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非同一般的王櫻爲何沒有在案發後立即這樣做,而是到了警方力圖表現出準備或者已經結案的時候她一下子動了起來呢?當然,也許有她自己的緣故。可是王櫻這樣做,是出於抱打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呢,還是另有其自己的原因呢?但不管怎麼說,畢竟還是要看一看王櫻終究掌握着什麼樣的證據,也就是說應該先與王櫻接觸以後才能做出比較科學的推論。
於是田春達對尹娜說:“這麼說,你姐姐被陷害的證據只有王櫻才能說清楚,對吧?”
“她是想跟你們直接談,但是她有兩個條件,”
“條件?”田春達下意識地揚了揚眉毛。“還有條件?說說看?”
“一個是要談只能跟負責人談,一個是不在公安局談。”
“這好辦。我就是負責人。在什麼地方談,由她選擇好了。”
田春達送走尹娜,回到辦公室時,刑警跟着送進一份傳真。內容是河北查證的最新結果。
調查證實:張偉光從2004年到去年爲止,曾多次到廊坊參與賭博活動,不知是他的運氣欠佳,還是被人做了手腳,總是一輸再輸,輸到他到南山避風時,已欠對方一百五十多萬了。對方催討了幾次,他都一直拖延未還。不是他不想還,他確實拿不出來這麼一筆鉅款。後來對方找到他的舅舅,也就是天津宏運電腦銷售公司的董事長,董事長一次代付了五十萬,並警告不要再糾纏張偉光,否則就要報警。廊坊賭博集團根本不理睬這個警告,設法找到張偉光的下落,在今年二月份發了一封恐嚇信,直言在三個月期限之內不還清賭債,就將以其人頭抵債,並明示不得報警,否則將禍及他舅舅一家人。
恐嚇信發出後一直沒有迴音,直到5月9日才收到張偉光的回信,信中說已準備好了一百萬的現金,但須派人到南山來取。於是廊坊方面派趙氏兄弟赴南山。
5月12日凌晨乘北京至南山的9次特快抵南山站後,不斷地打張偉光的手機。一
直到下午2點時張偉光纔回電話,問清楚趙氏兄弟一些細節,證實是廊坊方面來的人以後,約定在溫泉旅館交錢,並一再強調入住旅館以後不要再聯繫,自己會按照他們身份證上的假名字找他們的。趙氏兄弟向廊坊請示後,立即趕赴溫泉旅館等候。其後便是案發被擊斃。
田春達立即召集專案組的成員研究案情。到最後形成兩種不同的案情推斷:
其一是,案件的主要謀劃者和實施者是張偉光。
張偉光在廊坊欠下鉅額賭債之後,很清楚還不上會是什麼樣的後果。僅僅靠他自己,是根本無力籌措到這麼一大筆錢的,他舅舅也不會再拿錢替他償還賭債,於是趁在南山建分公司的機會到南山逃避,指望或許能逃得一劫。所以籌備工作結束時他就是不願意迴天津。但廊坊賭博集團不會視這麼一大筆錢爲兒戲的。自然會設法尋找張偉光的下落。第一步當然會找到張的舅舅處,希望或許張的舅舅會替其還賬。一百五十萬只拿到五十萬,假如就此罷休,那張偉光就算是過了一關。可是賭博集團並沒有就此罷休,當認定再去找張的舅舅是拿不到一分錢的時候,只有再次尋找張的下落。這對他們並不很難,所以很快查到張偉光在南山。賭博集團首先看重的是錢,與錢相比較,張偉光的命不值一文。於是發出恐嚇信,迫張偉光就範,以期追回賭債。
張偉光收到信後,應該明白等於是收到了一紙死亡通知書,假如他拿不出至少一半的錢,他必定是死路一條。從警方對他的查證情況看,他不可能拿出這麼一大筆錢。他自己的收入只限於每月他舅舅給他的二千元薪金,其它的最多是每月到分公司報銷一部分餐費和車費,從他的喜揮霍的習性上看,他不會有多少存款的。而聚在他身旁的朋友多數是吃他喝他哄着他玩的那一類人,所以不會有人能夠或者願意借給他一大筆錢的。錢是肯定拿不出來的,但是他不想俯首就擒,非得鋌而走險,於是天天動起歪念頭,怎麼才能保全住自身。
他想到了,假如把錢,可以是一筆假鈔交給廊坊來的人,再設法讓他們落在南山警方手裡,他就安然無事了。因爲他的錢已經付清了。至於這筆錢最後到沒到廊坊,那就與他無關了。而且更有力的是,廊坊派來討債的一定是打手保鏢,這種人大都是舔血肉滾刀陣的玩命之徒。如果遇到警察抓捕,能夠活下來的人不多。人死了,錢被警察繳獲了,廊坊方面該是無話可說了。
爲此他一定四方尋找假鈔,這對什麼朋友都交,三教九流都有聯繫的張偉光也不是難事。可能的是他籌措到一二十萬,但並沒有拿去還債,而是全部買了假鈔。
從現場發現的假鈔看,製作工藝相當粗糙,主要是其銅版技術處理不夠完善。與臺灣和香港版相比,差得甚多。這批假鈔很可能是在我國境內製作的,而且很有可能是試用版。這一類的假鈔用一二十萬真鈔買下一百萬也不是做不到的。張偉光假鈔到手,計劃就算是成功了一半,他先是回信廊坊,然後到芳芳美容院物色代送假鈔的人。
他估計只要不說箱子裡是假鈔,而是輕描淡寫地說是一箱材料,再拿出幾百元錢,就一定能辦妥。正如他所料,劉芳芳答應了。等到他估計取錢的人住進溫泉旅館,送錢的人就要到時,他才指使另一女性打匿名電話舉報。爲了保證得到警方的重視,保證警方一定會趕赴現場,他設計成舉報毒品交易。然後再躲起來,等事態完全平息下來時就可以安枕無憂了。
這一推論的結果,就是此案可以暫告一段落了,下一步就應轉入緝捕張偉光並追查出假鈔的出處。
另一推論卻提出前一推斷有許多不能成立之處。
首先,前一推論的基本出發點是張偉光逃避廊坊賭博集團的追逼,所以才設計出案件的前前後後。既然如此,假鈔的作用不能讓人信服。
張偉光想達到的目的是錢已經給了趙氏兄弟,而由於趙氏兄弟被警方擊斃,給了多少,是真是假,就已是死無對證。如果僅僅是爲了這一目的,又何必非假鈔不可呢?前一推論什麼都不變,只是把假鈔換成一箱廢紙,結果都是一樣的。假如是廢紙一箱,警方案發後不太可能繼續窮追不捨,而假鈔就不一樣了,假鈔與毒品犯罪的嚴重性不相上下,那是非得一查到底的。如此一來,張偉光怎麼還能安枕無憂,必定是永無寧日。張偉光籌措一二十萬買來假鈔,用於這一謀劃當中,雖則騙得廊坊來人,卻引出警方追捕,這種得不償失的舉動,與整個謀劃的縝密顯然是格格不入的。換句話說,如果張偉光是謀劃人,他就不會用假鈔行事,他用假鈔行事,就有可能不是謀劃人。
於此看來,假鈔用於此案,其目的不是針對趙氏兄弟的,而是另有用意。另有
用意張偉光似無此必要,那麼就是另有他人另有用意。
其次,如果真是張偉光謀劃的這一切,那他就有點自欺欺人了。他與廊坊賭博
集團打交道不是一天兩天,應該對這種毫無人性的集團瞭如指掌。那些人爲了錢是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的,而且老道至極,纔可能橫行一時。張偉光針對這樣一類人所做出的謀劃,只是雕蟲小技而已。不要說可能趙氏兄弟有可能全身而退返回廊坊。即或是被擒獲被擊斃,廊坊方面很容易識別出來這是張偉光的詭計。那麼肯定的結局就是張偉光白白賠了一二十萬卻仍舊保全不了自己。與其如此,他倒不如報警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