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玄有些不悅地說道:“非是爲殿下所議兩渠,此等之議,臣等絕不會讓它通過。”
對名聲二字,有的大臣看得淡,比如許敬宗李義府之流,或者所看重的不是李敬玄想的那種名聲,只想低調做人,如戴至德、閻立本,還有的大臣同樣“急功好利”,比如韋弘機。但有的大臣“自愛羽翼”,比如李敬玄。
將朝廷的錢撒給百姓,會立即同意的,用之於民嘛。可國庫只有那麼多收入,因此,只好節流。比如裁減皇家用費,比如節約朝廷不需要的支出等等。這類官員大多數是清流官員居多,也是朝堂上的主流。可是讓他們爲朝廷“掙錢”,一個個會退避三舍,因爲是“與民爭利”。這種思想衝突,在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最爲激烈。但王安石也是不對的,他的種種作爲,不是開源,只是轉換財富,一開始從富人身上,將錢轉移到國庫裡,後來連老百姓也不放過。守舊大臣又缺少了氣度,全盤予以否決。因此成了黨爭。
這一點,李威再三注意的,奪其利,給其利,也就是雙贏。當然,任何一項決議下來,總會有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的利益又受到損害。如開設蕃市與互市,一些有力量走私的商人與一些貪墨官吏,利益就會受到損害。只能說是照顧到大多數人的利益不會受到傷害。還有,對大戶人家,大商人,大地主這類“社會精英”,儘量不動或者少動他們的奶酪。
此中個節,就是一個利,因此李威不解釋也不提,而是問了一個問題:“爲什麼孫稚否魏孝明帝免鹽池稅?”
這是一段有名的歷史,北魏初對鹽稅是免稅政策的,與唐朝差不多。民間沒有得益,卻讓當地的豪強富戶把持鹽池,甚至爲了哄擡鹽價,刻意減少鹽的產量。於是北魏調司鹽都尉管理食鹽,並且徵稅。然而鹽商與富豪在朝堂中的力量很強大,以上古之制的名義,讓此項策略再次罷除。然而前度弊復生,再設監鹽官。反反覆覆,國傷民傷。到了大通元年,又有葛榮之亂,雍州刺史肖寶寅據州反叛,薛風賢起兵於正平,薛修義屯兵於河東,分守鹽池,攻圍蒲阪。孝明帝害怕鹽民有變,於是再次下詔免去鹽稅。長孫稚抗命不遵,並且上了一奏,說明免稅政策不適時宜,只是優待了鉅商大戶,看似朝廷讓利於民,實際上民間很難均沾。又因爲國用不足,有可能加重多數百姓負擔。這篇奏摺很有名氣,多本史書皆收錄其中。
某種意義上來說,與李威想法有許多共鳴之處。一項好的政策,不只是讓朝廷受益,讓少數人受益,還要讓大部分羣衆受益。不然想謀財,將前世的房改政策搬出來,賣土地就行了。
提及這段歷史,李敬玄不能回答。
李威也沒有深說,這些大佬們有一大半來自大戶名門望族,說深了不大好。又說道:“秋收將了,既然已議新倉,需立即實行。還有,爲了防止賦稅後再次貪墨勒索,派有司立即受理此類案件,各個關卡只能檢查覈實貨物賦稅數量,不得再度勒索。”
唐朝的官員俸祿看似優厚,卻遠遠跟不上宋朝。優厚的只是各個高官,即使這樣,有的宰相因爲清廉,京城物價昂貴,甚至寄宿於各個寺廟客棧之中。宰相如此,更不要說下面的低層官吏,特別是最底層,象里正與坊正待遇僅是免除各項課役,守關卡的士卒連這個待遇都很難辦到,既然是朝廷的灰色地帶,貪墨勒索,避免不了的。
審理案件,減少勒索事件。各個關卡盤查覈實數量,又防止了蕃市官吏徵稅時貪墨,減少國家稅務收入。還是堵防的消積政策,各種貪墨與勒索,依然不會少,比如刻意滯留貨物,或者其他種種。總之,想完全杜絕不大可能,只能說是防一防,比不防好些。
然後到了新渠與募款,李威將昨天與父親的話,再次說了一遍。
李敬玄立即說道:“殿下,不可。”
不但李敬玄反對,許多朝臣皆不贊成。想法兩樣,李治也想李家王朝千載萬世,可這些大臣更多看重自己的清名,不能再讓太子往下面拖了。
李威嘆息一聲,說道:“不僅是爲新渠募捐,官田漸漸減少,連後進功臣都不能實封。百姓卻在增加,地主侵併日重,於是朝廷困窘,百姓貧苦。又沒有解決之道。其實孤這個主意,依然會使富者更富,不過能稍稍將此禍水東引罷了。”
提及此事,在座的大臣又不能吭聲。
李威將畫好的世界地圖拿了出來,沒有敢畫圓,因此大西洋不在地圖上,更是不標準,然後指着大洋洲說道:“此處天氣炎熱,氣候恰與我朝相反,夏時冷,冬時熱。以及其他地方,都有許多地區適宜放牧耕作。上面有一些百姓,可是愚昧落後,都不及南詔各個生僚。地方又極其廣大,甚至不亞於我們大唐面積。有本事到哪裡開柘去,何必在自己鄉里鄰居身上盤剝?”
劉審禮道:“殿下,你有沒有想過,一旦開了海路,海上波濤洶涌,會有許多百姓以及商賈,會因此喪生?”
“孤怎能不知。然而不開海路,水利之費無法籌集。一年因爲漕運,死了多少百姓,想來劉尚書也是清楚的。況且,孤此議只是試開,成功可以再議擴充,失敗也可以立即收回。不然要不了多少年,甚至一百年兩百年後,因爲地少人多,百姓無法生存,大家就可以看到我們子孫,爲葛榮,爲張角之流屠殺。”
說到這裡,李威頓了頓道:“如果各位同意,陸馬與樑金柱二人,可以立即拿出兩萬緡錢,作爲捐助。”
陸梁二人與太子隱隱有一些關係,各人皆是清楚一點的,當然不知道所謂的陸梁二人的產業,其實就是李威的。
一個個再次無語,甚至很多人感到震撼,此二人不僅是這兩萬緡錢,象活字又捐了一萬緡錢,甚至有些大臣還知道皇后興種棉花時,又拿出一萬緡錢。以及其他的種種,這是擺在檯面上的,背下里又捐了多少錢,無人得知了。
以前的善舉不算,可能得利這麼多,全是經商而來。又不能說兩人是奸商,應當來說,兩個人做得很好了,甚至許多大臣捫心自問,換作自己,未必能做出他們的壯舉。也說明商業來錢之快。
大道理不談,就是兩萬緡錢放在這裡,又不謀官爵,已經足以讓官員心動。
倒是韋弘機狐疑地看了李威一眼,別的不知,這條謀財方法,也是太子剛想出不久,自己一路與太子同行,並沒有看到那兩位商人派人與太子聯繫。這兩萬緡錢從何而來的?當然,不解,也不敢問,更不敢說。
停了好一會兒,終於默認,開始商議。到了傍晚時分,一道道命令向各州縣下達。
首先是糧倉,用明詔下達九州。然後是蕃市與海市。這是商議許久的,因此下達很快。主要就是漕運與開渠了,同意了太子與韋弘機的建議,立即在三門尋找換舶之所,江船河船渭船轉卸而行。又讓將作匠謀造圖紙,完善現在的內河漕運船舶技術,分派各個船塢。
接下來的兩道詔書,就有許多爭議了。
第一是開工廣通渠,朝廷先行墊付二十萬緡錢,肯定不夠,不過不能等李威那個變錢之法,秋天漸漸來臨,水勢越來越小,可以先行治理了。但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雖然有故渠,還要載斷一些河流,必須對相關農田灌溉產生影響。一部分河渠又經過城內,甚至爲了擴建,還要拆遷百姓的房屋。雖然是弱勢羣體,在這個時代更沒有發言權,可爲了爭議少些,還需協商進行。
真正爭議的是李威的籌款之策。
明詔是朝廷禁止百姓出國,然臨海一些貧瘠之所百姓屢禁止不改,堵不如疏,因此朝廷選派一些良商,準充出海。商貿二字沒有提,不過既然出海了,不可能是打漁去的。並且可以自備一些武器與人手。這個人手的數量又爭議了許久。又說了海上風濤驚危,距離遙遠,需要各島嶼供給,然而各島嶼又有許多不開化的土著人。允許這些海商“普以王化”。作爲獎勵,商人分爲三等,每等準可出海的船舶以及人員皆有限制。甲等準允出海船舶四十艘,共三十個名額。乙等三十艘,也是三十個名額。丁等二十艘,共四十個名額。
總共一百個名額,與新耕作方法普及,與蕃市性質一樣,名額很少,算作一個試點。
可李威想法不是如此的,物以稀爲貴。名額太多氾濫了,反而有可能不能募集款項。但蘇州港一開,直通中原兩京,看到更多好處,到時候不要自己勸說,有可能一些大地主與大戶人家,會主動遊說朝廷。水利不是一年之功,款項足夠就行,沒有必要一下子剝削商人過多。限額還有一門好處,數量有限,逼迫商賈發展造船技術,使自己船舶噸位增加。
詔書上又說了,不僅給這些商人“普以王化”的權利,對無主之島,讓他們自主經營。五十年後才交還朝廷,但允許保留十分之一的領地,作爲封地,永久爲子孫繼承。除非犯十惡之罪,朝廷不會收回。可何爲無人之地?即使這些商人將婆利、水真臘這些國家,當作無主之地,只要有本事佔領,朝廷也不會過問的。交還前,全部由商人自己經營,交還後封地有經營權,但沒有政治權與軍事權。另外還有一個沒有品階的島主稱呼。當然,分成三等了,每一等佔有的島嶼面積也各不相同的。反正是海外不屬於朝廷的領土,因此面積十分巨大,不以島嶼數量算,而以面積算。畢竟各個島嶼面積相差很大。
但又下了一道命令,必須是無主之地。移防朝廷之時,不能有敵對勢力存在。這也害怕一些商人,爲了全部侵吞,勾引他部,暗中抵抗將來朝廷派來的管理人員。
這也很遙遠的,五十年後,又是什麼樣子,誰也不能預料得到。留了這一手,防止萬一。
其實中間又有一個埋伏。不保留封地,商人或者某些大戶人家就不會動心。如全部保留,長久下去,只能成爲轄居勢力。因此保留了十分之一,作爲動力。如果商人佔領的島嶼超過數量限制,朝廷自然也不會過問。然而沒有幾十年經營,不會成爲熟土,佔的面積越大,經營就越發困難。以後交還朝廷,就會很可惜。因此,大多數商賈不會佔有超過限制的面積。
這又是妥協的結果,作爲李威想法來說,只要有能力,佔的越多越好,朝廷各個官員,卻害怕讓這些商人面積多了,勢力坐大,難以管制。
但大至走向沒有改變,又聽聞了泉州自己開始製造海船,更爲李威這個想法提供了實現的可能。爲了害怕多名商人爭一塊島嶼,或者坐近,或者坐其出產,讓商賈自己圈畫,最先到朝廷者得之。但不能坐在家裡畫,必須畫出所圈之地的祥細地形出產,當地的土著人情況。也就是說,必須要派人到島嶼上察看,才能爭奪先機。
然後又下了一道暗詔。
何爲良商劣商,無從辨別。因此,只能從這一次朝廷興修水利,解決漕運之苦的募助辨別。話外之音,捐的錢越多,就越“良”。可終會引起更多爭議,不好說,於是用了暗詔形式,如有商人感興趣,可以讓各地刺史,用這個來回答。爲勾引他們興趣,李威仔細了畫了一張航海圖,將自己記憶中的知識標註出來,包括地形洋流季風,另外又贈送指南針。如被選中,一人“一圖一針”。所有名額年底決出,爲了提高速度,甚至準充各州動用快馬通報京城。
雖然這道詔書所有詞句,反覆推敲過了,但一下達,引起的爭議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