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被帶到屋裡的葉紫,可能由於不安或緊張,她臉色白得有點異常,緊閉着的嘴脣顏色顯得很淺。
“請你再說明一次。”
刑警對她說。
葉紫把手中握着的手絹捂着嘴,眼睛閉上慢慢地深呼了口氣。
“今天晚上我和高靜老師還有張爲老師一起在咖啡店裡和中央劇場的負責人見了面,不到10點的時候我一個人先回來了。”
“爲什麼呢?”
“因爲還有明天之前必須得整理好的數據需要完成,所以我就先走了。”
“什麼樣的數據?”
“舞蹈成員中有一些還是高中生,帶那些孩子們去地方公演的時候,必須向學校請假。不過我們這邊如果出具課外學習的相關證明的話,學校就不算他們缺席。所以我一定要在今天以內完成這些證明。”
訴說條理清楚,語言流暢,使刑警感到她非常沉着。
“然後呢?”
“之後我立刻乘上公交車回去了,到達的時間大概是10點15分到20分之間,我打開大門走了進去。鑰匙是高靜老師留在我這兒的。”
葉紫陳述道,她打開辦公室的燈後立刻發現有點不大對頭,桌子還有書架上的樣子看起來和平時稍許有些不同。
她戰戰兢兢地往裡面走。
到窗戶邊的時候,不料從暗處走出一個男人,她因爲過度驚嚇,叫也叫不出來。男人抄起旁邊桌子上的剪刀,刀尖衝着她就直撲了過來。
“勉強躲開了身子,我拿起近處的一隻花瓶,然後拼命地揮了過去。”葉紫看着刑警說。
“感覺打到他了嗎?”
她微微搖了搖頭。
“不記得了,睜開眼睛的時候,男人就倒在了那裡。我心神不安地過去瞅了瞅,好像頭部被打破了……之後就完全沒印象了,一緊張就這樣昏迷過去了。”
說罷她攥緊手中的手帕,垂下了雙眼。
“男人握着的剪刀本來是放在哪裡的?”刑警問。
“好像放在他藏身的那個桌子上的。”
“你拿起的花瓶呢?”
“是在這個上面的。”她指着櫥櫃的上方。
隨後刑警按她的敘述照做了一遍,發現確實沒有什麼不合理之處,花瓶的位置也的確處於可以順手拿到的地方。
“只是盜竊犯吧?”
她走出去之後,郝東問田春達。
“不,應該不是這樣的纔對。”
田春達不同意這個意見,“很難想象這個男人會衝着歌舞團辦公室的財物而偷偷溜進來,而且他的着裝雖然休閒但絕不是便宜貨,不像是爲了一點點小錢而幹出這事的人。”
“那麼他到底是爲何而潛入的呢?”郝東問道。
“這個麼,不太清楚。總之第一步必須查明這個男人的身份,然後明天早上要正式開始到周圍去探聽情況了。”
之後田春達和郝東一塊兒在其它房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
郝東一個剎車,打斷了田春達對案情的回想。
車子再次開動後,田春達想,下一步要抓緊調查死者的身份和行動動機。還有,對葉紫也要做進一步調查。
3
魏玉度過了一個不眠之夜,早上在鏡子裡看到自己照出的樣子、皮膚乾巴巴的,眼睛紅紅地充血。嘴脣的顏色也很差,突然感覺好像老了十歲。
然而葉紫度過的這晚一定比魏玉糟糕得多吧,被警察帶走之後她到底睡在什麼地方呢,魏玉完全想象不到,不過“拘留所”這個名字聽上去就給人一種又暗又冷的印象。
魏玉和葉紫租了一套兩室房住在一起。走出自己的房間,她朝葉紫的房間裡窺探了一眼,收拾整齊的牀上,原封不動保持着昨天的樣子。
“真是難熬啊。”魏玉對着葉紫的牀自言自語。
打扮完正準備出門的時候,門鈴響了起來,從貓眼探去看到田春達和郝東站在門外。魏玉打開了門。
這兩個刑警要求看一看葉紫的房間,魏玉也不好拒絕,就把兩人帶進了屋子。
走進葉紫的房間,刑警們從收納櫃和梳妝檯的抽屜開始一點一點調查起來,他們好像對照片一類的東西很感興趣。
“你們懷疑葉紫可能和那個被打死的男人認識嗎?”
魏玉站在房間門口望着正搜索的刑警問道。
“對一切事物持懷疑態度可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哦。”
“也就是說你們懷疑葉紫是故意殺了那個人的囉……”
魏玉這麼說着,原本蹲着翻找相冊的郝東站了起來。
“通信簿有嗎?”
“地址簿的話電話旁邊就有。”
然後他迅速掃視着屋內,找到電話之後立刻大步走了過去。拿起放在電話旁的地址簿嘩啦嘩啦翻起來。
“這個借我們用一下,今天之內就會還給你。”
“你們就算這麼查,葉紫和那個男人也一點關係沒有,我不是說了嗎,我不認識那個男人。我不認識的話,葉紫也肯定不會認識的。”
魏玉走到郝東面前仰視着他,氣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凝望着她的眼睛,郝東靜靜地回答。
“要證明是正當防衛,就必須找出所有的疑點並一一加以排除,這點請你瞭解。”
兩名刑警把葉紫所有的持有物無一遺漏地進行了檢查,書、雜誌、錄像帶、高中畢業相冊、烹飪手冊、信還有賀年卡——所有想得到的東西。魏玉又帶他們看了自己的房間,最後,他們終於相信這個房間裡和那個男人有關的物品一樣都沒有。
不過他們發現了有幾張其他男人的照片,這個男人獨自拍的照也有,和葉紫一起照的也有,甚至在歌舞團的成員間的合照上都有他。
“這個人是誰?”田春達問。
“我們歌舞團的演員。”
魏玉說了這個人的名字。
“和葉紫有親密關係麼?”
魏玉搖了搖頭表示不知道。
“你什麼都沒問她嗎?”
“葉紫口中從沒提起過他們之間的事情。”
田春達點點頭,把這張照片也放進自己的包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