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7章 大改

第1047章 大改

皇帝發火也只是在朝堂上表達一下態度,吏治問題基層糜爛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這時候誰要說真能根治,純粹放屁。

借這個態度,不過是給改革派壯壯聲勢。日後再慢慢收拾,畢竟前朝太祖皇帝的故事告訴李淦,靠殺人是殺不好的。

現在鹽政改革派、反改革派、以及劉鈺這樣的混在其中的造大反一派,彼此之間既有爭鬥分歧,有時候也會在一些問題上一致。

現在三方明眼人,都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曬鹽法配蒸汽機提水,已經解決了困擾歷朝歷代鹽政的生產不足問題。

反改革派在生產問題上和改革派對抗,是毫無勝算的。

雙方唯一有可能分出勝負的地方,就在鹽區的“邊遠地區”。

鹽政兩大難題,生產、運輸。

生產問題解決了,邊遠區的勝負,決定了淮南鹽改的深度。

對總承包商,鹽引囤積商而言,雖然生產充足會讓他們的利益受損,但最大的損失還是取消總承包商制度、取消鹽引分區制度。

斗的方向,也就要把握在這個範圍內。

即,證明在邊遠地區,這一套反壟斷法拆分的改革,會適得其反。

所以,今天朝會上爲什麼要提到江西?因爲這就是個模板一樣的“鹽區邊緣省份”。

但同樣是鹽區邊緣省份,內部也是有區別的。

江西,其實距離淮南產鹽區不算太遠。江西的邊緣,來源於江西私鹽氾濫,或者說來源於從明中期開始的閩粵對外出口,導致的商路攜帶閩粵私鹽問題無法解決。

可現在,江西問題,伴隨着貿易中心北遷,實質上已經完全可以解決了。

故而,反改革派的大臣立刻反對拿江西做實驗。

因爲,他們敏銳地察覺到,在生產問題被曬鹽法和蒸汽機提水解決之後,鹽政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就是“物流問題”。

越遠,改革派改革的效果越難體現,也越容易出大問題。

江西伴隨着海外貿易,已經不算“遠”了。

那麼江西不能做角逐場,應該選哪?

發完火後的皇帝,便點了林敏的名字,劈頭蓋臉先是一通輸出,然後問道:“卿既管兩淮鹽政,興國公大談墾荒,雖和鹽政相關但終非其本業。依卿所之見,這鹽政問題到底出在哪?”

林敏對本職工作還是熟悉的,但皇帝在問之前先對他進行了一番言語輸出,他也索性只能把大順的爛傷疤揭開,把事情說明白了。

江西鹽政問題,既然已經引出來了地方和中央的衝突,那麼也不差他說的這些真相了。

“回陛下。江西鹽政崩潰,非在一時。”

“之前歷年,江西鹽政估算引額,約在25萬引。折每引350斤,則每年需鹽8000萬斤。”

“然而歷年江西的官鹽實銷,只在50%上下浮動。最高年份,也只銷了55%。”

“但實際上,江西百姓又不缺鹽。”

“江西一省,各處私鹽氾濫。”

“而私鹽最氾濫之處,在吉安府。”

“臣斗膽,以吉安府爲例,說清楚江西鹽政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皇帝示意許可,確實,江西每年的鹽引實銷都在一半左右,早已經是個老大難問題。

林敏便用吉安府的例子,把這件事徹底講明白了。

原來,吉安府的鹽,是歸廣東的,吃的是廣東鹽。

明末大亂,還涉及個收復臺灣府的問題。

廣東、福建那些年始終是前線,拉鋸、海戰、登陸反登陸、劫掠反劫掠,大順打的又是保天下的旗號,既沒法勾搭荷蘭人,也沒法勾搭葡萄牙人。

戰亂,導致食鹽產量銳減。

廣東、福建的鹽產量銳減,又牽扯出新的問題。

比如吉安府,原本是廣東鹽區的,朝廷收稅得考評官員,考評官員肯定要涉及稅收。

涉及稅收,就得涉及官方督辦把鹽賣出去。

鹽業專營,專營意味着朝廷必須以行政力量,保證專營,即保證專營壟斷商人獲得利益,否則誰花錢繳稅買鹽引啊?

廣東、福建作爲兩岸對峙前線,食鹽產量降低,這幾乎就是明晚期,兩淮鹽政“有引無鹽”的翻版,只是不同的表現形式。

現在的淮北鹽政改革,即便改革前的政策,也和之前不一樣。

而之前,閩、粵等地的鹽政,是商人到府、州、縣承包,然後拿到承包單據後,上面報總賬,按照承包額,再放引。

問題是廣東的鹽產量即便不降低,也還是缺鹽的。

爲何?

因爲這又關係到人頭稅、鹽稅問題。

人口越多,要繳納的稅越多。

要繳納的稅越多,地方官完成的難度就越大。

考評要是連稅收不都不考評,那還考評個屁?

隱匿人口在稅法改革之前,對地方官是有利的。

人頭稅倒是還好,也甭管是隱匿的就不收了,還是地方上做假賬、給朝廷賬目上的人頭稅交齊剩下的自己分了,那都無所謂。

關鍵是鹽。

隱匿的,只是賬本統計上的人頭。

可不在賬本統計上的人口,也是要吃鹽的。不是說不往賬本上統計,這個人就不用吃鹽了。

本來就因爲戰爭前線的緣故,鹽產量降低了。現在又有大量的隱匿人口要吃鹽。

鹽商是腦子多抽抽,不去距離鹽產區更近的地方賣鹽,卻跑到吉安府賣鹽去?

再說,隱匿人口吃的鹽,必然導致官鹽的產量降低——得把很多鹽產量報成私鹽,隱匿人口只能吃私鹽。

吃官鹽朝廷就算再笨,也會感覺到不對,幾個人啊怎麼吃這麼多鹽?怎麼,別的地方都是一人一年吃五斤鹽,這江西人是特殊材料做的,一年吃40斤鹽?

這就導致,引多、明面的鹽少。

吉安府的商人壓根不去買引。

商人不去買引,上面考評難道管得到商人?

上面自然是狂噴地方官:你們幹什麼吃的?鹽引都招不出去?你們這治理能力有問題啊,升官?升個屁!

而當時的兩淮鹽,因爲是大明袁世振綱鹽法最早實行的地區,和廣東福建的老辦法又不一樣。

兩淮鹽的負責制,是這樣的:總承包商拿鹽引,銷售商買引。覺得那個市能賣100斤鹽,那就買100斤的引。地方官的責任,是這100斤交了稅的鹽,能賣出去。而那個市,按照人口算,其實能吃500斤鹽,但這就和地方官關係不是太大了。鹽稅只和承包商掛鉤。

而廣東鹽區的責任,是:你這地級市多少人?一人按五斤鹽算,你們市100個人,你需要在你們市賣500斤鹽。這500斤鹽,編號,你們地方官負責找商人來買引,買引之後,覈算彙總,去鹽區排號拿鹽。鹽稅和地方官直接掛鉤。

戰爭前線、考評、隱匿人口導致缺鹽等等問題,加在一起,使得吉安府的地方官選擇了“用腳投票”。

廣東鹽區的政策,配上考評、和海峽對峙鹽業被影響的局面,就是個死局:

人口天天不增加,咋治理的啊?啥水平啊?人口都不增加,還想升官?擺明了是行政能力不合格啊。差評,別想着升官了。

人口增加,人口考評倒是上去了,那鹽引考評又掉下來了。咋整的啊,能賣500斤鹽,結果連100斤的引都賣不出去,你們這是咋處理地方和商人關係的?差評,別想着升官了。

而兩淮鹽的政策,恰恰是吉安府的地方官員喜歡的。

鹽稅,和地方無關了,是朝廷——兩淮鹽政使——總承包商——次級承包商的責任。

是否承包吉安府的鹽,那是兩淮鹽政使和總承包商、次級承包商的官司,你們玩去吧。

我們地方官只負責一件事:你們運進來100斤鹽,我保證你們這100斤鹽能賣出去;你們傻呵呵的運進來500斤鹽,等着破產吧,既然無奸不商,自然不會有商人運500斤鹽進來。

這責任,可就比以前“統計人口、計算鹽引、本地招商、繳納鹽稅”這一套小多了。

所以吉安府的地方官迅速達成了一致,上疏朝廷,用“廣東產鹽不足”爲理由,要求歸兩淮鹽區管。

戶政府那邊討論了半天,同意了。

整個吉安府的官員,可謂是長鬆了一口氣。

這個辦法有沒有問題?

問題大了去了!

完全違背自然規律,吉安府是離廣東福建近?還是離着兩淮近?

日後必然是廣東鹽、福建鹽氾濫。

但,王八蛋才當幾十年的地方官呢。

當時的問題,當時解決了。

以後的事,和當時的地方官有什麼關係?

於是吉安府在併入兩淮鹽區的那幾年,地方官的政績是蹭蹭蹭的暴漲。

各縣官員,果斷重拳出擊,打擊私鹽,順便還把這些年藏着的一部分人口給統計上去。

幾年之內,當地的地方官考評全是上等。

人口增加、鹽商銷售滿意,果然有能力,趕緊提拔!

等那段時間過去了,日後的麻煩也就來了。

兩淮鹽在吉安府,終究是幹不過閩粵鹽的,嚴查走私也只能管一時,可管不了一世。

但,等着吉安府的官鹽銷售不暢、走私鹽暢銷徹底讓官鹽崩盤的時候。

當時吉安府的地方官早就不在吉安府了,該升官的升官了、該退休的退休了。

而朝廷這邊,抓責任都不好抓。

誰的責任?

對一心升官的地方官而言,我的責任,就是鹽商在兩淮承包了多少引,我負責把這些引賣出去。是鹽商不買吉安府的鹽引,那和我有啥關係?

對有良心的官員而言,這鹽鐵專營政策,本就是漢武遺毒,早該取締了,走私販子來販私鹽,開個口子就是了。

對總承包商來而言,自己手裡捏着鹽引,直接和產鹽的溝通,搞點小手段賣點私鹽、提升鹽引承包價,就能掙錢,吉安府官鹽能不能賣出去,關自己屁事?隱匿了那麼多人口,鹽還怕賣不出去?

對次級承包商來而言,這吉安府的官鹽不好賣,爺不去不就完事了?非得去啊?鹽稅是總承包商和朝廷對接,關我們屁事?真當我們小鹽商是爲百姓服務的?非得賠本也把鹽賣到邊遠地區?

對老百姓來而言,官鹽那麼貴,我得多忠於你們老李家,放着便宜的閩粵私鹽不吃,去吃兩淮官鹽?寧吃四十文一斤的官家鹽,不吃十四文錢一斤的私家鹽?況且吃得起嗎我?

林敏藉着這個機會,直接把大順的這些爛傷疤揭開,意思也非常明確。

鹽政改革,不是個簡單的改革。

這地方和中央的博弈,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環而已,用不着大加驚詫。

鹽政改革,是要涉及到生產、承包、運輸、銷售、繳稅、考評、乃至於鹽區重新劃分的整體改革。

搞小淮北、甚至小淮海的鹽政改革,壓根就是修修補補中的低級修修補補。

既然都改到了這種程度了,就應該直接大改。

雖然都是修修補補,但手臂都快爛掉了,還琢磨着找揚州修腳師傅修灰指甲,這不扯淡嗎?

(本章完)

第1058章 堂下何人狀告本官(二)第846章 雙贏(上)第1502章 終章 九三年(二十)第62章 越往事千年第234章 打小抄第753章 表演戰(三)第394章 軍費第349章 死國矣第295章 自信的開端第1191章 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下)第1508章 終章 九三年(廿六)第551章 澳門的蝴蝶(下)第1142章 最後的佈置(三)第816章 大事成矣(三)第1206章 太子難當(下)第475章 守土官長第730章 你死我活第538章 感謝荷蘭人第483章 時代侷限內的強者第1004章 新生代(上)第939章 自覺(一)第1201章 木牛流馬(八)第693章 宗教外交第193章 恐嚇威脅第404章 異端相見第182章 隨時準備着第1398章 遷徙路(一)第635章 集齊七美德的劉鈺第869章 “不正當”競爭(一)第420章 奇襲第15章 居高臨下第522章 證明自己的忠誠第92章 欽定?第1436章 分歧(二)第1077章 爭功(二)第1294章 死與復仇(十五)第537章 同一個故事,不同的解讀第224章 預備役和實學第564章 路在何方第1491章 終章 九三年(九)第1369章 裡病外治(五)第172章 必然人走政息的改革第986章 止步(上)第1295章 死與復仇(十六)第688章 三個人,一個印度第388章 止於何處第720章 下南洋到底爲了啥(下)第123章 小團體第1292章 死與復仇(十三)第1265章 下西洋後的下西洋(十一)第692章 從零到一的貶值第265章 反對一口通商第644章 細思恐極第1292章 死與復仇(十三)第1475章 臨別告誡(一)第518章 城裡城外(中)第780章 抓與放第1294章 死與復仇(十五)第299章 國小而不處卑第100章 槍和槍第634章 “文景”之治第1493章 終章 九三年(十一)第50章 皇帝的棋子第459章 馬關換約二十八條第1380章 凡爾賽和約(七)第1425章 必死之局(上)第1453章 “帝”(五)第634章 “文景”之治第838章 賭國運(下)第402章 這還得了?第367章 平平無奇第23章 扎心的話第933章 覺醒(五)第1209章 全是好處,沒有壞處(上)第474章 屎裡摻飯第1055章 小麻煩第505章 故技重施第296章 英雄所見略同第370章 翻譯優先級第790章 新舊利益的衝突(七)第440章 嘉靖年間的古董第681章 隱喻(下)第352章 二虎競食第1460章 最終的鬧劇(七)第1233章 開戰(十二)第1259章 下西洋後的下西洋(五)第783章 作死第185章 提前交兵權第1277章 屬性相剋(下)第443章 誘降第512章 使民之力第1143章 最後的佈置(四)第1018章 全都裝傻(中)第64章 笑與悲第1447章 三山合一(中)第836章 賭國運(上)第603章 生產壟斷 市場壟斷第611章 十八路諸侯準壞事第1251章 復辟的代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