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醫鑑定,齊江是被人用鈍器猛擊頭部後,趁其昏迷時勒死的。
兇手是誰呢?
田春達分析,方綾是有動機的。
在答應給齊江一大筆錢後,方綾夥同齊江甚至可能是啓用她殺死了袁順。爲了實現從小就嚮往的發財夢想,齊江接受了方綾的條件,參與了殺人案。
但是,狡猾的方綾沒有遵守諾言。齊江絕不會坐視這一大筆酬金白白溜走,而且她手中還掌握着方綾的致命弱點。
出於這個原因,方綾便決定,也許是整個計劃的一個部分,殺死這個知道自己一生中這麼重大的秘密的齊江。不殺死她,方綾後半生都會在一種無名的威脅中度過的。
這就是方綾要殺死齊江的動機。。
而這次方綾的“不在現場證明”無法成立。
12月20日至21日中午,林剛毅不在家。
12月20日是星期日,林剛毅從星期六就住在東陽的溫泉醫院了。決定第三天,即21日星期一再回南山。當然這兩天他也沒有去診所上班。
第三天,林剛毅徑直回到了南山市的家,到家的時間是中午。方綾呆在家裡等候丈夫的到來。然而,出門的這兩天,林剛毅一次電話也沒有打回來,因此他不能斷定這兩天妻子是否在家。
從12月20日的早上至21日中午,即沒有人和方綾通過電話,也沒有人來訪過,而周圍的鄰居也是如此,既沒有看到她出門,也沒有注意到當時她是否在家中。
從12月20日早至21日中午這段時間,有關方綾的行蹤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當然,她本人說這段時間她一直呆在家裡,哪兒也沒去。
她說,在這一天當中,她一直沉湎在最近的一部專門描繪一位不倫妻子的暢銷書的小說中,甚至連吃飯時都不肯罷手,結果只用了這一天時間,就讀完了這部長達幾十萬字的上下兩卷本的小說。但是,雖然她能熟練地說出這部小說的內容,然而卻不能作爲她“不在現場證明”的證據。
按照法律上的“證人”這一概念,證明者必須是活着的人。但是,方綾至今卻找不到一個人來爲她做證明。
田春達分析:
齊江是12月20日下午3點左右離開南山市的姨姨家的。當時她出門去了南山機場。
在機場,她一定是和方綾見了面。兩個人一塊兒乘下午4點45分發出的開往東陽的飛機。
飛機於當天下午6點15分到達了東陽的機場。
齊江在東陽市租了一輛計程車。因爲她有駕駛執照,因此可以判斷是她租的車。根據記錄,租車的時間是12月20日下午6點30分。
齊江開車,駛向自己的老家。當時,方綾應當坐在車上。
大約行駛了2小時30分鐘,她們,駛入了高速公路的隧道附近。
這時,方綾讓車停了下來。她趁齊江不備,用鈍器猛擊她的頭部,並趁她昏迷之際勒死了她。然後,方綾將她的屍體遺棄在這兒,親自駕車逃離。
她一定是在大田車站扔下了這輛計程車,因爲正是在大田市的車站前衚衕裡發現了這輛齊江在東陽機場租的車。
方綾在大田車站上了下行的快車。
第二天,也就是21日早上7點27分,這列快車到達了東陽。她大概是乘上了8點出發的飛機,因爲這樣她就可以在10點鐘到達南山市,中午就可以趕回自己的家中了。
重要的是,方綾的“不在現場證明”還不能成立。
齊江的這次出行,機票是方綾預訂的。齊江的任何事情都聽命於方綾。
齊江是單身去南山機場的,而方綾會在那兒等她。機票就在方綾手中。在齊江被害之前,她肯定認爲旅館也是由方綾預訂好了的。
她相信了方綾的謊言:已經在東陽市預訂好了房間,在那兒住上一夜。但是,方綾肯定是欺騙了齊江。
方綾從始至終都控制着齊江。
“我給了你一筆鉅款,你就要對我們之間的事絕對保密。如果有人知道了這件事,那我們就全完了。因此,和我一塊兒去東陽的事兒,不能對任何人說!”
如果當時方綾這樣要求齊江的話,那麼齊江是不能不聽從的。
於是,機票和旅館都由方綾一手安排,並且齊江向外人隱瞞了她將和方綾一道去東陽的事實。
因此,機票也好、旅館也好,齊江都不清楚。由於齊江對家人的欺騙,也使得她的死難辨兇手。
以上的推理,田春達認爲在理論上是成立的。因此,可以推斷出,齊江是方綾殺害的。
14
正在這時,警方在對方綾的調查中又獲得一個信息,方綾的一個鄰居說,一天她在街上走,偶爾看到方綾在齊江的陪同下,進了一家叫做“愛心”的婦產科醫院。當時她有些奇怪,她到婦產科醫院做什麼?
田春達帶着刑警郝東、孟曉春來到這家婦產科醫院進行調查。
從醫院的病歷檔案中,查出方綾12月7日在這家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不是說方綾的丈夫林剛毅不能生育嗎?那方綾怎麼懷孕了?孩子是誰的呢?刑警在驚訝中繼續調查。他們找到了接待方綾的醫生王蘋。
田春達對王蘋說:“我們知道你很忙,但還是想問你些問題,請你協助。”
王蘋有些疑惑地看着刑警們:“你們想問什麼問題呀?”
“12月7日方綾在你這做過人工流產吧?”女刑警孟曉春提問。
王蘋思索着說:“啊,……12月7日,是個星期一呀!是的,那天方綾在保姆的陪同下來我們醫院做了人流手術。”
“當時方綾在你們醫院發生什麼事了沒有?”田春達問道。
“發生什麼事兒?……”
“或是方綾說了什麼,或是保姆齊江有了什麼奇怪的變化。”
“嗯……這一下子我想不起來。”
“別急,你認爲印象最深的是什麼?也就是說,方綾和齊江之間發生過什麼沒有?”
“這個嗎,方綾是7日上午11點開車和保姆一塊兒來的。”
“後來呢?”田春達不停地追問。
“後來方綾做了人流手術,手術後送進了病房休息,護士們就離開了,只有我和保姆在。”
“噢。”
“我觀察了一會兒,便對保姆說夫人不要緊的。然後我也就走了。”
“後來……後來又怎麼啦?”
“對、對。15分鐘後,我去病房,給方綾送藥。可什麼事兒也沒有哇!我又呆了五六分鐘就出來了。下午5點左右,她們就回家了呀!還是我送她們走的呢!”
“就這些?”田春達失望地問道。
“可不,也就這些。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發生。實在對不起,幫不了你們什麼忙了。”
“我還想再問一件事。”
“請問吧!”
“您第二次進病房,也就是給方綾送藥時,看到方綾或保姆有什麼異常嗎?”
“嗯——噢,當時保姆默默地坐在椅子上,方綾躺在牀上說着胡話。”
“胡話?!”田春達驚訝地問了一句。
“由於麻醉後還沒有完全清醒,意識處於朦朧狀態。我們常常見到這種人。來做人流的有些是與別人私通,做完手術後由於罪惡感沉重,常常會說胡話。這也是下意識的一種反應吧。”
“說什麼了呢?”田春達追問。
“說什麼求神寬恕,請孩子寬恕,下次一定生下來。多了,但都是心裡話,沒有在夢中說謊的吧?”
“當時方綾說出了什麼重要的秘密麼?”田春達緊張地問道。
“是的。我記得當時方綾是哭着說的,我只記住了兩句。”
田春達的口氣也急迫起來。“哪兩句,請告訴我。”
“一句是說‘阿順的孩子,阿順,是你的孩子呀!’還有一句是什麼‘阿順,是我害了你!’”
王蘋說完後,便看着刑警們。
刑警們緊張地做了記錄,又對王蘋說:“王醫生,我們從內心感謝你!太感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