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點5分的時候,袁順在家門前路口下的車。我就開着車回到了我的家。而且一路上我根本沒有停車。回到家後,我也再沒有出門。我在家喝了有半瓶的威士忌酒便很快睡覺去了。”
包寶木曾反覆強調。
但是,說來說去這只是他一個人的說法,再沒有第二個人爲他證明。
包寶木的“不在現場證明”無法成立,因此,僅在這一點上他就不能被警方排除在外。
而且,他還有殺害袁順的動機。有動機,又沒有“不在現場證明”,這是他明顯的不利因素。因此,表面上他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人,但在刑偵支隊裡,他已被列爲重要的嫌疑犯了。
11月20日,包寶木又被要求到刑偵支隊,要向他了解一些情況。但是,他以身體不舒服爲由,拒絕到場。
包寶木一直沒有去刑偵支隊。
沒有辦法,刑偵支隊只好求助於南山醫學院附屬醫院的第一內科李根川教授出面做工作。
李根川對包寶木說,如果不配合警方工作,院方也不好爲他說話。
包寶木不能不買李根川教授的賬。於是,他答應在11月25日到搜查總部接受詢問。
11月24日晚上——
8點多鐘,包寶本曾在車站前的美味魚店出現過一次。這是他一個月必去兩次的店。他很喜歡這家店的魚,因此也是這個店的常客了。
在那兒,包寶木要了威士忌酒,一邊喝酒,一邊品着魚。他大約喝了有15杯之多。由於平時他常來,酒量也不小,因此店員也沒有在意。
但是,包寶木出了美味魚店後,便又到了附近的一家速食店。他在那兒又喝了至少15杯的威士忌酒,11點30分左右,他才離開了那家店。
隨後,包寶木就幹了一件令人驚訝的事情。當時他的車停在車站前向西500米的一個停車場上。
他來到這個停車場,鑽進了自己的車裡。此時,他已喝了30多杯威士忌酒,相當於一大瓶法國的烈性葡萄酒了。他醉醺醺地發動了汽車。當然,這完全可以說是自殺行爲了。
11月24日夜裡11點55分,包寶木駕駛的國產車在8號環形線上以每小時130公里的速度行駛着,結果與一輛大型卡車相撞。
包寶木的汽車嚴重損壞,他本人也當即死亡。
據法醫和交通部門的鑑定,他根本沒有踩剎車。用目擊者的話說,他是衝向逆行線上的那輛大型卡車的,而且並不躲閃,筆直筆直地衝向那輛卡車。
幾天來,各媒體連篇報道了不同內容、反映不同看法的文章。後來輿論基本趨向一致:80%是自殺,20%爲車禍。但無論如何,這件事對市刑偵支隊來說,卻是一個無法接受的沉重打擊。
因爲此時此刻,唯一有重大嫌疑,甚至可能解開袁順之死的謎團的人只有這位包寶木了。自從警方找到了以他爲首要嫌疑的重要線索後,刑偵支隊不少人認爲此案破獲只是時間問題了。
然而,他一死,無論是自殺還是車禍,都給破案蒙上了一層迷霧。他有動機,又無證人否定,在事故發生前他又毫無理由地拒絕接受調查,在接受了上司的警告後才答應到刑偵支隊接受詢問,但又在當夜身亡。
然而,在沒有完完全全弄清情況之前,包寶木卻突然死亡了。
難道真的是殺害袁順的兇手死了嗎?
警方還有必要再查找別的殺人兇手嗎?
搜查工作處於進退維谷的狀態。刑偵支隊中也籠罩着沉悶的氣氛。
10
時間進入了12月。
和往年一樣,隋芳沒有感到臨近年關的氣氛。這大概是因爲她的生活還不太圓滿的緣故吧。歲末、新年、除夕、正月,反正哪一天都一樣。她用不着去婆家或想着給孩子買什麼新年禮物。
對她來說,這不過是一個萬木凋零的季節。沒有鮮花,沒有溫暖的太陽。一直冷到心裡的12月,沒有什麼可高興的。隋芳看着牆上的掛曆,無動於衷。
方綾還在安詳地過着日子。她已經完全從警方的嫌疑中開脫出來了,已經是一個與袁順事件毫無關係的人了。
包寶木則恰恰相反。
方綾沒有殺人動機,“不在現場證明”又清清楚楚,而包寶木則完全相反。
按着袁順的活動情況來推斷,他的死亡時間是11月1日凌晨零點45分至1點鐘。
袁順11月1日凌晨零點40分左右還給位於省城的父母家中打過電話。當時他的養父母已經睡下,但鈴聲吵醒了他的養母凌香。
凌香接的電話。
她迷迷糊糊地不知道兒子是從哪兒打來的電話,後來她才知道,兒子是從他住的公寓附近打來的。
根據凌香的記憶,和袁順說了下述的話:
“喂,誰呀?”
“啊,是媽媽嗎?”
“是袁順呀!”
“是我。”
“這麼晚了,有事嗎?”
“您已經睡下了?”
“剛剛睡下。”
“對不起,把您吵醒了……”
“不要緊。有什麼事兒嗎?”
“不,沒有什麼……”
“這會兒你在哪兒呢?是在你的公寓嗎?”
“不,我在外邊呢!”
“外邊?什麼地方?”
“……(長時間的沉默)”
“說話呀!不知道在哪兒嗎?”
“我在散步途中呢。”
“什麼?大半夜的散什麼步呀?”
“噢,我偶爾也出來一下,換換心情。”
“你這個人好怪呀!有什麼事兒就快點說說吧。”
“嗯——也沒有什麼事兒,就是想打個電話……”
“袁順呀,又喝多了?”
“我想喝醉,可就是喝不醉。如果醉了,不就再也醒不了了嗎?”
“醒不了了?這是什麼意思?”
“不,沒有什麼意思。”
“真的什麼事情也沒有嗎?”
“嗯。”
“那你幹嗎打這個電話來?”
“想在這會兒聽一下媽媽的聲音。這麼晚了,實在對不起。”
“好了,可以掛電話了嗎?”
“嗯,就這麼着吧,您好好休息吧!再見!”
說完這些,袁順便掛上了電話。
這時,凌香一邊拿着話筒一邊看了一下枕邊的鐘,當時的時間是零點45分。而且她一直堅信自己的記憶。因此,直到零點45分,袁順還活着。
那麼,當時他不是在家裡打的電話,可能是在大海游泳俱樂部附近打的。從那之後的15分鐘裡,袁順被人殺死在大海游泳俱樂部的游泳池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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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隋芳得到一個消息,齊江要到東陽開辦一家高級餐廳。她向田春達隊長報告了這個消息,並提出自己的懷疑:“她一個保姆,哪來開辦高級餐廳的這一大筆錢呢?”
“那麼是誰出的這筆錢呢?”田春達也陷入了沉思。
“只有是報酬!也就是說贊助什麼的。”
“上千萬元的報酬?什麼人能給她這麼多的錢?”田春達驚訝地擡起頭來。
“只有一點,與犯罪有關!”
隋芳斬釘截鐵地說道。
“難道會是爲別人做僞證的報酬嗎?”
“我也這樣認爲,參與犯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從方綾的立場來看,她是不得不犯罪,因此,如果是她殺死了袁順,她就必然要找一個可靠的人爲她作證。而且,也許方綾沒有直接殺人,是買通了一個人呢?”
“就是說,齊江是殺害袁順的同謀了?”
“對,這樣一來,齊江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從方綾手中得到一大筆酬金了。”隋芳肯定地說。
幾天後,田春達又向隋芳通報了一個消息:齊江死了,而且是他殺。田春達在電話中是這樣明確地告訴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