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勞倫斯在洛杉磯停留的時間不長,讓一名律師查看過羅傑當初和愛德華多教授簽訂的合約,確認轉讓“優先投資權”的計劃可以操作之後,就留下了一名親信處理後續的談判和簽約。
至於大衛-勞倫斯自己,則是在當天夜裡就返回了紐約,那片勞倫斯兄妹和索尼集團的戰場中心。
送走大衛-勞倫斯之後,羅傑也沒有浪費時間的意思,一個電話將西奧多叫來洛杉磯,簡單地說明了情況之後,就不再去管後續的談判,一頭扎進錄音室裡。
密集的鼓點,焦躁的吉他旋律,以及若有若無的低音線。
在幾近完美的樂器伴奏聲中,不斷地改變着“唱”的方式,一次次嘗試,試圖找到自己想要的那種獨特的感覺。
獨一無二的音樂,布魯斯搖滾的集大成之作。
《搖滾樂》。
僅僅只是這一個名字,就可以看出前世【齊柏林飛艇】樂隊的野心。
以“搖滾”爲名的單曲有很多,有很多作品的名字,都叫做《Rock.And.Roll》或者《Rock.N’.Roll》。
單單只是隨着羅傑一同來到這個世界,融入羅傑記憶的那塊U盤之中,名叫《搖滾樂》的歌就有十幾首之多。
但在羅傑看來,真正將這個名字闡述到極致的,也僅僅只有這一首。
《齊柏林飛艇IV》專輯的《搖滾樂》。
它的精妙之處在於,任何人,無論是否喜歡搖滾,是否瞭解搖滾。
只要聽過這首歌,就會明白搖滾樂到底是什麼。
正如某位同行所說的那樣。
無論你的搖滾啓蒙樂隊是哪一支,之後又聽過多少經典之作。
終究有一天,你會回到這裡,補上這一課。
——魯迅……啊呸。
——奧茲-奧斯朋。(黑色安息日樂隊主唱)
…………
在“最後期限”到來之前,樂隊衆人已經齊聚,漢克-H-漢克斯也帶着他的團隊,來到了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中,爲巡演做着最後的準備。
迭戈終於拿出了最後一版的《搖滾樂》,和之前被廢棄掉的無數個版本一樣,依然是經過了初步後期的半成品。
羅傑僅僅只聽了一遍,就做出了決定。
“就是它了。迭戈,儘快完成,這首歌和《天堂的階梯》一起做先發,間隔……兩週左右。”
在這個最終完成的版本中,羅傑終於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種感覺。
獨一無二的作品,超越語言的音樂。
這源於安妮不經意之間的一句話。
“既然想要讓聽歌的人忽略歌詞,爲什麼不乾脆去掉歌詞呢?”
去掉歌詞?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無論是鼓點、吉他旋律、貝斯低音,亦或是人聲,都是一首搖滾樂的一部分。
缺少哪一個,都會讓整首歌變得不再完整。
但安妮的話卻給了羅傑一個提示。
沒有必要去照搬【齊柏林飛艇】樂隊的做法。
畢竟,自己的這支樂隊,叫做【Darkness】,而不是另一支【齊柏林飛艇】。
雖然從成員能力上來講,兩支樂隊很相似,但卻並非完全一樣。
自然,也就不能完完全全地去模仿“前輩”們的做法。
於是,羅傑拋棄了羅伯特-普蘭特那種獨特的吶喊,轉而用溫柔卻沙啞的低吟,來襯托樂器的“伴奏”聲。
這種唱法不是羅傑的強項,但經過這些年大量的練習之後,勉強也算是可以做到。
在錄音室裡呆了足足一個星期,終於錄出了一個令人感到滿意的版本,每一個轉音都完美無瑕,每一絲顫音都恰到好處。
在大多數的音樂作品,尤其是流行樂壇的作品中,樂器,都是爲了襯托人聲而存在。
即使是對樂器最爲重視的搖滾樂,大多數時候,也是由主唱的人聲作爲主角。
但在這首《搖滾樂》中,卻完完全全地反了過來。
讀音模糊化,音量壓低,讓人不經意之間,就將歌聲忽略掉,專注於狂風暴雨一般的旋律之中。
然而婉轉悠長的低吟,卻恰到好處地爲狂躁的旋律帶來了一絲溫柔。
就和貝斯的低音一樣,很難察覺,但卻必不可少。
這首《搖滾樂》,已經和前世那首足以排進搖滾類歌曲前十的經典完全不同,但卻同樣精彩。
“真有你的。”
安妮依然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樣子,勒住羅傑的脖子,興奮道:“還真被你搞出來了,我提議,爲了這首完美的《搖滾樂》,開個派對來慶祝吧!”
“……”
胖子毫不猶豫地拆穿了安妮的想法:“我看你就是想找個藉口開派對!”
“哎呀哎呀,被看穿了呢!”
安妮丟給胖子一個白眼,整個人都掛到了羅傑的身上,趴在羅傑耳邊,輕聲道:“親愛的,胖子欺負我!”
耳邊傳來的溫潤氣息讓羅傑感到有些“不適”。
但安妮這個性格跳脫的傢伙……
羅傑考慮了五秒,決定無視安妮的挑逗,或者說調戲。
“提議駁回。討論正事呢,別鬧!”
羅傑按住安妮的肩膀,將女孩從自己身上推開,輕咳一聲:“迭戈,後期製作方面儘快搞定。和公司那邊保持溝通,讓公司的宣傳部門配合你們的進度。我只有一個要求,聖誕節之前,這張專輯必須進入發行階段。”
現在是九月下旬,距離聖誕節還有足足三個月,時間非常的寬鬆。
後期製作不存在“卡進度”這種問題,速度快慢與否,都是和設備、人員數量等硬件方面相關。
在這一點上,迭戈和他的團隊自然不會出什麼差錯。
即使還要再加上前期宣傳、大規模刻錄、運輸,以及鋪貨等等所需要的時間,有三個月的期限,時間方面也是非常寬裕的。
“我們這邊不會有問題。”
迭戈點了點頭,說道:“那麼,專輯的封面、署名,以及專輯名字方面,都按照之前的計劃進行嗎?”
署名自然是【齊柏林飛艇(Led.Zeppelin)】,這一點毋庸置疑。
雖然說粉絲和公衆已經知道了《搖滾聖經》真正的作者是【Darkness】樂隊,但羅傑仍然打算將“開馬甲”這個傳統保持到底。
讓前世那些頂尖大牌在這個世界也留下自己的名字,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羅傑的一個執念。
至於專輯的封面,也是出自羅傑之手,選擇的是前世《齊柏林飛艇IV》第一版的封面,也就是斑駁的牆壁上,掛着一張揹着拆捆的騾子的照片。
至於爲什麼不用第二版封面的“四種符號”……
關鍵是那些符號太難畫了!
羅傑重生所帶來的技能是“貝斯精通”,而不是“繪畫精通”!
描述一下大致的形象,剩下的讓專業的設計師搞定,這種程度的工作羅傑還可以完成。
但自己畫一堆奇形怪狀的符號出來?
其它三個符號還好說,比如說代表鼓手約翰-伯納姆的第三個符號,就是三個圓圈互相交疊,第二和第四個符號也不算複雜。
但是,排在第一位,代表吉米-佩吉的那個奇葩符號,誰TM知道那是怎麼畫出來的啊?!
咳……
總之,署名和封面的問題就這麼定了下來。
不過在專輯的名字上……
原本的計劃,是用《天堂的階梯》這個名字,也是這張專輯中最受歡迎的單曲的名字。
至少在專輯發行之前,爲了這首歌而購買專輯的粉絲絕對會佔大多數。
也算是一種“蹭熱度”的行爲。
只不過是自己蹭自己的熱度。
“《天堂的階梯》這個名字會不會不太好?”
安妮插話道:“我覺得《搖滾樂》這首歌纔是這張專輯裡最好的。”
單純比較兩首單曲的話,《天堂的階梯》屬於那種全類別通殺的類型,無論是否喜歡搖滾,大多數人都不會討厭這首歌。
而《搖滾樂》則是最純粹、最本質的搖滾,單純從布魯斯搖滾的角度來講,它確實比《天堂的階梯》更出色一些。
儘管在不喜歡搖滾的人聽來,這首《搖滾樂》和噪音沒什麼兩樣。
這張專輯畢竟是一張搖滾專輯,考慮到這一點,它的潛在消費者應該幾乎都是搖滾歌迷。
這麼看來的話,《天堂的階梯》就不是那麼適合作爲專輯的名字了。
理查森考慮的角度則比較現實:“但是從商業角度考量的話,《天堂的階梯》這個名字至少能夠提升百萬級別的銷量。”
兩人的意見各有利弊,羅傑考慮了片刻,乾脆寫出幾個名字,將所有人叫到一起,開口道:“投票吧,這三個名字裡邊選一個。”
“這個……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嗎?”
安妮指着羅傑在紙上寫出的一個名字,疑惑地問道。
“啊,那個啊。”
羅傑彷彿什麼都沒發生一樣,淡然道:“算是有吧,紀念一些東西。”
“那我就選它好了。”
安妮表示用腳投票,然後湊到羅傑身邊,嘰嘰喳喳地八卦起來:“快告訴我,紀念什麼,紀念什麼!”
“有時間再說,工作的時候別鬧。”
羅傑隨手推開安妮,問過樂隊衆人,以及製作團隊的意見之後,最終確定了這張專輯的名字。
《無名專輯(The.Unnamed.Alb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