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六章

?凡被馬踏死者,屍色微黃,兩手散,頭髮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着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驢足痕小。牛角觸着,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着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