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6日,外.灘法院駁回了彭毅誠賠償一個億的請求,給出的解釋是,上滬電視臺可能給彭毅誠帶來的經濟損失,不可能達到1億元。
更重要的是,1億的索賠金額,會讓此次案件的訴訟費用達到驚人的1千萬以上,這也不符合上訴人彭毅誠的個人利益。
最後法院經過和彭毅誠的溝通,將訴訟的索賠金額變爲了3500萬元!
這個金額基本上符合22部喜劇作品的單次授權價值,彭毅誠最終選擇接受。
17日,法院第一次進行庭外調解,上滬電視臺的代理人王友德和代理律師,都有庭外和解的想法。
但只說明會解除幾天前剛剛簽訂的《歡笑今宵》節目授權合同,除此之外不願意給彭毅誠做出任何補償。
彭毅誠當場拒絕和解!
當天,彭毅誠與王友德在法院調解庭門外,再次發生了爭吵,被圍觀的媒體記者拍下,讓事態再次升級!
18日,法院召集第二次調解,彭毅誠直接拒絕!
從彭毅誠正式上訴,到法院進入司法程序,進行第一次調解、第二次調解。
整個案件在華國的影響力越來越大。
彭毅誠以一個讓他自己都沒想到的方式,在整個華國擁有了巨大的知名度,但這種知名度背後,卻不是他的作品和能力被人關注,反而是因爲他告了上滬電視臺,才被人觀衆。
這種知名度甚至都無法稱爲人氣,因爲彭毅誠自己心裡清楚,這個官司結束之後,現在這些關注自己的人,大部分都會散去。
但不管怎麼樣,知名度的提升,對彭毅誠也不是一件壞事!
總有一部分人,因爲這個案件認識了彭毅誠,並且看到了彭毅誠在網上和電視臺表演過的那些喜劇作品,併成爲了他的粉絲。
因此,短短不過5天時間,彭毅誠的歡笑值又提升了400多萬,讓他的歡笑值重新達到了1000萬以上!
但不管這個案子對彭毅誠是好是壞,都到了必須了斷的時間了!
……
19日早上天剛矇矇亮。
外·灘區人民法院門外,就已經人滿爲患。
法院附近的停車位,幾乎都被媒體的車子給填滿了!
全國無數報紙、雜誌、電視臺的記者,舉着長槍短炮的話筒、舉着各種大小的拍攝設備,堵在法院的大門口。
外·灘人民法院已經很長時間沒有這麼熱鬧過了。
“觀衆朋友,大家好!彭毅誠訴上滬電視臺案,今日即將開庭……”
“觀衆朋友們,你們現在看到的大樓,就是外·灘人民法院!現在距離開庭的時間,只有不到一個小時了……”
“這是一場足以載入華國司法史冊的官司!彭毅誠與上滬電視臺之間誰對誰錯,馬上就會得出一個分曉!大家可以看到,現場已經來了最少50家媒體,他們來自全國各地。但案件的雙發當事人——彭毅誠和上滬電視臺代表王友德,目前均未到達現場。”
無數記者現場播報的聲音,嘈雜在一起,好像一羣飛舞的蒼蠅,把整個現場都籠罩在一片“嗡嗡嗡”的噪音之中。
甚至有一些記者想偷溜進法院大院,結果被門口嚴陣以待的法警和法院安保人員給攔住了。
現場的氣氛,不知道的人,還以爲是哪個明星要在這裡搞活動呢!
突然,記者們看到不遠處開來了一輛龍威頂配越野車。
“看,那不是彭毅誠的車嗎?”
“是彭毅誠到了!”
“彭毅誠終於來了!”
衆記者一擁而上,把正在緩慢開動的龍威團團圍住!
與此同時,王友德和上滬電視臺的代理律師,也坐着一輛轎車來到了法院門口。
記者們立馬一分爲二,一批人圍住彭毅誠的龍威,一批人圍住王友德的轎車。
兩輛車在記者們的圍攻下,全都停了下來。
無數話筒和攝像頭,此時全都對準了兩輛車剛剛搖下來的車窗口。
“王副臺長,請問你們上滬電視臺,是不是經常會做這種侵佔合作藝人作品版權的行爲?”一女記者對着坐在車裡的王友德大喊道。
王友德冷着臉坐在車裡,回答道:“請你說話注意點。我們電視臺從來沒有侵佔過任何藝人的作品版權。這次和彭毅誠之間,同樣不存在侵佔版權的問題。我們只是在節目版權和作品版權之間,發生了一些誤會而已!”
那女記者不依不饒,“如果只是誤會,那上滬電視臺賣出版權的影視公司,爲什麼會公開表示,要改變彭毅誠的作品!難道你們授權節目版權的時候,沒有給對方說明那些喜劇作品的版權,是屬於彭毅誠的嗎?”
王友德不耐煩道:“我怎麼知道那個影視公司的老總髮什麼瘋?總之,我們沒有任何侵權行爲。”
另一箇中年男記者,看王友德好像不耐煩了,害怕他跑掉,感覺大喊道:“王副臺長,你預計這場官司,你們是否能夠勝訴?”
王友德故作自信道:“我相信我們一定能勝訴!在是否侵佔版權方面,我們電視臺絕對沒有任何問題!還因此,我相信法院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判處!”
旁邊又有記者問:“今天的案件結束後,上滬電視臺是否會對彭毅誠進行封··殺……”
王友德聽到這個問題,臉色更差了,封··殺這種事情,可以做,但絕對不能拿出來說,不然很容易變成衆矢之的!
王友德不敢再回答問題了,趕緊對汽車司機說道:“小劉!立馬把車開進法院!”
小劉點點頭,關閉了車窗,將車緩緩看見了法院。
記者們是不允許進入法院的,只能留在了法院門口!
另外一邊,彭毅誠卻一點也沒有立馬進入法院的想法!
相反,他坐在車裡,和車外的記者聊得非常開心。
王友德從車上下來,站在法院院子裡,都能聽到彭毅誠大義凜然的聲音。
“文藝創作者的作品版權絕不容許侵犯,這是對文藝創作者才華和能力的尊重,也是確保文化娛樂產業健康發展的根基!
網上某個上滬市的著名主持人說:電視節目裡的作品,版權就應該歸屬於電視臺!我想請問,這些作品難道不是藝人自己創作出來的嗎?爲什麼這些作品的版權不歸藝人。
華國有哪條法律規定了?
電視節目裡的藝人作品,版權就是電視臺的!
更何況,我還和上滬電視臺簽訂了專門的合作合同,明確規定了,我自己創作的作品,一切版權都歸屬我個人。
因此,上滬電視臺的做法,就是赤裸裸的強盜行爲,強行將我的作品版權出售,這種做法還不是侵權,那華國的版權保護法可以取消了!
如果這種行爲還不能受到法律的處罰!
那今後華國所有電視節目裡,沒有任何一個藝人都不再拿出自己的新作品。
這時對華國電視圈的最大傷害,我今天告上滬電視臺,就是爲了拯救華國電視產業!”
周圍的記者,聽了這話,都起鬨一樣叫起了‘好’來!
別聽彭毅誠這說的天花亂墜,他上訴其實就是爲了出口氣,順便把自己損失的錢收回來。
但經過他這麼一說,這場官司的意義就徹底不一樣了。
這些媒體記者們最喜歡這種強行拔高度的調調,當然要爲彭毅誠叫好了!
“彭毅誠,我們頂你!”
“彭毅誠,你一定要勝訴啊!”
“彭毅誠,全靠你了!”
記者們全都跟彭毅誠的迷弟迷妹一樣,大聲給他喊着加油!
當然,他們可不是真的迷彭毅誠,只是想挑動他繼續說下去!
彭毅誠也沒有辜負他們的期待,繼續說道:
“作爲一個老百姓,作爲一個平時非常低調的人,我其實特別不想和人打官司。
爲了上訴上滬電視臺,我這幾天每天都睡不着覺,害怕自己會敗訴,會被上滬電視臺封··殺!但是我知道,這次我必須站出來了!不爲別的,就爲和侵犯作品版權的惡勢力鬥爭到底!
我這次上訴,就是要給華國娛樂圈開個好頭。
我願意冒着被封··殺的風險,站出來和電視臺對抗!
對於那種,電視臺隨意侵害藝人版權利益的事情,我都會堅持和這些電視臺鬥爭到底。”
王友德在一邊,聽得肺都快炸掉了。
他這輩子都沒見過,敢這麼諷刺挖苦電視臺的藝人。
然而現場除了電視臺之外的媒體記者們,此時聽到彭毅誠的話,卻全都轟然叫好!
說白了,華國的幾大電視臺,因爲具有一定壟斷地位,在平時對待娛樂圈藝人和其他媒體的記者們時,都特別強勢和無禮!
大家心裡對這些電視臺都心懷不滿,當然會認同彭毅誠的說法!
就這樣,法院門口變成了彭毅誠一個人的演說舞臺,一羣記者樂此不疲地站在這裡,聽着彭毅誠嘚啵嘚,一陣不停地白話兒!
彭毅誠聊得是高興,記者們也樂於有更多的素材可寫。
過了二十幾分鍾,上滬市新聞報的記者終於聽不下去了,趕緊提醒道:“彭老師老師,馬上就要開庭了。”
彭毅誠一看錶。
果然還有10分鐘就要開庭了!
他感覺開着車進了法院,好多記者們想跟着混進法院,結果還是被法警攔住了,今天的審判時不對外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