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杯。”
比弗利山莊的酒店裡,一夥人舉起酒杯碰在一起。
“恭喜各位,演出的首站非常成功。”
舞臺導演開口道:“我們收回了兩千多份針對現場觀衆的調查問卷,滿意度高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
其實這並不是一件多麼值得慶祝的事情。
考慮到四支樂隊最死忠的粉絲都集中在了一起,這個滿意率並不讓人意外。
門票起碼有超過一半,是這幫最爲死忠的粉絲貢獻出來的。
“按照計劃,明天休息一天,我們後天出發前往西雅圖。”
華納唱片的一位負責人插話道:“我知道你們一會還有【活動】,不要玩的太瘋,至少別瘋到後天早上爬不起來。”
“那個,我們有個意見。”
加里擡手示意了一下,開口道:“後邊幾站的演出,觀衆席能設置到舞臺的前方嗎?四面臺的結構真的太遜了。”
幾支樂隊都有這樣的感覺,四面臺的結構非常不利於調動現場的氣氛。
在第一天的演出結束之後,就像華納唱片反饋過這個問題,但並沒有得到任何確定的答覆。
“前半程的票已經賣出去了,這個改不了。”
舞臺導演拿出一份文件翻了翻,說道:“西雅圖和蒙特利爾都是四面臺的模式,紐約的演出是禮堂級的預熱場和跨年演出的重頭戲。後半程的票下週一纔開始預售,現在做出調整的話還來得及。”
說完,舞臺導演沒有給出確切的答覆,而是看向華納唱片的負責人。
畢竟導演只是個打工的,做主的人還是華納唱片。
對方考慮了一會,開口問道:“後半程的演出,全部改變舞臺佈置的話,觀衆席位大概會減少多少?”
“這個要看場館的具體情況,普遍來說,大概會減少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觀衆席位。”
舞臺導演盤算了片刻,開口道:“收入最高的前排票部分,估計會減少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但是現場氣氛會提升至少一倍!”
【A】樂隊的埃文-泰勒強調道:“現場觀衆的好評率會從百分之八十五,提升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甚至是百分之百。”
相較而言,樂隊更在意歌迷們的體驗,而唱片公司眼裡只有美元。
“這樣,我讓人加緊做一份可行性報告出來,然後我們再談。”
華納唱片的負責人沒有輕易開口答應,但是考慮到四支樂隊在這件事上的立場一致,也做出了一定的讓步。
“那就先這樣。”
幾支樂隊都很清楚,華納唱片纔是做主的那個,能有所讓步就算不錯了,直接答應下來肯定是不現實的。
畢竟這涉及到大筆的利潤。
“我們就不打擾你們找樂子了。”
華納唱片的負責人站起身,笑着說道:“記得後天要趕飛機,注意節制。”
…………
一進入舉辦派對的宴會廳,一幫人馬上就一鬨而散。
畢竟愛好不同,強行湊到一塊玩就沒意思了。
理查森跟着魯伯特那幫人,不知道躲到哪個角落嗑.藥去了。
至於本森等幾個性取向爲“男”的傢伙,則去到了男模聚集的花園裡。
“你先去自己找點樂子。”
羅傑轉過頭,對安妮低聲說了一句:“泳池那邊有一羣不錯的雛鳥(chick,俚語,意爲少女、小妞),你可以去那邊試試。”
至於羅傑怎麼知道的……
在進入宴會廳之前,給派對公司的人籤支票的時候,羅傑就打聽好了裡邊的情況。
“我會幫你留兩個的。”
安妮很“講義氣”地說了一句,就興奮地跑了過去。
“你們自便,我就不招呼你們了。”
羅傑朝加里等人擺了擺手,從一名服務生手中的托盤上拿了兩杯酒,走向一名少女。
“好像是香檳。”
羅傑拿酒的時候壓根沒看是什麼,走到少女面前,才低頭看了一眼,然後遞出去一杯,說道:“希望你喜歡這個。”
“你們的派對,都是這樣的嗎?”
少女正是這幾天一直陪着羅傑的菲妮。
擡起下巴,指了指宴會廳的另一端。
在那個位置上,一個看上去有些衰老的傢伙正將自己的腦袋埋進一個女郎的胸前。
這傢伙是【A】樂隊的一名成員,看上去像是接近五十歲的樣子,其實年齡跟理查森差不多,只是長得比較着急。
或者說,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未老先衰。
“差不多吧。”
羅傑對這種場面早就司空見慣,雖然自己沒興趣在別人面前“表演”,但是看到這種事也不會覺得大驚小怪。
舉杯和菲妮碰了一下,喝了一小口香檳。
氣泡在脣舌之間炸開的感覺非常得過癮,不過美中不足的是,這種酒不夠烈,還沒啤酒的度數高。
喝完之後,羅傑才繼續開口道:“現在這不算什麼,一會他們喝點酒,磕點藥,瘋起來了,場面才更有趣。”
比如說之前在紐約的時候,羅傑就曾經見過七八個男男女女在派對上當衆亂搞。
當然,除非派對上的都是可以信任的“自己人”,否則誰也不會這麼心大的胡來。
畢竟這和普通的亂搞不一樣,一旦被拍下來傳出去,那就是醜聞了。
北美的公衆對明星的容忍度確實很高,但也不是無限制的。
“我可不想見識那些奇怪的東西。”
菲妮翻了個白眼,說道:“有沒有正常一點的?”
好萊塢的派對並不比這乾淨多少,不過任何派對,總有相對“不那麼瘋”的羣體。
因此,任何一個人稍微多一些的派對,都會分散開來,各玩各的,互不打擾。
“花園那邊最好不要去,那邊的場面會很辣眼睛。”
羅傑指了指宴會廳的另一個出口,對菲妮提醒道。
“那邊有什麼?”
羅傑不說還好,一說就引起了菲妮的好奇。
“Gay。”
羅傑言簡意賅地吐出一個單詞。
“……”
菲妮沉默片刻,點點頭,說道:“我對那個沒興趣。”
“我們去泳池那邊吧。”
羅傑環視了一圈,見大部分人都已經找到了自己的獵物,進入到所謂的“派對狀態”當中,覺得這裡似乎沒什麼需要自己操心的事了。
羅傑彎起胳膊,菲妮立刻很自然地挽住羅傑的胳膊,跟着羅傑來到宴會廳外的泳池。
“Boss來了!”
安妮看到羅傑兩人過來,連忙朝兩人招招手,叫道:“羅傑,菲妮,來這邊。”
“我那幾個小姐妹可都惦記着你呢。”
菲妮早就知道了安妮的取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道:“你這次來洛杉磯沒有聯繫她們,她們可都很傷心呢。”
“哎呀,我喜新厭舊嘛。”
安妮隨口岔開話題,摟着一個女孩,說道:“就好像我今天喜歡蒂娜一樣。”
“你們的吉他手喜新厭舊,那你呢?”
菲妮彷彿只是隨口開玩笑一般,甩給羅傑一個問題。
臉上看起來毫不在意。
“你說呢?”
羅傑找了個地方坐下,將菲妮拉到自己身邊,左手摟住另外一個女孩,說道:“新的舊的,我全都要。”
“嘖,男人……”
菲妮似乎很不滿,卻沒有掙開羅傑的手,反而貼得更靠近了一些。
又不是談戀愛,只是逢場作戲地玩玩,在乎那麼多幹嘛?
雖然花心了點,但長得不錯,功夫又好,最重要的是出手很大方。
這樣的傢伙做男友肯定不是好的選擇,但如果只是***或者情人,卻再完美不過了。
菲妮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首先是事業,其次是金錢,再下來則是各種各樣的享受,包括身體上的。
羅傑給不了前者,但後兩者卻讓菲妮很滿意。
至於感情?
娛樂圈珍視感情的人肯定有,但卻鳳毛麟角。
很顯然的是,這位小演員並不屬於這一類人。
…………
第二天,羅傑起牀的時候,菲妮早就已經起來了,正在客廳看電視。
至於另一名女孩……
羅傑看了一眼身邊,在派對上勾搭來的這個女孩,似乎昨晚玩的很累,睡的正香。
洗了個澡,走出房間,看了看錶,已經快到中午。
羅傑拿出手機,發了個短信,來到菲妮身邊坐下。
“早。”
菲妮打了個招呼,朝羅傑身邊靠了靠。
過了沒幾分鐘,門鈴就響了起來。
“克里斯蒂安先生,您讓我買的禮物。”
瑪格麗特遞過來兩個袋子,然後問道:“如果沒有其它吩咐的話,我就不打擾您了。”
“去跟派對公司結一下尾款,昨天只付了基礎費用。”
羅傑擺了擺手,打發走瑪格麗特,然後關上門。
“送給你的。”
羅傑打開手中的兩個袋子看了一眼,將其中一個遞給菲妮。
“百達翡麗?”
菲妮從袋子裡拿出一個盒子,還沒打開,看到上邊的商標,就驚喜地叫出聲來。
這家起源於十九世紀的品牌,是世界上最頂級的手錶品牌之一,無論男款還是女士手錶,都非常的有名。
當然,價格也同樣配得上它的名氣,基本上沒有可以與之相提並論的。
這塊手錶不是百達翡麗最昂貴的那幾款之一,但也花費了羅傑數萬美元。
至於給另外一個女孩的禮物,就要便宜多了,不過也超過一萬美元。
“羅傑,你真的太好了,我感覺自己已經愛上你了。”
菲妮捧住羅傑的臉,用力地親了一口,喜滋滋地帶上表,問道:“好看嗎?”
“當然好看。”
羅傑心裡翻了個白眼,對菲妮所謂的“愛”不置可否。
這些好萊塢的演員,在生活中演戲的本事可比電影裡的演技強多了。
誰當真誰就是傻x。
有人說女人總是喜歡購買一堆衣服、包包之類的東西。
但其實任何昂貴的裝飾品,都能夠輕易打動大多數女人的心。
比如鑽石、珠寶等等,當然,價值數萬美元的百達翡麗同樣也是其中之一。
這不是全部,但卻對大多數女人有效,當然,換成男人也是一樣。
很顯然,菲妮就是大多數之一。
在禮物的刺激下,菲妮很快就動情起來,跨坐到羅傑腿上,不斷地索吻。
羅傑漸漸地被挑起了火氣,兩人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地消失。
然後就在客廳爆發了一場大戰。
兩人的動靜似乎吵醒了臥室裡的女孩。
女孩似乎宿醉還沒清醒,衣服都沒穿,揉着眼睛走出臥室。
然後被殺得興起的羅傑一把抓住,加入戰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