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酒店的大軟牀上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中午時分了,這一覺金沐晨睡得可是無比的香甜。
而今天也剛好是個陽光明媚的天氣,這在冬日的香江可並不常見,因爲珠三角地區,前些年瘋狂建設各種工廠的緣故,香江最近幾年的空氣污染也非常的嚴重。
所以十幾年前幾乎天天可以見到的大晴天,現在可並不多見了,不過今天外面的天氣可是格外的好,就和金沐晨睜開眼之後的心情一眼。
他在牀上伸了個懶腰,這才緩緩的起了身,不過這一起身,就發現了不對之處了。
他入睡之前,可是穿了一身睡衣的,可是再起身的時候,這才發現,身上的原來那套睡衣,竟然一下子全都化作了灰燼。
而且這灰燼和以往他見過的那種純火燒後的灰燼可不太一樣,這種灰燼好像是經過了長時間的自然腐化之後,針織物自然腐敗之後變成的那種灰燼,而且變得非常的徹底。
淺灰色的灰鋪滿了他全身,讓他一連打了好幾個噴嚏。
原本睜開眼是還不錯的心情,全都隨着這一股股的灰燼,煙消雲散了。
什麼情況,難不成自己這一覺就睡了一萬年不成?
他感覺很是摸不着頭腦,起身來到酒店的窗前,一把拉開白紗窗簾,酒店樓下的馬路上依舊是車水馬龍的熱鬧景象,這才 讓他放了心。
原來那種科幻的事情並沒發生在自己身上,而這時候他也就基本斷定,這針織物的睡衣,之所以會畫作灰燼,肯定是和那隻綠色葫蘆融入到自己的身體後,引發的一種超能力。帶來的變化有關。
不過具體這隻綠色的葫蘆,給自己帶來的是什麼樣的變化,他還不得而知。
他看了看手上的腕錶,這才發現,那隻腕錶,也已經化作灰燼了。只好扭頭去看牀頭的電子鐘,還好電子鐘並沒有遭受損壞,依舊在按部就班的工作。
時間剛好是20xx年x月x日,十一點正,嗯,那一切都是發生在昨天嘍。。。
這時候一幕幕畫面,又從他的腦海裡回放了一遍。
昨天他把那幾具屍體全都丟在馬家之後,打了報警電話,然後就轉身離開了哪裡。
沿着那條林蔭小道走了很久。他纔打電話給程巖他們讓他們派車過來接他。
等回到酒店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三點多,馬上就要天亮了,不過他卻依舊興奮的睡不着覺。
一回到酒店,他就鎖好房門,然後把那隻綠色的葫蘆拿了出來,按照以往的方式,把那隻葫蘆攥在手心。。。然後他就昏睡了過去。。。
而今天早上。又和以往身體融入了葫蘆時候一樣,發生了一些異常。不過具體到底發生了什麼異常,他還不能斷定。
不過現在不是想那些事情的時候,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先洗個澡,然後到樓下是美餐一頓,好好的補充一下體力。因爲這時候他感覺自己的肚子,已經餓得受不了了。
到了浴室,他打開了水龍頭,開始沖洗了起來,不過也不知道爲什麼。用熱水洗澡,讓他感覺渾身是燥熱無比,不過轉換成涼水的時候,他才感覺身上舒坦了不少。
而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他感覺自己的身體一直非常的火熱,那些涼水澆在自己的身上,居然會變成一股股熱騰騰的水蒸氣。
特麼的,真是奇了怪了,難不成自己的身體是一塊熱碳不成?
金沐晨越想越是奇怪,要知道他雖然以前也身負異能,並且身體一直棒棒的,可也還沒好到每天都要洗涼水澡的地步。
可是今天卻突然喜歡用涼水來洗澡,最關鍵的是,用涼水洗澡,他卻一點都不覺得涼,反而會覺得身體無比的舒服。
那不成這次這隻綠色的葫蘆給自己帶來的異能是。。。
想到這裡,金沐晨的心頭猛然一跳,然後就關了水龍頭,從浴室裡走了出來,身體都無需擦乾,自然而然就被他的體溫給 烘乾了。
他簡單的穿上衣服,控制了一下心情,這時候他才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已經漸漸的涼了下來,那種燥熱的感覺漸漸的消退了不少。
他掏出一隻香菸,然後擡起食指放到面前,眼睛盯着那根手指,心裡一陣默唸,之後令人驚詫的一幕就出現了,那手指的上面居然冒出了一股帶着淡藍色火焰的火苗。
他強制壓抑住自己激動的心情,用那淡藍色的火苗,點燃了自己嘴裡叼着的香菸,然後狠狠的吸了一口。。。
特麼的,老子居然可以控火了!
難不成老子,就是傳說中的魔法天才?
一想到這,金沐晨不由是心情大暢,最後硬是忍不住,在房間裡狂笑了起來,然後他就像得到了一件新奇的玩具一般,不斷的操控着那股火焰。
時大時小,時滅時燃,他玩的是不亦樂乎,如果這不是在酒店裡,他真恨不得,點燃幾樣東西試試,自己所能控制的這股火的威力。
特麼的,這下爽了,如果誰要是惹得老子不高興,老子一個火球丟過去,直接把你丫挺的燒的連你媽媽都不認識了。。。
實驗過了那火焰的威力過後,金沐晨更是興奮的差點從地上蹦起來,一股豪情是油然而生。
不過很快那股喜悅之情,就又消弭於無形了。
不行,可不能這樣張揚!
首先現在可是法治社會,另外現在的城市裡,到處都是攝像頭,別說在馬路上,就是很多建築內部也到處都是攝像頭。
如果你這樣玩火,一個搞不好就會被人看見,那樣的話,可就糟了。
如果在引來新聞媒體的關注,那自己不就曝光了?
他可不想生活在放大鏡下面,雖然出風頭的日子看似風光,可是就那麼每天吃飯拉屎都被人盯着的滋味可是相當不好受的。
金沐晨對於當明星可沒什麼興趣,更何況他能控火的事情一旦傳揚出去被人知道,那可就不光是生活在放大鏡之下那麼簡單了。
很有可能還會惹來某些勢力的覬覦,搞不好被國家拖進實驗室裡切片,也不是說着玩的。
低調,低調,低調!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
金沐晨站在鏡子前,看着鏡子裡的那個人不斷的叨咕着說道。
雖然這樣做看起來很傻,但是在他看來卻很有必要,他必須要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有着他自己的規則。
自己雖然是有那麼一些超能力,可也還沒能強到,能夠隨意的打破規則,制定規則的時候。
畢竟能把穿在外面的傢伙,只有一個。
另外你覺得那個穿在外面的傢伙的日子好過麼?
爲了隱藏自己的能力,連自己心愛的女人都不敢去放手追求,整天當一個畏畏縮縮的記者,被上司呼來喝去,雖然當他穿在外面的時候,他可以去拯救地球,可那樣的日子有意思麼?
如果誰要是覺得那樣的生活有意思,那特麼純粹就是扯淡。
那樣的英雄,金沐晨可不想當。。。
好不容易收拾了心神,金沐晨大概整理了一下自己,平復了一下情緒,叫酒店的服務生上來打掃一下衛生,然後自己就下樓去餐廳吃飯了。
剛好是午餐的時間,酒店的餐廳裡非常的熱鬧,金沐晨點了一些特色餐點,然後就隨手拿了份報紙來到了餐桌前。
報紙才一展開,就看到了頭版頭條正版面的轟動性新聞。
頭版一整張其實就是一張放大的照片,照片裡一個瘸子,帶着手銬,頭上蒙着黑色的頭套,在警察的押解之下,走上了警車。
光是看到這張照片,金沐晨的心情就愉悅了不少,尼瑪的,你丫的也有今天?
不用猜,他都知道這應該就是被他栽贓的那位跛豪,這位縱橫江湖一輩子的隱形大哥,恐怕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最後會以這樣的方式走進監獄吧!
這位大佬,別看表面上是香江知名的傳媒大亨,報業大亨,可誰不知道他早些年是做什麼起家的?
他們家以前可以說是五毒俱全,無惡不作,也正是靠着那些黑色的產業才攫取了第一桶金,也正是靠着那第一桶金,他們家纔能有如今的地位。
可是他們家在攫取第一桶金的過程中,卻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
等到那時候的香江警方想要抓捕他們家的老頭子的時候,他們家的老頭子卻跑路去了寶島,後來他們又有兩兄弟先後犯事,可最後卻不是依舊全都逍遙法外了?
這跛豪後來好像是轉行洗白上岸了,可其實誰不知道,他依舊是控制着他們家地下產業的龍頭大哥?
警方早就恨他們恨得牙癢癢了,尤其是前段時間,頻繁的傳出他們家和那些學生鬧事有很大的關係呢。
那時候可不光是警察恨他們,就連北面也有人恨他恨得咬牙切齒呢,可那時候大家都拿他沒什麼辦法。
不過這次可就不一樣了,這次在他家發現的那幾具屍體,足以讓他萬劫不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