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4章 照舊

第974章 照舊

那麼,在這個前提之下,怎麼才能讓“鹽商從業的標準提高”,從而達到“以票鹽之名、行綱鹽之實”的地步呢?

吳敬梓又道:“鹽改之方向,無非是放開鹽引,讓小商人入場。那麼,鹽改本身是天下悠悠之口,早晚要動的。”

“要做的,就是變而不變。”

“所謂變,是讓天下那些說要鹽改的人,無話可說,確實改了。”

“所謂不變,就是到最後控制鹽的人,還是鄭兄這樣的人,實則沒改。”

“這‘變而不變’的關鍵,鄭兄可知在哪?”

鄭玉緒已經隱隱約約地觸摸到了那層關鍵,但卻一時間找不到發力點。

他已經認可了吳敬梓的思路,思路肯定沒錯,這個思路很新奇,但非常有效。

關鍵就在於,怎麼把這個思路,變成現實?

他起身衝着吳敬梓作揖,懇切道:“還請賜教!”

吳敬梓道:“其中關鍵,就在楚北、皖西、江西等遠地。”

“這票鹽改革的呼聲,已經沸沸揚揚,想來鄭兄也多讀這些文章。只是……”

說到這,吳敬梓帶了些嘲諷地笑了一笑。

“只是松江府的那羣人沒有跟着吶喊,他們在忙着賺錢。如果那些人入場,就定會指出這些改革說法裡的一個重要漏洞——小鹽商,是否有資本、有能力,將鹽運往更遠的皖南、楚北?”

“如果票鹽法,是隻要給錢拿票,就能到處賣,是否會造成靠近鹽場附近的鹽氾濫、而遠離鹽場的地方無人起運?”

“如果票法再配合綱法,分爲不同的鹽區,甲地票不能在乙地賣,那麼這和綱鹽又有什麼區別?無非原本是每年收稅的時候給錢,現在是賣票的時候給錢,鄭兄難道不能直接把票全買了?”

“如果不分引地鹽區,只要是淮北鹽場的覆蓋範圍就可以隨便賣,那麼誰願意去遠的地方?小資本小散商是否有那等財力,去皖南楚北?”

“若不能覆蓋鹽區偏遠之處,豈不仍是私鹽橫行?”

“朝廷要的,是打擊私鹽。但顯然,這樣只是打擊了江蘇河南的私鹽,卻加重了江西、湖北、安徽的私鹽。此其一也。”

“其二,小商人入場,就不提是否有資本轉運到湖北皖西等遠處,只說他們三五百斤一引,怎麼查?是不是比大船更容易攜私?”

“這麼改,只能讓江蘇河南皖東的私鹽收斂,卻無法觸及到私鹽真正氾濫的湖北、江西。”

正所謂,打蛇打七寸。

吳敬梓的這番話,正打在了朝廷鹽政改革的七寸之上。

如果拿百姓說事,那麼,完全市場化的鹽改,能否惠及到偏遠地區?

商人求利,怎麼保證商人去買鹽業概念裡偏遠地區的鹽票?

如果不拿百姓說事,別扯大旗,談實在的,談鹽稅、談私鹽。

那麼,這麼改,等於是兩淮直接放棄了江西、湖北、皖西的官鹽市場,徹底扔給了私鹽。

這裡面是這麼個道理:小商人,是無力承擔鹽業概念上偏遠地區的銷售所需的資本的。

按照那些人嗷嗷叫的鹽政改革方案,整個淮北覆蓋的四五十州縣府,都算作“淮北銷售區”。

最低300斤,就能入場。

入場買票,就能在整個淮北銷售區售賣。

確實,立竿見影,兩淮地區的私鹽可以瞬間絕跡。

但遠處呢?

完美市場條件下,理論上,只要利潤夠,那麼一定會有人去賣的。

但問題就在這個“完美市場條件”是否存在?

散商買的官鹽,運轉到湖北,週轉多久?資本是否充足?利潤幾何?

私鹽本來就存在,私鹽在那賣,賣不出去官鹽,收不回本,是否還會再去?

這個時代和後世最大的區別,就恰恰在這個運輸成本、週轉週期上。

這是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搞鹽綱法、搞窩商的另一個目的,是集體運輸,方便查走私。

現在搞小商人入場,三百斤一船、五百斤一船,今天走、明天走,這走私不得走飛了?

查的過來嗎?

大順的官員不懂太多的經濟學術語,可不代表他們不明白。

這一次鹽政改革的思路,是標準的市場競爭思路。

列出的優點,一共四條。

其利一:票商少費,則鹽價日賤,賤則可勝私。

其利二:票商攜本二來,先稅後鹽,再無欠稅之弊。

其利三:票商量力而行,即便資本無多,亦準其販運,則廣生民間生計。

其利四:商賈各自競爭,恐人之不買己貨,固其鹽必潔白,以質取勝,百姓得利。

即,只要放開市場化經營,那麼不但老百姓吃的鹽越來越便宜,而且在充分競爭之下,各個鹽販子的鹽必然不敢以次充好,肯定鹽的質量越來越高。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官員的思路好像也沒錯。

但有兩個問題沒考慮到:

其一,怎麼保證商人集團不用資本壟斷鹽票?靠朝廷干涉?那豈不是和改革的指導思路背道而馳?

朝廷怎麼幹涉?給足夠的權,那不是又退回到鹽官謀私的老路了嗎?不給足夠的權,靠什麼管這些加起來幾千萬兩的大鹽商?

其二,遠離食鹽產區的地方,小商販是否有資本承擔這麼遠的運輸、週轉呢?

而對大商人來說,爲什麼不在方便銷售的地方賣呢?爲什麼不主佔優良市場呢?

誰會去主動爲百姓着想,自己專門搶遠處運輸不便地方的鹽票?

好的銷售區,大家搶破頭。

不好的銷售區,無人問津。

搶破頭的地方,惡性競爭;無人問津的地方,私鹽氾濫。

當然,這可能只是一個說辭。

但這個說辭,卻可以作爲理由,引出鹽商真正想要的東西。

這些大鹽商怕的是什麼?

怕鹽票賣錢嗎?

他們又不缺錢。

他們怕的是“三五百斤就可以承辦買票”。

那麼,什麼叫“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事”呢?

就是提高入場標準。

理由,也非常簡單:

小商人經得起一年多的週轉時間嗎?

經得起運過去之後,私鹽競爭賣不出去帶來的破產嗎?

經不起。

一旦經不起,三五年之內,偏遠地區的鹽就沒人去賣了。

到時候,私鹽就會直接氾濫。

而朝廷,要的恰恰是爲了官鹽打敗私鹽,才搞的這種市場化的改革,這不是南轅北轍嗎?

那麼,朝廷是否需要一個大豪商,來承辦這些需要長期資金、資本投入的地方?

以保證遠離食鹽產區的地區的官鹽穩定?不至於今年有來的、多到賣不出;明年沒人來,百姓嘴裡淡?

需要。

需要的話,利潤好的地方,比如淮北鹽區周邊,讓給小資本;最難的地方,給大資本?

這可能嗎?

既然改了票法,那我不幹行不行?來去自由嘛。我幹嘛不搶最好的銷售區,去辦哪些麻煩地區?

那麼,有沒有解決辦法?

自然有。

吳敬梓給鄭玉緒出的辦法,一共分六步。

第一步:要明確,直接明着對抗鹽政改革,就算今天風頭過去了,明天又會提。

所以,一定不能明着反對,要絕對支持鹽政改革。

第二步:支持之後,藉由鹽商控制的儒生,發動輿論,力陳那種小資本入場的危害,尤其是直指“影響朝廷官鹽在湖北等地的銷售,反而可能會使私鹽更加氾濫”。

直接詢問那些支持鹽政改革的人,是否想到了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又準備怎麼改?

把各種極端可能都提出來,就問他們萬一出了這些問題,怎麼解決?

敢不敢如當年傳教士和欽天監那樣,賭頭,立字據,保證不會出類似的事?出了的話,自刎謝罪?

第三步:提出解決方法。

小商人資本不足,沒有能力完成偏遠地區的轉運。

那麼,這就需要資本充足的大商人,來承擔湖北、皖西、江西等地的運鹽賣鹽工作。

同時,小船容易攜私,而大船卻並不容易攜私,因爲一旦被查,成本太大。

而小商人肯定往容易賺錢且容易週轉的地方使勁,卻把不容易週轉的地方空出來,這也不合理。

最好的辦法,是讓那些往偏遠地區運鹽的商人,得到補償。

如何補償,則以“遠運近補”的方式,即按照比例,近距離的鹽和遠距離的鹽,達成一個比例,捆綁賣票。

WWW ¸тт kān ¸¢o

比如說,蘇南這種地方,大家肯定搶破頭。

但沒事,可以搶,前提是你得承擔一部分皖西、楚北這些邊遠地區。

比如50萬斤蘇南的票,必要捆綁20萬斤皖西的票。

否則的話,誰來保證蘇南的票是公平的?管鹽票的二叔的三侄子的四外甥,怎麼確保他們不優先拿到蘇南的票?

第四步:趁熱打鐵。

一旦捆綁賣票,則小商人就更幹不了了。

這時候,提出“驗資換票”,即:資本達到一個數額,證明你有這個能力週轉,才能買鹽票。

要拿出足夠的本金,證明有能力。而普通商人週轉困難,利息又高,再拿出本金做保證金,這還怎麼幹?

這時候,驗資的雙重目的,就達成了。

資本充足,纔有資格幹;資本不足,那肯定幹不了。資本半足半不足的,再拿出保證金,直接可以退場了,週轉不開。

第五步:提升入場資格線。

將轉運買票的最低額度,提升到2000舊引到5000舊引之間,也就是大約70萬到140萬斤鹽。

這樣一來,就完全阻斷了股本在10萬兩以下的小、中、大卻不太大的散商。

不只是鹽的錢,還有運費、週轉等等,沒有10萬兩,根本辦不起5000引的買賣。

一旦將10萬兩身家以下的商人擠出去,剩下的就好說了。

第六步:舊總承包商坐下劃分壟斷區。

原本的大鹽商,聚在一起商量下,協商好各自的額度、片區,誰也不要多吃。齊行控場。

如此,就算鹽政改革,改成了票鹽法,但實際上握有鹽票的,還是這些大鹽商。

只不過,原來的鹽引,是我爺爺有,傳給我爹,再傳給我。

現在,是每年公開賣票,走一遍流程,我的鹽票和我爹沒有任何關係,是我自己花錢買的。你要有錢你也可以買。

將這六步全部做完,也就達成了“變而不變”、“以科舉之名、行孝廉之事”的目的。

改了嗎?

改了,

鹽綱法廢除了嗎?

廢除了。

改成鹽票法了嗎?

成了。

鹽引不再繼承了嗎?

是的,不再繼承了。

每年開票公賣嗎?

公賣。

然後,和之前有區別嗎?

要說有,也有。

要說沒有,似也沒有。

幾大鹽商靠着手裡的資本,即便改了票法,只要把關鍵的“小商資本不足不能轉運皖西楚北”這張牌打出去,提升買票資格額度,那麼依舊還是控制着鹽的壟斷。

到時候,等風聲一過。

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之前賣引。

現在賣票。

之前是按年包稅。

現在是按年拍買。

之前是我直接繼承我爹的鹽引。

現在是我繼承我爹的錢,再用錢買鹽票。

這樣一來,既可以讓那些喊着鹽政改革的人,無話可以說,也可以達成鹽商們反對改革的目的。

因爲他們反改革的本質,是改革觸動了他們的利益,而不是因爲他們對“改革”這個詞敏感,聽見就渾身難受,爲了反對而反對。只要不觸動舊利益,改唄,使勁兒改。

(本章完)

第1424章 言方興(下)第1501章 終章 九三年(十九)第880章 區別對待(上)第1191章 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下)第684章 偷樑換柱第758章 表演戰(八)第1329章 軟弱性的故事第335章 可利用的矛盾第1047章 大改第671章 伐韓?伐蜀?(中)第162章 非是養死士第882章 不得其時第220章 雙簧保底第957章 王朝的最後一次成功改革(三)第549章 澳門的蝴蝶(上)第1158章 多歧路,今安在(十三)第588章 另一條腿第1414章 黃河問題的最後一步(五)第794章 憧憬(下)第1077章 爭功(二)第1327章 有格調的小圈子(中)第296章 英雄所見略同第391章 科學的困境第94章 八股策論實學和沒錢第322章 五月第1211章 全是好處,沒有壞處(下)第191章 預想第261章 明帝國遺產繼承者第1400章 遷徙路(三)第1337章 恐嚇出來的費城會議(八)第309章 無夷可徵的徵夷大將軍第454章 半殖民地第778章 艱難的第一步(中)第1157章 多歧路,今安在(十二)第57章 開戰第1277章 屬性相剋(下)第1140章 最後的佈置(一)第141章 封侯真吾意,海波順便平第1148章 多歧路,今安在(三)第824章 海牙慘案(一)第827章 海牙慘案(四)第675章 科學院(上)第849章 威望(下)第718章 下南洋到底爲了啥(上)第787章 新舊利益的衝突(四)第809章 閹黨(下)第839章 拆房頂和開窗戶(一)第681章 隱喻(下)第1363章 國富論(六)第1043章 新危機(上)第1032章 推廣蒸汽機第983章 決勝千里之外(六)第1438章 分歧(四)第15章 居高臨下第722章 牆頭草(上)第51章 小小批評第223章 裁撤與移民第285章 黃淮患第507章 朝廷的厚望第211章 撬動的槓桿第7章 紛至沓來的麻煩事第91章 提點第41章 得來全不費工夫第15章 居高臨下第1291章 死與復仇(十二)第937章 老走私販子的見識第822章 大事成矣(九)第735章 咱們(下)第285章 黃淮患第902章 英人目睹之怪現狀(三)第1409章 土豆和向心力(下)第916章 南洋大開發(十一)第1042章 國運(下)第297章 寧與友邦,不給國人第282章 放鬆第947章 歐洲貿易區(上)第512章 使民之力第262章 紙老虎第258章 陸軍換海軍第725章 殺心第933章 覺醒(五)第1020章 心慈手軟第495章 靖改鯨的誤解第169章 之所以在意海防第1417章 黃河問題的最後一步(八)第592章 海上馬車伕的遺產第1304章 死與復仇(二五)第603章 生產壟斷 市場壟斷第1018章 全都裝傻(中)第614章 兩封信(下)第401章 戰前準備第1245章 鑽石灣屠殺(一)第949章 歐洲貿易區(下)第1171章 備戰(十)第947章 歐洲貿易區(上)第215章 海軍部第557章 一戰前夜 命運的交匯(三)第165章 真真假假第1447章 三山合一(中)第1472章 最後的鬧劇(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