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屍走肉之末日侵襲2 ACT 269 明俊偉3 天天書吧
ACT 269:明俊偉3
“你繼續說,之後呢?”蘇嵐問道。
“你猜對了,我沒有執行。”明俊偉點起香菸,透過繚繞煙霧看着蘇嵐,道:“負責人給了我一把槍,讓我銷燬被感染的研究員,我只是安全主管,實驗內容無權干涉,某種程度上來講,我必須去做。如果我不做,另有其他人會接手,而且我也會面臨很多問題。我沒想到一家化妝品公司會出現這種情況,不怕你笑話,看見槍的時候,我害怕了,我怕我不照辦,他們會連我也銷燬。”
明俊偉話語平淡,蘇嵐卻從中聽出了一些意味,設身處地的想想,如果她是明俊偉,一個清清白白的普通人,突然被要求殺掉一個人,猛地發現自己身處迷霧,危機四伏,該如何抉擇?
“你沒有銷燬感染體,對嗎?”蘇嵐已經陷入了明俊偉的故事之中,此時此刻,對於所謂謎底,蘇嵐已經不怎麼關心了,她只想知道,那種情況下,明俊偉到底是怎麼取捨的。
“沒有。”明俊偉點了點頭,沉默一陣,啞聲道:“這些年,偶爾我也會想起那時的情景,或許,我應該照做的……我同意了負責人的意見,但那個負責人看出我有些猶豫,所以找來了我的副手,讓他倆和我一起去做。”
“兩個副手比我年紀小,也沒經歷過這種陣仗,都慌了,問我該怎麼辦。我說按照規章執行,讓他倆帶着那個感染體,我們四個人走路去了廠區後邊的化學廢水處理車間。處理車間有大型機器在工作,可以遮掩槍聲……實際上我根本不會開槍,那個負責人可能也不清楚古城測試點的級別,誤以爲我能處理A類事故。現在想想,嘖嘖,都是命啊。”
明俊偉扯動嘴角笑了笑,做了個扣扳機的動作,道:“一步錯,步步錯,A類實驗去了B類測試點,而且這樣重要的事情,居然就交給我去做了……我猜那個實驗組只是知道感染體有危險,但沒有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
蘇嵐沒說話,只是默默點頭。
“我跟助手說,咱們不能做這種事,這是殺人,這是犯罪,他倆也認同我的說法,都是普通人,取人性命這種事,不是鬧着玩兒的。”明俊偉苦笑一聲,輕輕搖着頭,道:“然後我們三個商量了一個辦法,打算把感染體先藏起來,過不了多久天就亮了,我想實驗室的人大白天總不敢殺人吧?結果我們三個忽略了一件事。”
“什麼?”蘇嵐蹙眉問道。
“感染體,感染體全程在側,我們太驚慌,甚至忘了感染體還在身邊,雖然穿着隔離服,但並不是聽不見我們的話。”明俊偉吸了吸鼻子,臉上露出難以言喻的神情,咂嘴道:“感染體說話了,跟我們說,不能那樣做,必須按照流程,不但要銷燬,還要留存遺體,供實驗團隊研究。”
蘇嵐愕然。
“你也覺得難以置信嗎?”明俊偉挑了挑眉毛,盯着桌面沉默了一陣,道:“不過感染體倒是提醒我了,藏起來確實不行,實驗組會跟我們要遺體的,我們交不出去,也是麻煩。”
蘇嵐表情微變,欲言又止,女人的敏銳嗅覺告訴她,明俊偉似乎略過了一些內容,於情於理,事情不可能像他說的這麼簡單。
明俊偉眼前浮現着往昔的畫面,並未注意到蘇嵐猶疑的表情,良久,狠狠吸了口煙,道:“然後我殺了兩個助手,把他們的屍體丟進了焚化爐,一把火,燒成了灰。”
“什麼!?”蘇嵐驚愕失聲,險些打翻了手裡的茶杯,瞪大眼睛盯着明俊偉,半晌沒能說出話來。
明俊偉慘然長笑,癱坐在椅子裡,道:“前一刻我還因爲要殺人而驚慌失措,下一秒,我親手殺了相處兩年的同事,把他們的屍體燒成了渣滓。但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辦法,除掉知情人,告訴實驗室銷燬了屍體,我可以編理由,說自己太害怕,所以一時情急毀掉了遺體。他們能把我怎麼着?對不對?總不能因爲我銷燬了感染體而殺了我吧?畢竟我手上也沾了血,最多炒我魷魚,正合我意。”
“你…”蘇嵐啞口無言,嘴脣顫了半晌,不知該說些什麼,前邊還是雲淡風輕,驟然變作腥風血雨,這跨度也太大了。
明俊偉並沒有等她消化信息的意思,似乎厭倦了回憶這些過往,於是加快了講述:“之後的事情沒什麼好說的,你應該可以猜得出來。我把感染體藏進了宿舍,然後回到實驗室,按照事先編好的理由,謊稱銷燬了感染體,還帶負責人去焚化爐看了看一蓬骨灰。我身上還沾着血,再加上之前的表現,負責人雖然惱怒,但卻沒有懷疑我,甚至都沒有問起兩個助手去了哪裡,只是說這次實驗結束,讓我天亮通知上級公司,他們要去進行收尾工作。”
“我沒想到一切如此順利,感覺像做夢一樣。”明俊偉的眼神中壓抑着異樣的癲狂,冷笑出聲:“我當時想好了,天亮實驗組一走,我立刻離開這裡,兩個大活人消失不見,不可能不被人察覺,公司或許有背景有能量,但我只是一介平民,免不了要背黑鍋。手上沾了血,思維想法也開始發生變化,想在回想起來,我都不知道當時怎麼會那樣鎮定。”
“可惜你的願景沒能實現。”蘇嵐徐徐吐出一口氣,恍然發覺後背居然滲出了冷汗。
“對,自作孽,都是命。”明俊偉眼神黯淡下去,一口飲盡杯中風雪,慨然道:“爲了不引起懷疑,我一直留在通訊室等待實驗組的結束訊號,我把車都準備好了,只等實驗組離開就立即動身……結果如你所想,天還沒亮,宿舍樓那邊出事了。”
“宿舍樓距離廠區有一小段路程,科技園區有很多公司,常駐員工的家屬都在園區分有宿舍,以前我覺得園區空曠,那天晚上才發覺,這座園區居然有這麼多人。”
“等我趕到宿舍樓的時候,到處都是哭天搶地的人,男人、女人、小孩子,衣服都來不及穿啊,渾身是血,瘋了一樣,都在喊殺人了,殺人了。”
蘇嵐秀眉緊蹙,手心滿是溼汗,她看到明俊偉獨眼中氤氳的水汽終於決堤,潰散出眼眶,蜿蜒成一道溼痕。
“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又好像意識到了什麼,我迎着哭喊哀嚎的人羣往回跑,想回宿舍……衝進樓裡才發現,問題比我想象的要嚴重百倍。樓道里,房間裡,到處都是血,就像拍電影灑的血漿一樣,腳踩上去很滑,還有種黏糊糊的感覺。我的宿舍在五樓,你能想象嗎,血水順着樓梯往下淌,就好像下水管道裂開一樣,我都能聽到嘩嘩的流水聲。”
“你…回去了嗎?”蘇嵐艱難地嚥下口水,喉間發苦。
“沒有。”明俊偉搖了搖頭,隨手拭去眼角水痕,頹唐慘笑:“跑到三樓我就受不了了,我看到好多半死不活的人,都在跟我喊救命,斷手斷腳的,開膛破肚的,我看到一個酒友,男的,肚子豁開那麼大,他自己把腸子從地上撿起來,然後又塞進肚皮,嘴裡淌着血,看到我,跟我喊‘明兒啊,救救我老婆,她在那兒。’”
“我想跑,但是腿軟,腦子裡一片空白,感覺我是不是在做噩夢……然後我看見她了。”
“夏雨?感染體就是夏雨?”蘇嵐動了動嘴脣,聲若蚊吶。
明俊偉點了點頭,雙手捂住臉,深深的彎下了腰。
蘇嵐想安慰他,卻不知道該說些什。
“你和她…”蘇嵐猶豫了半晌,還是鼓起勇氣問了一句:“是戀人?”
“是。”明俊偉擡起臉,嘴邊綻出笑意:“她的工作性質特殊,我們沒有結婚,也沒公開。”
“所以,你的得知招募消息的渠道也是來自於她?”
“算是吧。”說出了一切,明俊偉輕鬆了許多,深吸口氣,帶着幾分玩味的笑,道:“我們聚少離多,一年到頭見不着幾次面。有一次我跟她說,要不我去她們單位看大門吧,起碼每天都能見到,她以爲我開玩笑,說好啊,正好分公司招保安呢。我多問了幾句,沒有涉及她工作內容的話題,她也沒有留意,所以我得到了消息,放下了手裡的生意,去當了保安。”
蘇嵐全明白了,來龍去脈,事件始末,沒有再問下去的必要了。其實聽到明俊偉殺害助手那裡時,蘇嵐就已經猜到了大概,否則誰會爲了非親非故的研究員,去殺害兩個共事的同伴?後續情況蘇嵐大概能想得到,園區發生意外情況,作爲安全主管,首先要做的肯定是封閉園區,然後通知上級公司以及應急單位,但實驗區的安全主管卻是明俊偉,兩個助手也燒成了渣,那時候的麼剛剛殺害同事,又親眼到愛人變成了逢人而噬的怪物,沒有精神失常已經是心理素質過硬,哪裡還能顧得上其他?
夏雨因實驗事故感染,導致身死屍變,宿舍樓裡盡是安眠於夢中的園區工作人員,一場突如其來的血腥屠戮於夜上演,一發不可收拾。
至於明俊偉如何說服夏雨藏身宿舍樓,以及怎樣殺死同事,這些細節也就無需深究了。如此一來,地下試驗場那個夏雨也就解釋的通了,對於明俊偉來說,在相同的地點碰到一個同名同姓,並且也被相似理由所困的姑娘,怎麼會不勾起那些往事回憶?或許是爲了彌補心中的愧疚悔恨,明俊偉想方設法帶她逃離囚籠,可惜天不遂人願,兩個夏雨,卻難逃相同的宿命,最終都凋謝在這場浩劫之中。
回想起初遇明俊偉時的場景,以及那幾個月天南海北的奔波……誰能想到這個鞍前馬後給同伴擋槍子兒擦屁股,嗜酒如命大大咧咧,沒個正形的傢伙,竟然會有這樣一段不堪回首的過往。
“你說的對,沒有誰是清白的,人們都說你的老師他們是罪魁禍首,實際上,如果我聽從那個負責人的指示,殺掉夏雨,或許一切都不會發生。”
“不…”蘇嵐黯然搖頭,想說些什麼,卻又不知如何開口,如果真要追根溯源,責任只會在當權派和RCA,她、明俊偉、夏雨,這些人不過都是生死不足惜的螻蟻罷了。攪動風雲的不是他們,翻雲覆雨的不是他們,他們只是承受了惡果,浸染了血淚。
“事態失去了控制,你當時僥倖未死。”蘇嵐喃喃自語,想起在小田莊明俊偉說起的往事,心底沒由來的一陣憋悶。
“我沒說完整。”明俊偉徐徐嘆了口氣,輕聲道:“我說我一個人藏在辦公室,其實不是。”
蘇嵐擡了擡眼皮,疑惑道:“那…?”
“我和夏雨在一起。”明俊偉笑了,看着蘇嵐震驚的表情,點了點頭:“我不知道她身上發生了什麼,還記得嗎?在小田莊的時候,那裡的村民把感染屍變後的親人鎖在家裡。實際上,我是第一個這麼做的人。”
“所以,當時逸帆和小金看不下去,我不讓他們多管閒事,一方面不想找麻煩,另一方面……我理解那些村民。我懂那種感受,好好的至親至愛,莫名變得嗜血瘋魔,作爲不明情況的親人,我們心痛,難捨,縱然知道他們不會恢復如初,但也不忍徹底讓他們消失,腐爛在土裡。”
“我用繩子捆着她,和她躲在辦公室裡,看着她的皮膚一天天干癟,變紫、發青,最後就剩一層皮貼在骨頭上……我實在不忍心,我去樓道里偷回來一些腐爛的殘屍,餵給她,就像喂孩子那樣……白天我會撩開窗簾縫隙,讓她曬曬太陽,可是沒用,夏雨沒有了,繩子捆着的只是一具行屍走肉。”
“我用負責人給我的槍,送她以終結,之後,我離開了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