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羅阿田有多不服氣,有多不情願,還是很快就被帶回公安局去了。
這一幕,被小巷子兩旁不少街坊看到,次日一早,“連環殺人狂魔”在小巷被抓的消息,就以極快的速度在全市轉播。
這一次的傳播,遠不是上次丁志平“自殺”那樣的聲勢。
丁志平“畏罪自殺”實在太沒有想象空間了,傳播起來,總是少了點氣勢。
是吧,都沒曲折,沒故事,再了不得的小道消息製造者和添油加醋者,都沒有多大的發揮空間啊。
抓羅阿田就不一樣了。
簡直刺激得不要不要的。
羅阿田自以爲夜深人靜,巷子兩邊的住戶都睡着了,卻不知道,總是有例外的。他當晚在小巷子裡“阻擊”高大年輕人和苗條女孩,乾淨利落把蘇浩武校的兩名畢業生放倒,被人看得清清楚楚。這已經相當相當刺激,相當相當驚險了好吧?
完全滿足了市民們對“連環殺人狂魔”的所有揣測。
冷酷,兇殘,身懷絕技,出手毫不留情……
等等等等,都和大夥想象中的“連環殺人狂魔”完全一致,殺人狂魔不就應該是這樣的嗎?
然後,這還不是終點,僅僅只是開始。
真正的驚險刺激在後邊。
警察同志隆重登臺!
然後,一招就把羅阿田秒了。
比羅阿田秒蘇浩武校的畢業生還乾淨利落。
據說,那警察是從邊城來的,而且是個緝毒警,用的還是羅阿田自己的招數,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一招就把羅阿田放倒,起碼五分鐘沒醒過來。
這是姑蘇慕容氏啊!
有這麼精彩刺激,這麼曲折離奇的情節,這樣的新聞哪裡有不大傳特傳的?
一時間,從邊城來的緝毒警,成了巖門最熱的話題。
至於爲什麼不是刑警而是緝毒警,市民們也發揮聰明才智,把這個故事給編圓了——緝毒警才厲害啊,是不是?人家可是專門跟大毒梟打交道的!
大毒梟可有多兇殘?
不但有人有槍,甚至還有軍隊。
就這樣的,人家都不怵,何況區區一個殺人犯?
算個屁啊!
當然是一出手就給逮住了,上天無路,入地無門。
傳言之中,王大隊簡直就能直接上天了!
但現實卻是,幾乎能上天的王大隊,晚上沒得覺睡。
連夜審訊!
這是每個人的共識。
羅阿田終於落網,專案組的每個人,都極度興奮。
眼下,將將到了周書記給他們三天期限的最後一天,如果第二天天亮之前,他們沒有抓到羅阿田,周書記就要將原先的結論上報市裡和省廳了。
沒說的,連夜審!
每個人都想參與這個審訊,倒不是功勞不功勞的,關鍵大夥太像搞清楚這個案子的前因後果了,推理是一回事,真正的內情又是另一回事。
可是專案組那麼多人,事實上不可能每個人都參與審訊的。
最終確定下來的主審人選,是劉浪和王爲。
這個也很好理解。
王爲是親手抓獲羅阿田的人,有他在,就能鎮得住場子,不管羅阿田的氣焰多囂張,一個手下敗將,見到王爲總是會心虛。
這種心理上的優勢,是其他人沒辦法具備的。
至於劉浪,從三年前第一起案子發生,就是他在跟進的,三年來,他對這幾起系列殺人強姦案的每個細節,可謂都瞭如指掌。由他來主審,乃是理所當然。
王爲只是從旁協助,保持對羅阿田的心理壓力。
白嬌嬌,谷帥,江中翰等幾位主要偵辦人員,也參與審訊。
其他專案組成員,在審訊室外,透過隔離玻璃觀看整個審訊的過程。
周金沙,李作勇,海鳳鳴都趕到了。
嚴格來說,只有周金沙是從家裡趕過來的,李作勇和海鳳鳴壓根就一直在局裡坐鎮指揮。已經有了那麼明顯的線索,巖門市局自然要竭盡全力。
審訊談不上特別順利,但難度也不算多高。
劉浪說的那一百種辦法,並沒有使出來,只不過和羅阿田鬥了鬥心眼,就問出了很多想要得到的內容。看來羅阿田心裡頭也明白,不管他招不招,反正這回是死定了。既然如此,那還不如索性痛快一點,免得多吃苦頭。
他相信劉浪那番話絕不是嚇唬他的。
有句話說,對別人狠的人對自己更狠,其實基本是扯淡。
大多數對別人狠的人,對自己好着呢。但他也怕,怕別人用同樣狠的方法對對付他。
因爲羅阿田基本還算配合,審訊並沒有進行一個通宵,差不多凌晨三點左右就結束了,羅阿田被押回市一看嚴加看守。
在此之前,看守所那邊早做了最充足的準備。
別人進號子,都會解開手銬。
羅阿田沒有這種待遇。
他一直都戴着手銬,進看守所後,還加了一副腳鐐,死沉死沉的那種,用大鐵鎖鎖住,再是開鎖高手沒有合用的工具也休想打開。
這是看守所對付死刑犯的全副裝備。
不過一般來說,總要等法院判決之後,確定是判了死刑,纔給死刑犯上腳鐐,手銬是不上的。他得吃飯洗臉上廁所,銬住手沒法完成這些事情。
上腳鐐,是爲了防止他逃跑。
當然,從戒備森嚴的看守所越獄,難度不是一般的高。
通常情況下,越獄都發生在監獄和勞改隊,很少發生在看守所。看守所基本全封閉的環境,每天僅有的半個小時放風時間,以及武警二十四小時值守巡邏,壓根就讓這些囚犯沒有什麼越獄逃跑的機會。
但羅阿田是例外。
他不用等到法院宣判,他的死刑是一定,確定,以及肯定的。
這一點,任誰都心裡有數。
另外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羅阿田和其他死刑犯不一樣,這小子是個武術高手。不把他手腳都銬起來,實在太過危險。
要說他能從看守所跑出去,那當然不大現實。
你再是武術高手,徒手也打不破厚實的鐵門和更加厚實的水泥鋼筋牆。
關鍵怕他狂性大發,對同監的其他在押犯人出手。
九十年代,巖門市第一看守所壓根就沒有條件單獨關押每個嫌疑犯,都是大房子,大通鋪,一個號子裡最少也得關進去十來號人。吃喝拉撒睡都在一個空間裡完成。
就算有單獨關押的條件,羅阿田這樣的重犯,也不可能單獨關押。
怕他自殺!
事實上,羅阿田所在的號子,除了他之外,其他九個犯人都是經過挑選的,都是表現比較好,渴望得到寬大處理的嫌犯。
因爲想要得到寬大處理,想要立功,這些嫌犯就對看守所幹警的要求特別配合。讓他們幫助看押羅阿田這個重犯,就是給他們立功的機會。
不但有立功的機會,看守重犯的生活待遇也有所不同。
每個人每餐都能分配到一大鉢米飯,和比一般在押犯更多的菜餚。基本上,看押之人和重犯的生活待遇是一樣的。
在看守所,能吃飽已經是很不錯的待遇了。
除此之外,偶爾還能吃到點水果,甚至抽到半支香菸。
當然,抽菸必須是在看守所幹警或者武警的監視之下抽,而且火種是百分之百不允許留在號子裡的。
之所以死刑犯的待遇比普通在押嫌疑犯的待遇要好一點,原因也很簡單,就是確保死刑犯在上刑場之前是全須全羽的。
這是明正典刑的需要。
如果死刑犯在看守所自殺,或者自傷自殘,那是事故,要追究責任的。
但這九個“積極分子”的安全,也是要保證的。
羅阿田不是一般的殺人犯,他太兇殘了,太窮兇極惡了。如果不把他給銬上,他一旦發起瘋來,搞不好號子裡這九個人要死一多半。
可以這麼說,在抓到羅阿田的時候,專案組的每個人都興奮難耐,但電話打到看守所的時候,可把市一看的幾位領導給“嚇住”了。翻身起牀,就往所裡趕,電話召集所有幹警全部到場,緊急開會,商量接下來對羅阿田的監管措施。
出不得差錯,千萬千萬出不得差錯啊。
這個案子,不說全市人民從上到下都在盯着,就算是省裡的大領導甚至首都更大的領導,都在關注呢。這要是羅阿田在號子裡有個“三長兩短”,那還得了?
處分是跑不掉的!
開會商量的結果,就是緊急從其他號子裡抽調積極分子,不但要表現好,想立功減輕處罰,還要身體好,經得住打熬。
畢竟看守死刑犯,是二十四小時不能失誤的。
也就是說,九個人要輪流值班,確保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有人清醒着,可以監視羅阿田的一舉一動。同時這九個人還得想辦法跟羅阿田“交朋友”,儘量穩定他的情緒。
不少人知道自己死之將至,都會精神崩潰,時不時歇斯底里大發作一番。
儘量穩定羅阿田的情緒,也是保護他們自己。
僅僅這樣還不夠,還必須給羅阿田一直戴着手銬腳鐐。
至於銬住雙手之後那些不方便乾的生活瑣事,洗臉洗澡擦屁股什麼的,都由這九個看守者負責。
天下從來都沒有免費的午餐,想要得到,就必須先付出。
如此這般,羅阿田就成了巖門市第一看守所有史以來,第一個入監開始就一直戴着腳鐐手銬的嫌疑犯。
妥妥的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