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跟在隊伍裡,神色顯得無比糾結,眼看着王小明離開莊園,丹尼終於做了決定,一咬牙快步跑了過來,朝着王小明深深一鞠躬,說道:“老闆,請給我一次,爲您效力的機會。”
王小明停下腳步,看了丹尼一眼,淡淡的說道:“說說看,你對我來說,還有什麼用處。”
丹尼沒有多想,就直接回答道:“忠誠,老闆,我對您絕對忠誠,只要您吩咐的事情,我將會絕對服從。”
王小明沒有說話,盯着丹尼沉默起來,足足沉默一分鐘,讓丹尼都感覺備受難熬的時候,王小明這才說道:“記住你自己說的話,以後被犯錯了。”
說完後,不等丹尼反應過來,王小明摟着傑西卡的小蠻腰就此離去。
“謝謝老闆,謝謝老闆。”丹尼狂喜的說道,然後快速追了過來,緊緊的跟在隊伍身後。
布里斯看了丹尼一眼,露出一絲笑容,這小子果然是個聰明的傢伙。
王小明在烏克蘭這裡,停留了兩天,傑西卡陪着王小明在烏克蘭玩了一圈,出手大方的王小明,可算是把傑西卡徹底迷住了,只要王小明不把她趕走,傑西卡是絕對不會走人的。
在第三天的時候,王小明帶着一半的保鏢乘飛機前往非洲,餘下一半的保鏢則留在烏克蘭,協助丹尼在當地發展勢力。
目前來說。烏克蘭只是作爲一個據點而已,並不用發展的太好,但是其有一個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收集當地的情況。爲以後的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這就是丹尼等人的任務。
至於布里斯則被派到了越楠參加保鏢訓練,布里斯的身手雖然不錯,但是也只能算不錯而已,必須經過保鏢訓練場的訓練,才能讓他成爲一名合格的打手。
經過數個小時的飛行。飛機在非洲一個小國的機場降落下來。
等到王小明出了機場的時候,機場門口已經有一名大鬍子在舉着紙牌。等着王小明。
這名大鬍子名叫莫坤達,是當地的一名嚮導,王小明在來這裡之前就已經聯繫好了。
莫坤達說道:“你好王先生,汽車已經安排好了。請跟我來這邊。”
一行人上了莫坤達帶來的吉普車,經過一個半小時的顛簸之後,吉普車到達目的地,是當地的一個大城市,說是大城市,其實和國內的一個小鎮差不多的規模,在這裡就算是大城市了。
進入城市之後,莫坤達這才介紹道:“王先生,根據你們的要求。我給你們推薦野狼託尼,野狼託尼信用很好,而且他的隊伍戰鬥力很強。是第一流的僱傭兵隊伍,當然,僱傭他們的價錢,也將會是第一流的。”
王小明淡淡的說道:“錢不是問題,重要的是,他們必須物有所值。”
“當然。絕對的物有所值,他們可是這裡最強的隊伍。”莫坤達理所當然的說道。
頓了頓。莫坤達又說道:“至於王先生要的礦場,這就有些麻煩了,您知道,這裡最重要的資源就是礦場了,沒有哪個礦場主會主動出售手裡的礦場了,所以能不能弄到礦場,就要看王先生自己的本事了,礦場的手續我可以代辦,但是礦場怎麼弄到手,就需要您自己了,我怎麼說,您明白吧。”
莫坤達表面上是個嚮導,實際上卻是當地的中間人,他和很多組織和機構都有聯繫,只要肯出錢,什麼活都可以找他幹。
而在他們這些小國家,治安那是相當混亂的,尤其是各種礦場的治安,治安程度之壞,很是嚇人,經常都會有土匪或者各種武裝襲擊各處的礦場。
至於礦場算誰的,那就要看誰的拳頭更大了,拳頭大,能夠把礦佔領下來,礦就屬於你的了。
這裡,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混亂的地區之一。
車隊在一家酒店停下,據說是三星級的酒店,只是在王小明看來,這家酒店並不比國內沒有星級的酒店好多少。
當然,這些都是小事情。
安排王小明一行人在酒店居住休息,莫坤達就聯繫野狼託尼他們去了。
野狼託尼曾經是某國的一名特種部隊成員,後來退役,帶着一羣手下,成爲了僱傭兵,在當地這裡,也是小有名氣的隊伍。
剛剛完成一筆任務的託尼,原本是打算休息一陣子的,但是因爲中間人帶來的任務報酬太高了,託尼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下來。
現在賺錢越來越難了,有賺錢的機會,還是不要放過的好。
在同意了任務之後,野狼託尼立刻就把手下的士兵們都召集起來,託尼的隊伍人數並不多,只有十二個人,但是他們個個都是戰鬥好手,都是頂尖的僱傭兵。
沒有讓王小明久等,在第二天的時候,託尼就帶着隊伍來見過了王小明。
“老闆。”託尼笑着和王小明打過招呼,顯得很和善,一點也沒有兇狠的模樣。
但是王小明還是能夠從託尼的身上感覺到一種彪悍的氣息,只不過對方隱藏的很好,一般人感覺不出來罷了。
託尼是個白種人,在白種人中算是比較英俊的那種,四十來歲,帶着墨鏡,總是笑眯眯的樣子,不認識託尼的人,絕對想象不出,他是一名殺人不眨眼的僱傭兵。
王小明對於託尼等人的能力,很滿意,雖然還看不出他們的戰鬥技術怎麼樣,但是從他們的身體素質來看,絕對都的最頂尖的數據,爲了請他們,花費的那五百萬美金,看來沒白費。
雖然王小明自己也可以完成所有的戰鬥,但是王小明並不願意把自己表現的太搶眼,所以他花錢僱傭了這麼一支僱傭兵。
這樣的話,一旦有什麼戰鬥,王小明即便出手,也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了。
雖然是五百萬美金,但是僱傭他們的時間也不會太長,只有一個月的時間。
僱傭兵這種東西,還是很燒錢的,即便是王小明也感覺有些吃不消了。
託尼他們所需要的武器,不用王小明特別提供,他們全部都隨身攜帶武器,隨時都可以投入戰鬥。
隊伍又休整一天,第二天乘車出發。
這一上路,王小明就體會到了什麼叫做混亂之地了,真的太亂了,他們在離開城市之後,僅僅過了三個小時就遇到了三次襲擊,要不是帶着一支僱傭兵,而且本身都有強大的火力,多半沒有走到目的地,就要被人幹掉了。
王小明都納悶了,就這樣的環境,當地人怎麼生存啊?
野狼託尼就對王小明做了解釋,當地人生活,一般是不出遠門的,不出遠門自然也就安全了,第二點,當地人出門也沒有他們隊伍裡這麼好的車,他們都是開的破車,不值錢的東西,一看就是窮人,土匪瘋掉了,纔會對他們這些人下手。
而他們的隊伍就不一樣了,都是開的好車,車輛又多,在那些土匪的眼裡,肯定是油水充足,所以下手的人就比較多。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這些人沒有展示身份,一般來說,當地人出門,都是會懸掛本部落的旗幟,表明自己的身份,別人知道你的部落不好招惹,一般也就不敢動你的車隊。
就好像野狼託尼也是有自己的身份旗幟的,只要把旗幟掛起來,一般的土匪,知道託尼不好惹,也不敢去找車隊的麻煩。
可是這一次行動,可是爲了去打礦場的,爲了不驚動對方,託尼他們的身份是必須要保密的,這也是託尼的主意,否則的話,等到託尼他們的身份亮出來,還沒等託尼他們趕到礦上,對方就知道託尼他們要過來的消息,肯定會加強戒備,到時候就不好處理了。
所以車隊的身份,是一定要保密的。
不過,託尼也說了,這種遇襲的情況,只有靠近城市周圍纔會頻繁發生,越是距離城市較遠,遇襲的機率就會越低。
因爲到了遠離城市的地方,根本就沒有什麼人生存了,哪裡的土匪襲擊你。
事實上也和託尼說的一樣,在開車五六個小時之後,車隊就沒有遭遇襲擊了,後面的行程倒是一路平安,就是道路情況太不好走,路很難走,開車也是顛簸的很好,對於王小明來說,也是少有的經歷。
即便是窮苦的越楠,也比這裡要好太多了。
經過一天的顛簸之後,終於靠近了目的地。
目的地是一座礦場,盛產黃金,也出產鑽石。
王小明的目的就是把這座礦場打下來。
按照當地的規則,誰能把礦場打下來,礦場就屬於誰的。
只是想把礦場打下來,那可不容易,像王小明選擇的這座礦場,護礦的軍隊就有二百人的士兵,還有數千名礦工,礦場裡戒備森嚴,還有各種武器裝備,就和一座軍營似的,想要把礦場打下來,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要真是那麼容易的話,礦場早就被別的人打下來了,也輪不到王小明瞭。
託尼對於打礦場的事情,自然是知道的,不過,這種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對於行動的成功性,還是很有自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