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出事了?

阿拉斯加是北美五十個州中僅有的兩個海外州之一,同時也是面積最爲遼闊的一個,比東三省加起來還要大上五分之一。

不過樂隊巡演的目的地,並非是距離北極只有一個海峽之隔的巴羅,而是阿拉斯加南方,靠近太平洋海岸的城市安克雷奇。

選擇這裡,一方面是因爲安克雷奇的人口比較多,阿拉斯加全州大約七十萬人口中,有接近一半都生活在安克雷奇或者附近的小鎮上。

另一方面,樂隊也沒有興趣去北冰洋沿岸,感受來自北極圈的嚴寒。

就像格蘭陵島的演出一樣,樂隊的目的地同樣是格蘭陵最南部的港口城市。

據說在阿拉斯加最北部,經常可以用肉眼看到北極的極光,非常的壯觀。

但再美的景色,如果要讓自己遭罪,被寒風和暴雪摧殘一番,無論是羅傑,還是安妮和胖子,都沒有那個雅興。

一月底的天氣已經開始有了轉暖的跡象,但在這樣的高緯度地區,氣溫也常常保持在零下。

在制訂巡演計劃的時候,考慮到北部的氣候問題,這一段的行程難得地放緩了節奏,每一站的休息時間都比那些低維度城市多了1~2天。

剛剛抵達阿拉斯加的第一天,樂隊自然沒有任何的排練任務。

胖子身上的脂肪,天然就是對抗寒冷的最佳保護,這個不怕冷的傢伙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離開了酒店,說是要去“採風”。

羅傑也醒得很早,不過卻沒有出門的興致,無聊之下,乾脆拿起貝斯,在房間裡隨意地彈奏着。

算不上是練習,只能說是消遣。

不考慮任何技法、樂理、或者其它有的沒的,肆意地即興彈奏,想到哪就彈到哪。

多少能起到一些保持手感的效果,但更多地還是爲了打發時間的玩樂。

每一個樂手都會這麼做,區別只在於是偶爾,還是經常如此。

通常而言,一支樂隊中,負責作品創作的那位樂手,或許會嘗試得更多一些。

在這種全無目的的即興演奏中,偶爾就有可能得到一段不錯的旋律,加以改編和擴充,就會成爲一支完整的歌曲。

當然,並非每一位創作者都喜歡這種創作方式,就像寫小說一樣,有些人喜歡編寫好詳細、完整的大綱,然後一絲不苟地在框架內填充細節。

而有的人,則只做好基本的設定,然後自由發揮。

至於羅傑這樣的“玩法”,若是比喻成寫作,就像是隻起了一個開頭,甚至只有一個標題,然後想到哪寫到哪,完全沒有絲毫計劃。

當然了,羅傑名義上扮演者樂隊的創作者角色,但實際上那些歌都是“搬運”而來。

雖然羅傑也會偶爾嘗試着寫一些自己的作品,但寫出來的那些,都被羅傑鎖進了羅傑-克里斯蒂安莊園的保險櫃裡,棄之不用。

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時,羅傑的樂理水準只能說是剛入門的程度,這還是託了前身的福,繼承了那個從樓梯上摔死的羅傑-克里斯蒂安的記憶,才擁有的能力。

但這些年來,雖然“創作者”這個身份是在扮演,但爲了演好這個角色,羅傑也一直在學習,補充着自己這方面的短板。

或許是自己在音樂上的“天賦”確實出色,羅傑的進步很快,也確實寫出過不少完成度很高的作品。

甚至其中最出色的那一批,哪怕是以羅傑帶到這個世界的那些作品的水準來衡量,也稱得上“優秀”。

但羅傑仍然沒有將這些作品拿出來的打算。

這是因爲自己帶到這個世界的作品已經足夠多了,其中水準在“優秀”級別,或者更高的作品,自己的樂隊這輩子都唱不完。

如果自己創作出類似《天堂的階梯》、《月之暗面》、《波西米亞狂想曲》這一級別的神作,或許會是另一回事。

但普通的優秀作品,根本沒那個必要。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

衆所周知,《冰與火之歌》系列的作者喬治-馬丁是《指環王》系列作者托爾金的粉絲,也不止一次地在公衆場合承認,自己的作品和《指環王》沒有任何可比性,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喬治-馬丁自己說的,不是我說的。)

若是喬治-馬丁帶着《指環王》系列的記憶,穿越到了另一個沒有《指環王》的世界。

他會選擇發表自己的作品,還是自己偶像所寫的,更加優秀的《指環王》?

這是毫無疑問的。

在完成了《指環王》之後,在稍遜一個檔次的選擇上,他會選擇自己的作品,《冰與火之歌》系列,還是完善了《指環王》世界觀的《霍比特人》、《精靈寶鑽》系列?

羅傑不清楚別人會怎麼選,但自己的選擇,是後者。

除非,自己也能拿出不遜色於前世偶像最偉大代表作的頂尖作品。

然而,這很難。

一首偉大歌曲的誕生,或許不需要多麼才華四溢、天賦驚人,也不需要多麼深厚的積累,但那偶然之間的靈光一閃,卻是需要很大的運氣。

比如說,披頭士樂隊公認最偉大的作品《Yesterday》,就是保羅-麥卡特尼夢到的一段旋律,在此基礎上改編完善。

但換個角度來想,沒有足夠的天賦和積累,根本不可能出現所謂的“靈光一閃”。

羅傑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已經足夠,只差一點運氣,又或者是積累還不夠深厚。

總之,羅傑想要的那種“靈光一閃”,至今爲止還沒有出現過。

零散的旋律碎片不斷響起,羅傑低着頭,雙眼緊閉,手指無意識地在琴絃上撥動着。

小巧玲瓏的音箱中響起的並非是圓潤的低音,而是偏向於中高頻的音色,非常接近於吉他的音頻區間。

對於大多數搖滾樂的貝斯手來講,這個音頻區間都是很少用到的。

當然,這並非絕對,若是有那個雅興,你想把貝斯的音頻調到純粹的高音區,從原理上來講也不是不行,只不過那是否還能叫貝斯,就值得探討一番了。

大多數樂隊中,主要的創作者都是吉他手或者鍵盤手,這是由歌曲主旋律的音頻區間所決定的。

這兩種樂器的“主音區”,都恰好在人耳聽力最敏感的範圍之內,而且能夠形成連貫而完整的旋律。

貝斯的主音區過低,而鼓則難以形成完整、連貫的旋律,因此,在大多數樂隊中,都不會讓貝斯手和鼓手作爲主要創作者。

至於主唱……

他們懂怎麼寫歌嗎?

負責美如畫就夠了,寫什麼歌,寫什麼歌,寫什麼歌!

咳咳……

當然,這並非絕對。

比如說,羅傑三人,都具備單獨創作的能力,只不過胖子不喜歡爭,安妮懶癌晚期,所以將這個任務丟給了羅傑。

在胖子和安妮眼裡,羅傑這個任務也完成的很出色,當然,事實上羅傑也是爲了質量上的穩定性,乾脆從前世帶來的記憶中“搬運”,自己寫的作品從來沒有拿出來過。

但這並不代表羅傑沒有創作歌曲的能力。

樂隊剛成立那會確實還差不少,但現在,要讓羅傑包攬樂隊所有作品的創作,也不是做不到,只不過效率上會降低到和大多數正常樂隊差不多的速度,不可能再像現在這樣,每年拿出幾十首歌來讓樂隊肆意挑選。

限制一支樂隊出專輯速度的,永遠是創作的效率,而不是其它。

擁有高產創作者,或者一支樂隊中有多個創作者的樂隊,出新作品的速度永遠要快於其它同行。

當然,後者非常容易因爲爭權奪利而導致內部矛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皇后樂隊和平克-佛洛依德。

每一支樂隊,無論在歌迷和粉絲眼中的頭號大牌是誰,但真正的Boss,永遠都是負責創作的那位。

比如夜願的鍵盤手托馬斯-霍洛帕尼,比如林肯公園的麥克-信田。

而每個人都能寫歌的皇后樂隊解散了N+1次,有兩個主要創作者的平克-佛洛依德則一直沒有擺脫過內訌的傳聞。

披頭士樂隊的解散,實際上也和約翰、保羅兩人誰都想當老大分不開關係。

扯遠了……

羅傑在此時將音頻調高到接近吉他的主音區,並非是爲了轉行去當吉他手,而是因爲這樣更容易找出“更好聽”的旋律。

事實上,這種做法確實非常有效。

低音彈奏,即使偶爾彈出一段不錯的旋律,也很容易因爲聽力不夠敏感而忽略過去。

將音頻調高,雖然聽起來不太像是貝斯的音色,但卻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手指不斷地在琴絃上撥動,沒有刻意注重什麼指法,兩輪指、三輪指、勾弦、打弦、掃弦……

似乎是毫無規律地切換,彈出的旋律也是凌亂不堪,彷彿無數碎片,根本無法拼湊起來。

經過了數年持續不斷的練習,這種程度的彈奏根本不會對羅傑造成太大的負擔。

近半個小時後,羅傑的耳朵微微一動,眼皮擡起,似乎捕捉到了什麼。

輪指漸漸變得連貫,不斷尋找着剛纔無意間彈出的一小段旋律碎片。

又過了十幾分鍾,旋律逐漸完整了起來,彷彿火焰沸騰一般的激烈。

一段旋律不斷重複着,時間不長,大約四十多秒鐘,每一次重複,都有着細微的變化。

這一小段旋律顯然不足以當做一首歌,但在羅傑漸漸將其完善之後,作爲一首歌的主旋律,卻是綽綽有餘了。

接下來,只要將其擴充、完善下去,一首全新的歌曲就會出爐。

又彈奏了幾遍,記下這段旋律之後,羅傑放下貝斯,拿起擺在一旁的紙筆,記錄下這短樂譜。

對於絕大多數樂手來說,有時不經意間彈出一段旋律,如果立刻用筆去寫,往往會根本回憶不起來。

反而是繼續彈下去,身體上的記憶,或者說手指在琴絃上的記憶卻反而不會出錯。

多彈幾遍,自然也就能夠用大腦記住了。

又照着譜子彈了一遍,似乎錯了幾個音符。

略作修改,反覆數次之後,確認沒有問題,羅傑又拿出一張乾淨的四線譜紙,重新抄了一遍。

(注:貝斯譜一般是四線譜,如果不寫歌的話也沒必要學五線譜。)

僅僅只有一段主旋律,而且只有貝斯的主旋律,沒有吉他、鼓、鍵盤,或者其它的樂器。

這顯然是不完整的。

但以羅傑的經驗,單單從這一小段旋律中,就足以推斷出這首歌完善之後大概會是什麼類型,質量又處於什麼層次。

如火山一般激烈、讓人亢奮的旋律,是金屬樂搖滾中流傳最廣、最普遍的類型。

初聽頗有一種驚豔的感覺,但反覆十多次之後,卻開始顯得枯燥乏味。

依照羅傑自己的標準,這算得上一首優秀之作,但也僅僅只是優秀。

如果按照滿分一百分來算,將《天堂的階梯》作爲滿分的標準,這首歌,最終完成之後,極限也就是85分左右,更大的可能是75-80分之間。

這僅僅只是樂曲方面的評價,若是歌詞出色,無疑是能夠提高這個分數的。

相應地,若是歌詞水準較低,也不是沒有拉低評分的可能。

比如說樂隊過去的一張合作專輯,《金屬歌劇:阿瓦隆幻想曲》,單從樂曲上來講,這張專輯就只能算是不錯。

但歌詞足夠出色,再加上一個史詩幻想一般的龐大故事,瞬間就將這張專輯的逼格擡升了整整一個檔次。

猶豫了片刻,羅傑沒有選擇繼續完善這首歌。

偶爾出現靈感時,創作出一段不錯的旋律,快的話也就是十幾分鐘的事。

但要將一段旋律完善成一首完整的作品,卻需要精雕細琢,慢慢打磨。

歌曲還沒有完成,自然不會有名字。

在四線譜的底部寫上日期,仔細地摺疊好。

完善這首歌的事,等有時間了再慢慢做,現在並不着急。

一首預期在80分左右的作品,羅傑也不是很有完善它的興致。

重新拿起貝斯,正要繼續找尋靈感,房間的門突然被敲響了。

“羅傑,我知道你在裡邊,開門!”

安妮的聲音顯得很急切:“出事了!快開門!”

第120章 斯坦福的精神病院第303章 還是得多鍛鍊第483章 更多的可能性第496章 遭遇挖角第748章 疏漏?第658章 這章的標題被我吃了第846章 逗智逗勇第637章 《血腥統治》第437章 有錢就會變胖?第14章 選歌第174章 純正的“硬搖滾”第797章第866章第225章 這章的章節名又被我吃了第558章 我可能找到了一個不錯的項目第639章 名利場第659章 一片陰霾第404章 就當是出來玩了第263章 兩首歌劇搖滾第346章 他們不願意的話就換人第808章第242章 不愧是親兄妹第858章 《搖滾聖經》要結束了第867章 三方合作的提議第155章 不需要證據(第十更)第38章 索尼唱片?第135章 前所未有的大場面第724章 賈森是誰?第92章 新專輯的主打歌第369章 兩專同發第571章 《迷途之家》第487章 這是生意第35章 樂評第193章 第二站:西雅圖(第五更)第10章 二十世紀娛樂公司第829章 這屆歌迷的水平很高第684章 “順便幫個小忙”第551章 都和你一樣第62章 調音與排練 上第62章 調音與排練 上第633章 這屆創作者的素質不行第690章 驚不驚喜?第57章 貝斯與剁手第495章 劇情加強版超長MV第195章 兩件禮物(第六更,2萬+)第802章第156 現場寫歌第683章 局外人第672章 百分之二十第148章 單曲榜第一第272章 錯誤的指法第760章 要哪一個?第161章 百分之九第142章 翻唱授權第658章 這章的標題被我吃了第679章 改變生態第73章 吉姆?吉他手?第217章 混合金屬專輯:《黑色》第468章 鄉村音樂的大門第442章 《後天》首映第785章第383章 佛跳牆不是粵菜第151章 讓聲音更立體第113章 不像搖滾的搖滾第184章 兩極分化的口碑第528章 不,這是請求第549章 意想不到的出色第178 這是樂壇,不是好萊塢第395章 《美國偶像》第一季決賽第577章 這到底是爲什麼呢?第274章 不會輸的賭局第164章 “自己人”第303章 還是得多鍛鍊第644章 理論上的可行性第97章 安妮的提醒第356章 這是誤會第817章 荊棘與白骨的王國第175章 計劃有變第418章 一英尺的身高差第742章 最喜歡哪首?第365章 什麼叫騙?第589章 不要太過分了!第786章 底線第151章 讓聲音更立體第77章 吉他手的消息第159章 第二輪打榜第158章 永遠的27歲俱樂部第461章 超A巨星第244章 《失去信仰》第622章 Spotify第766章第64章 首秀第731章 名字第388章 吃不下第415章 安妮-哈莉-金克斯第838章 單調?第146章 三名新成員第231章 一億美元的投資第680章 狂風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