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哥是個狠人!”
這是蔡小力脫口而出對蘇振雄的基本評價,隨即就意識到自己有“口誤”,朝着王爲尷尬地笑了一下,急急忙忙改了口。
“是蘇振雄蘇振雄……”
王爲雙眉微微蹙了起來。
蔡小力是很無恥,骨頭也很軟,卻不意味着他是個廢物,楊明軒才入獄的時候,這傢伙甚至欺負過楊明軒,可見也絕不是什麼“老實本分”的好鳥。
他骨子裡頭對蘇振雄的定位是這樣,那這個蘇振雄極有可能真的是個狠人。
只不過,王爲還很像深入瞭解一下,蘇振雄到底如何狠法。因爲很有可能,他接下來就要面對這個蘇振雄了。
如果專案組能夠成功鎖住他的蹤跡的話。
資料顯示,蘇振雄今年三十七歲,是五人團伙中年紀最大的。而且他是退伍軍人。這個身份,在五人團伙中相當特殊。
當初王爲推斷,團伙成員應該大多有類似經歷,對槍械使用相當熟悉。現在看來,略有偏差,五人團伙,蘇振雄是唯一的退伍軍人,並且是在野戰部隊服役,有戰鬥經驗。
司馬白傳來的資料中,對蘇振雄的評價有着十分明顯的雙面性。
十幾年前在部隊服役的時候,蘇振雄的評價是比較正面的,部隊首長評價他作戰勇敢,敢打敢拼。但在退伍之後,蘇振雄就好像變了個人似的,開始出現種種劣跡,混跡於社會,打打殺殺,成天和一幫街頭痞子和小流氓混在一起,結果和蔡小力一樣,成爲了派出所的常客,後來更是因爲故意傷害罪鋃鐺入獄。
那還是十多年前,蘇振雄第一次入獄。
那次入獄的時間不長,只有兩年。
但蘇振雄在勞改農場的表現,卻讓人很無語,關在監獄裡,還改不了好勇鬥狠的習氣,成天和人打架,最嚴重的一次,把人傷得不輕,差點因爲故意傷害被加刑,後來通過他家裡的一番運作,才免於厄運,終於在兩年後如期釋放。
“蘇振雄怎麼個狠法?”
王爲淡淡問道。
資料是死的人是活的,而且資料內容也不是特別詳細,王爲更加願意相信蔡小力的直觀判斷。
“他是道上的人!”
蔡小力帶着一點驚懼之意說道,似乎還隱隱帶着一絲興奮和挑釁之意。
對蔡小力這種矛盾心理,王爲倒也能夠理解。
這傢伙對自己被王爲輕易制服,其實多多少少是有些不服氣的,現在好不容易拉出一個真正的狠人來,肯定禁不住在心裡想:抓我算什麼啊?有種去抓蘇振雄啊,去抓道上的狠人啊!
“你是說,他給人當過打手?”
這也是資料裡顯示的。
蘇振雄第二次入獄,依舊還是因爲故意傷害。不過這次的故意傷害,和第一次故意傷害情況很不相同。第一次故意傷害,純粹就是打架鬥毆,結果下手重了,把人打傷住院,自己被判入獄服刑。不脫年輕人好勇鬥狠的模式。
第二次故意傷害,情況就嚴重得多了。
這時候的蘇振雄,已經成爲某個礦老闆的打手。
九十年代初期,偏遠地區的私人礦老闆,嚴格來說,和黑社會老大也沒有太大的區別。因爲敢在偏遠地區開礦的傢伙,就沒一個是省油的燈,稍微弱點都不行。你要是沒有自保的能力,分分鐘會被其他礦老闆趕走,讓你的投資血本無歸。
這還算好的。
要是走黴運的話,搞不好連走出礦山的機會都沒有。
爲了自保,也爲了爭搶更好的礦脈,更多的資源,所有私人礦老闆都瘋狂招兵買馬,擴大自己的隊伍。一時間,大量亡命之徒雲集礦山。
像蘇振雄這樣當過兵,打過仗,又坐過牢,心狠手黑的人,正是礦老闆最青睞的對象。縱算在亡命之徒雲集的礦山,那也是佼佼者,是衆人“崇拜”的對象。
畢竟蘇振雄乃是“正途出身”,和這幫野路子出來的傢伙有着明顯的高下之別。
單純以“能力”而論,那些野路子出來的傢伙,也沒法和“正規部隊”出來的人相提並論。
“以前在礦上的時候,蘇振雄是出了名的能打,他們老闆可看重他了……”
說到這裡,蔡小力又情不自禁地嘖嘖讚歎了一番,可見他內心深處,確實對蘇振雄很佩服。或許這是因爲,蘇振雄算是他們這一“行當”最出類拔萃的人吧。
蔡小力也許覺得,當小混混當打手能當到蘇振雄那個份上,就算是很厲害很厲害了。
“在農場的時候,就沒人敢惹他。”
蔡小力又補充了一句。
蘇振雄第二次因爲故意傷害罪入獄,刑期是五年六個月,入獄時間大致和楊明軒入獄時間差不多,略早一點。
王爲看過蘇振雄的判決資料,發現這小子明顯是屬於從輕處罰了,而且從輕的力度很大。
第二次故意傷害,其實就是礦山之間常見的搶地盤械鬥。
蘇振雄是“主力”,衝在最前邊,將對方打得落花流水,他一路砍殺過去,傷了六七個人,其中兩人重傷。這樣嚴重的罪行,其實判個無期都夠格的,就算不判無期,正常情況下,最起碼也得是十年有期徒刑往上走。
結果只判了五年半,這中間有些什麼貓膩,可瞞不過王爲這樣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王爲儘管從來沒在檢察院和法院工作過,但對他們的工作了解很深入,知道有些事他們是怎麼操作的。那個礦老闆的活動相當到位,這纔有蘇振雄的輕判。
縱算在新生勞改農場,蘇振雄也並沒有吃到什麼苦頭,礦老闆爲了他下足了本錢,直接給他安排在食堂組。
新生勞改農場並不是每個大隊都有一個食堂,而是兩三個監舍在一起的勞改大隊,合辦一個食堂,食堂組直接歸後勤那邊管理。
相比起那些每天要出門耕作農田,或者幹其他體力活的勞改犯人來說,在食堂組改造,當然是要輕鬆得多了,吃得還好。
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勞改農場,監獄的伙食,水準可不咋的,決不可奢望過高。
少數家境殷實的犯人,還可以靠家裡的接濟,偶爾打打牙祭,滿足一下自己肚子裡的饞蟲,大多數家庭條件一般的犯人和家庭條件很差的犯人,就只能苦熬了,一般要好幾天才能吃到一頓肉,並且還沒啥好肉,分量也很少。
對這些人來說,每一天都是難過的。
但對於食堂組的犯人來說,日子倒也並沒有那麼難熬。
“蘇振雄是食堂組的組長,大家都要討好他!”
蔡小力繼續“誇讚”蘇振雄。
看得出來,蘇振雄就是他的偶像。
對於蘇振雄能夠擔任食堂組的組長,王爲一點都不意外。
監獄雖然有管教幹部,有一整套嚴格的管理制度,但實際上,犯人之中適用的,仍然還是“叢林法則”,誰的拳頭大,誰都關係硬,誰就說了算。
蘇振雄兩者都佔,他不當組長,誰當?
就算換一個人當組長,蘇振雄不服,那也當不下去啊,會被直接打趴下的。
實話說,好勇鬥狠是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勞改犯的本性,打架鬥毆這種屁事,在勞改農場幾乎每天都會發生不止一起,只要不打得特別嚴重,管教幹部一般都不予理會。
根本就管不過來麼!
所以說,蘇振雄在食堂組根本就不可能遇到什麼太強有力的挑戰——不服?打到你服!
“蘇振雄怎麼和楊明軒認識的?”
王爲對這個問題比較關注。
之所以當時他們研究司馬白傳過來的資料時沒有將蘇振雄列爲“一級懷疑對象”,就因爲表面看,楊明軒和蘇振雄之間,交集不大。
他們不在一個勞改大隊。
新生勞改農場一共有八個勞改大隊,只有同一個勞改大隊的人才會關押在同一個監舍區,也就是說,同一個大隊的人才是真正的“獄友”。大隊和大隊之間,犯人的交流相當困難,幾乎沒有。
如果在兩個不同的大隊服刑,哪怕被關上一輩子,兩個人也可能不一定認識。
蘇振雄在食堂組,直屬勞改農場總務科管理,楊明軒在二大隊,他們之間是怎麼發生交集的?
其實很簡單。
蔡小力說道:“楊明軒在勤雜組工作,他每天都要去食堂打飯,就這樣和蘇振雄混熟了,大家都是從雲山來的,還都在礦上做過事,犯的事還一樣……這不就很容易搞到一起嗎?”
勞改大隊的所謂勤雜組,就是做些雜七雜八的瑣碎事務,相對那些承擔着生產任務的勞改組,當然要輕鬆得多,還不用日曬雨淋。
能夠混進勤雜組的,基本上也都是有點關係的,要不就是表現好,能得管教幹部的歡心。
“楊明軒家裡經常給他送煙,蘇振雄有辦法搞到酒,他們經常在一起吃吃喝喝……”
看得出來,蔡小力其實對此很不滿,顯然當初楊明軒和蘇振雄沒怎麼請他吃吃喝喝,他相當不爽。
在監獄裡,蔡小力說的那幾條,確實已經足夠楊明軒和蘇振雄發展出很鐵的交情。
況且,從兩人的經歷也能看得出來,楊明軒和蘇振雄都是那種所謂講義氣的傢伙,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爲什麼你們是楊明軒做主,不是蘇振雄做主?”
王爲提出了新的疑問。
從兩個人的年齡和履歷來看,照理這個四人團伙應該是以蘇振雄爲主纔對,蘇振雄才是真正的“道上人物”,年紀也比楊明軒大一截,還當過兵打過仗,經驗豐富,他當“老大”才合理啊。
“你不知道蘇哥那個人……啊不是,是蘇振雄,他怕麻煩,凡事都喜歡直爽一點,動腦筋的事情一點不樂意幹……再說他又比楊明軒晚出來,楊明軒把什麼都準備好了,又是去搶雲山銅礦的錢,楊明軒最熟悉情況,所以就讓他當老大了!”
王爲輕輕點頭。
這個解釋合理。
“你是說,蘇振雄其實是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傢伙?”
“呃,這個,也算是吧……昨天晚上,就是他殺人最多……他第一個衝進經警辦公室,把那幫人都殺了……真的,王大,我沒開槍,我就在外邊站着,最多就是個放哨的……”
蔡小力算是開啓了“自辯模式”,不管什麼時候,都不忘給自己辯護幾句。
王爲冷笑一聲,說道:“蔡小力,這個你說了不算。你有沒有開槍,有沒有殺人,到時候會有彈道專家給你做鑑定的,你沒開槍不會冤枉你,如果開了槍殺了人,那你也跑不掉!”
現在這傢伙基本已經把肚子裡那點貨色都掏出來了,王爲估摸着也“榨不出”太多的油水來,對他自然就沒那麼“客氣”了。
再說,他講的也是事實。
誰開的槍,殺了誰,到時候都得由司法彈道專家根據彈道痕跡來做出正確的判斷,誰都不能想當然的亂猜。
蔡小力頓時嚇得一哆嗦,臉色瞬間蒼白。
有沒有開槍殺人,這當兒警察還不那麼清楚,他自己心裡還不清楚嗎?
“你還是想着怎麼立功,爭取寬大處理吧。我問你,蘇振雄跑哪裡去了,你知道嗎?”
蔡小力絞盡腦汁地想着,遲疑着說道:“這個我是真不清楚,他就給了我三千塊錢,然後走了,也沒說去哪裡……楊明軒說的,相互之間不許聯繫,要聯繫只能直接跟他聯繫……”
“蘇振雄家裡還有些什麼人,他會不會跑回老家去?”
蔡小力苦着臉說道:“這個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他家裡的情況……不過我聽蘇振雄說,他們礦上的老闆對他很好的,他要是不幹這一票,說不定還是跑回去給那個老闆做事了……”
“礦上的老闆?”
王爲沉吟着,眼前卻倏忽一亮,一下子變得神采奕奕起來。
既然蘇振雄是那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傢伙,考慮問題從來不太喜歡動腦子,那麼他倒真有可能去“投奔”原先的礦老闆。
那個環境對他來說,纔是最熟悉的。
而且,似乎也能很有效的躲避追捕。
私人礦山不說是法外之地,至少也不是那麼遵紀守法的,有些在其他地方行之有效的規則,在礦山還真未必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