的笑了,“你從樓下上來,看見什麼了?”
“沒……沒看見什麼。”陸媛有些尷尬的回想起剛纔的一幕。
“這年頭還有幾個年輕女孩子像你這麼天真,幹活能幹出什麼名堂,能在北京買起房子嗎?能買起車子嗎?你看看咱們單位那些老人們,有幾個是憑寫稿子掙的房子和車,難道你打算一輩子住在這種老樓裡,還是單位的單設宿舍?別傻了,看看林曼曼,也不過就是一次採訪,我打賭,她用不了多久,就能從這裡搬出去了。”孫海影似乎喝了不少酒,說話的聲音有些不自然的輕佻。
陸媛有些無言,不知道該怎麼擺脫這個奇怪的情況,幸好林浩的短信解救了她,關門出來,還能聽見孫海影的笑聲。
後來陸媛也在單位陸續聽到了關於林曼曼和孫海影的一些傳言,尤其是林曼曼,很多廣告部的人都唾棄她,說她爲了廣告什麼都能付出,對客戶陪吃陪喝陪睡。林曼曼自己大概也聽說過,只是卻對那些不屑她的人更加不屑,一次她硬拉着陸媛吃飯,喝醉了才說,他們部門是憑業績說話的,她的業績好,主任都得陪笑臉,別人說什麼何必在乎?何況,這年頭報社這麼多,客戶憑什麼把廣告投給你,不付出就想着回報,怎麼可能,所以誰比誰乾淨多少?
陸媛想,說不在乎的時候,林曼曼多少還是在乎的,只是已經不能或不願改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