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傢伙最終達成一致,再次走進病房,尊尊正手舞足蹈的跟花花比劃。
“花花,下次你用槍啊,砰砰砰……嘟嘟嘟……殺死大蛇你也不會被咬哦。我會用槍哦,超厲害!”
每次一開槍,別人都嚇得拔腿就跑(怕被打中能不跑嗎?小命重要啊,小少爺你的技術還能更爛一點嗎),超級霸氣有沒有?聖聖開槍的時候,那些保鏢叔叔就不怕,都像雕塑一樣站在那裡,還特虛僞特虛僞的誇聖聖厲害。
哼!真正厲害應該,我一拿槍你們就聞風喪膽!
大人的世界真是太虛僞了!
“叔叔你的嘴巴也被蛇咬了嗎?”五百的注意力成功的轉移到另一個病牀上,看着靈隱露出超同情眼神。
聖聖覺得這個叔叔應該比花花厲害,好像是媽咪口中那個英雄救美的叔叔,屁顛屁顛跑過去:“叔叔,你和花花一起打死了大蛇嗎?”
“是花花自己打死的,花花是爲了救叔叔。”靈隱把花花擡得高高的。
花花的虛榮心在三個小傢伙面前極度膨脹。
聖聖爬上牀位,挨着靈隱坐;五百也爬上牀來,兩個小傢伙一致認爲這個叔叔比花花靠譜多了誒,嗯,英雄都是爸比那樣話不多,可是超級厲害的那種,耍嘴皮子那種就跟尊尊一樣,額,那句話怎麼說的:金子包在外面,棉花包在裡面(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尼瑪尼瑪這什麼情況,靈隱的孩子緣比自己更好?他口若懸河說了半天只有尊尊一個人附和自己,聖聖和五百卻一臉崇拜的跟靈隱套近乎。
靈隱嘴角染笑,無視花花掃射而來的眼神,其實他也喜歡孩子,真希望能夠和花花擁有屬於他們的孩子,哪怕只是兄弟也好,他的兒子和花花的兒子,又是來自同一個母親,保證兩個孩子又血緣關係,那樣他們四個人就維繫成了一個有血緣關係的家庭,靈隱在瞬息間想得深遠。
未來是光明的,前提是他要先拿下眼前人。
“花花,你喜歡孩子嗎?”等幾個孩子鬧騰得厲害之後,靈隱問他。
花花抱着枕頭睡覺,對他愛理不理。
靈隱等了兩分鐘沒回復,索性暢想起來:“等以後,我們通過代孕的方式,也要幾個孩子,你喜歡男孩還是女孩?我比較喜歡女孩,男孩也很好,我們可以多生幾個,家裡有小孩子會很熱鬧。”
“我說這個親,你補腦得也太遠了吧?”花花趴在牀上望過去:“你要代孕就代孕,不要加上一個【們】字OK?”
靈隱坐在那裡笑,真的好寵溺的眼神。
“是我們!等我們結婚以後,我們就去代孕。”
花花拿着枕頭狠狠扔過去:“誰要和你結婚?腦洞太大小心進了水。”
靈隱準確抓住枕頭,勢在必得的說:“我會追到你的,我有這個信心。”
花花心尖一顫,他那種勢在必得的眼神裡充滿了強勢和霸氣,讓花花覺得,自己好像會落入他的手掌心翻滾不出筋斗雲,心裡竟然不是很生氣,反而有種額……怎麼說呢,心情不差,下一秒心情不差的男人傲嬌的扭身,“懶得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