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吃了近兩個小時,散了。
小馬開車送走了雁南。今晚的飯吃得還算圓滿,格桑擔心的事都沒有發生。
格桑把全家人都招呼到了樓上的大客廳,格桑想趁全家人都在,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說說。
“這兩年我的確賺了不少錢,今天趁阿爸阿媽,姐姐們都在,我想把以後的事交代一下,”格桑拿出幾份文件,“這是我以阿爸阿媽的名義草寫的不同的兩份遺囑,都已經公正過了。大致就是這樣,我把名下絕大部分財產轉到了阿爸名下——這件事做了很長時間了,今天才告訴大家,遺囑的意思就是全部財產由我一個人繼承,姐姐們有什麼意見沒有?”格桑等了半天,兩個姐姐也沒說出什麼意見。
“阿爸,阿媽,您二老的意思呢?”
“我們沒什麼好說的,這錢本來就是你掙的。”老人把錢看得很淡很淡。是啊,都這把年紀了,還跟兒女們爭什麼呢?兒女孝順,就多活上兩年;要是討兒女的嫌了,那就少活上幾年。人到了這樣的年紀,最主要的就是一個好的心態,心裡裝的太多,手裡捏着不放,將來死了都不能上天堂的。
“那好吧,這裡還有一份補充遺囑,就是說,如果我和雁南離婚,將取消我的繼承權。改由兩個女兒平均繼承。而且,我早就把婚前財產公證過了……”格桑今晚說了很多,也許是今天高興吧。可是家裡人聽着都不舒服,還沒舉辦婚禮呢,你怎麼就計劃着……不吉利啊!
“還有,我給兩個姐姐各存了200萬,但有一個條件,必須保證每個月回家一次,用一週的時間陪父母親。”格桑長舒了一口氣,爲了這個家,他也盡到力了。“父母親的贍養問題你們就不用*心了,我給老人每年準備了30萬,差不多夠花了。現在,阿爸阿媽年齡都大了,更需要子女的關懷,我保證每週裡面抽四天時間來陪父母親,你們也表個態吧。”
“算了,你們工作都忙,就不要*心我們了……”可憐天下父母心啊,有哪個父母不希望兒女繞膝?又有哪個父母不希望安享天倫之樂呢?可是爲了子女的事業,父母親即使是在孤單,在想見到子女,也不願意成爲孩子們的負擔。
“阿爸,阿媽,以前我們回家時間是少了,以後一定補上。”兩個姐姐紅着臉表態。
大家都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格桑口袋裡裝的什麼毛。準備結婚的人,怎麼像行將就木的人一樣安排起“後事”來了,莫不是格桑……唉,誰能說得清呢?還是算了吧,免得把話挑明瞭誰心裡都不好受。
說到錢,父母說啥也不要。其實在花錢上,格桑從來就沒有虧待過家裡人。都這個年紀的人了,要那麼多錢幹什麼?老人的心思很明確,只要兒女生活幸福就功德圓滿了。兩個女兒都成家了,現在,格桑也就要結婚了,老人的心總算可以落地了。這麼些年了,格桑說啥也不成個家,老人着急上火,可又有勁沒處使,苦口婆心磨破了嘴,兒子卻全當耳邊風,說急了,就藉故不回家了。兩個姐姐也沒少給弟弟張羅對象,什麼領導家的千金,富豪家的小姐,可不管女孩子多麼出衆,格桑就是沒感覺——連見面的機會都不給對方。
不過,格桑還算是聽話,就是天大的事壓在頭上,回家也不帶情緒,從沒給父母說過過頭的話。
傳統文化的薰陶和現代時尚的影響在格桑身上並存。他講究仁義禮智信,忠孝廉恥。格桑最鄙夷的事有兩件,一件事是女人不懂廉恥,不要自尊,出賣肉體;一件事是子女不孝敬老人。人之髮膚,受之父母,出賣肉體的人就是在增加父母的業孽;烏鴉反哺,羊羔跪乳,不孝之人連禽獸都不如。在格桑的公司,下屬企業全體員工加起來可能有三萬多人,錄用員工和解除合同的標準很簡單。就說錄用吧,首先得有才能,能勝任工作;其次,看是否懂得孝敬老人,格桑不知是從什麼渠道弄來的題目——員工還很信服他這一套——只要考試不過關,堅決不予錄用。格桑常講,“不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人,不配在我公司工作。”是啊,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贍養,哪來的責任感和義務感從事工作呢?再就是辭退員工,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不由分說,有些是和工作毫無關係的,可格桑還是要辭人家——格桑公司和下屬企業都有一個監察部,負責人都是格桑多年的老部下,可以說都是他的心腹,監察部的工作之一就是負責處理員工道德方面的調查處理。這事兒聽起來很好笑,一個企業,你不想着怎麼去賺錢,管那麼多閒事幹什麼?可這是制度,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比如說,職工之間發生矛盾了,尤其是女工,指責、謾罵肯定少不了,這就有一個道德底線問題,污辱人在法律上都講不過去,況且,法律還是道德的底線呢,這樣的人肯定是要不得的,必須辭退,如果真的有委屈,是別人*得沒辦法了纔出口的,那好,還是你修養不到家嘛,大不了在經濟上給點補償,至少得換個地方上班。
這兩年,社會道德的淪陷到了驚人的地步,賣*瓢娼,吸毒販毒,尤其在娛樂場所,那些賣*女簡直連古代的記女都不如,古代的記女還講個琴棋書畫,吹拉彈唱,可他們會什麼呢?繡花枕頭!公司規定,凡男職工,有瓢娼的,一經查實,馬上開除;吸毒的,移交公安機關。職工生活作風上有問題的(主要指亂搞男女關係的),馬上辭退。
格桑堅信,他的努力一定會淨化社會空氣。
這地方,人們生活水平不高,收入有限,拿工資的人除了少數政斧部門和事業單位的外,幾乎全是格桑的職工,他們的收入超過了國家公職人員,只要他們不出問題,社會上就不會有那麼多骯髒事發生了,而制裁他們的辦法最有效的就是砸他飯碗。集團下屬員工裡成立了民兵預備役連,是州武裝部幫助批准成立的,格桑的保安很多,還負責州城的治安工作,叫做什麼“治安聯防大隊”,開着依維柯車24小時執勤——和110巡邏車比起來就差了個警燈警笛和警服槍支,一旦發現不法分子,他們首先採取措施制止,緊接着集團派出所的幹警馬上就會處理。
有周律師出謀劃策,格桑對自己的行爲是有信心的。這些年來,格桑做什麼事情都要和律師商量商量,看看自己的決定是不是合法,怎麼樣又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漸漸的,格桑養成了一個習慣,讓自己的行爲和法律相一致。蠻幹遲早是要吃虧的,當初那些煤老闆們,哪個不比格桑狡詐,哪個不比格桑狠毒,哪個又是平處臥的狗啊,就因爲他們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就知道打打殺殺,搞黑社會那一套,最終不都被格桑收拾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