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末日使徒】樂隊寫歌的事,轉眼就被羅傑忘到了一邊。
雖然說最近這段時間,並沒有安排什麼重要的工作,但羅傑依然很忙。
練習、學習、以及對喬治離隊之後的樂隊做出規劃,都需要佔用羅傑大量的時間。
尤其是後者。
羅傑已經和理查森初步達成默契,在喬治離隊之後,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羅傑將成爲新樂隊的主唱。
而且有了核心的鼓手和貝斯,儘管吉他手的人選還沒有確定,但樂隊能夠適應的風格,卻基本已經確認了。
依然是朋克搖滾。
至於是朋克中的哪一種,無論是朋克核、另類朋克、還是流行朋克,以羅傑和理查森的實力,駕馭起來都不是問題。
不過考慮到受衆和口碑,羅傑認爲,還是趨近於流行風格的朋克,會更加容易成功。
極端的風格化,會贏得高口碑,但卻會失去市場。
只有大衆易於接受的,才更加容易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事實上,搖滾樂的羣體,無論是歌手、樂隊還是歌迷,嘴上一直貶低着商業化的音樂,但真正取得巨大成功的,無一不是在商業上有巨大影響力。
某些口碑極高、風格極端的樂隊,比如某支高喊着“天佑女王”的樂隊,在特定的搖滾歌迷羣體中確實擁有極高的口碑,甚至不少人認爲這支樂隊代表着真正的朋克精神。
但那又如何?
出了朋克搖滾的圈子,就沒有多少人聽過他們的歌,即使聽過的人,也沒有幾個真的喜歡。
即使在朋克歌迷之中,這支樂隊的死忠粉絲也是極少數。
這樣的一支樂隊,或許某種程度上來說也能算是成功,但卻並不屬於常規意義上的成功。
而且在商業上的巨大失敗,以及堅持極端風格,讓這支樂隊短暫地曇花一現之後,很快就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中。
當然,在樂隊解散的原因裡,來自唐寧街十號的打壓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反而某些在硬核粉絲之中備受詬病的商業化樂隊,反而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當然,想要成爲真正的傳奇樂隊,無論是口碑,還是商業,都必須要達到一個高度。
只有口碑肯定不夠,而只顧着銷量也必然不行。
在這個世界,以羅傑的瞭解來看,似乎還沒有一支稱得上傳奇的搖滾樂隊。
而在前世的地球上,則有幾個耳熟能詳的名字。
披頭士、槍炮與玫瑰、齊柏林飛艇、涅槃樂隊、平克-弗洛伊德、邦-喬維、滾石樂隊、皇后樂隊、AC/DC……
羅傑數了半天,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似乎這些大名鼎鼎的傳奇樂隊之中,並沒有一支真正的朋克樂隊,大多是硬搖滾和重金屬樂隊。
風格最爲接近朋克的,應該是涅槃的垃圾搖滾,以及平克-弗洛伊德的迷幻搖滾,無論樂隊所提倡的精神如何,至少編曲風格上勉強可以算是沾邊的。
在純正的朋克樂隊之中,距離頂級最爲接近的,是綠日樂隊(Green.Day)。
在《美國白癡》專輯之後,綠日樂隊一舉封神,不但在商業上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且橫掃各大專業獎項。
但距離真正的傳奇,還差了不知道多少光年的距離。
尤其是在某次演出事故之後,很快跌入低谷,雖然在羅傑重生之前的那幾年又迴歸到人們視線之中,但卻再也沒能重新回到巔峰。
羅傑思考了片刻,很快意識到問題出在哪裡。
朋克樂隊所代表的精神,以及價值取向,在主流羣體眼中過於極端。
當然,事實上,很多極端的金屬樂隊,同樣也存在着這樣的問題,比如某樂隊、某樂隊以及某樂隊等等。
這些風格、思想以及音樂都偏向極端化的樂隊,或許會在特定的樂迷羣體中大受歡迎。
但彈吉他時都要豎起中指,十句話裡有十一個F詞,演唱會上對着歌迷露出生殖器,這樣的風格,就很難被普羅大衆所接受。
想到這裡,羅傑拿起筆,在筆記本上記下一個單詞:“主流。”
迎合主流,未必一定能成爲頂級。
但不迎合主流的樂隊,卻肯定不可能成爲頂級。
但是改變樂隊的風格,放棄朋克,卻是不理智的做法,那不符合實際。
羅傑和理查森,在技術上不存在短板,完全可以適應任何一支搖滾樂隊的風格。
但考慮到延續性,以及未來新成員的適應能力,朋克風格,依然是首選。
儘管羅傑也想站在舞臺上,對着話筒大吼:“It’s.My.Life.”或者“Rock.And.Roll.”
但是這樣的硬搖滾風格,對於樂隊的要求也更高。
無論再怎麼簡化,三個人肯定是不足以完成的。而找一個新成員,肯定比找兩個或是更多成員,要來得容易。
這樣一來,選擇的範圍就被縮小。
綜合各種因素考慮之後,羅傑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想法。
優先考慮流行朋克,其次則是流行搖滾。
綜合樂隊本身的情況來考慮,如果是一張收錄十到十二首歌的完整專輯,其中流行朋克的風格的歌曲,至少要佔到一半。
然後在添加進一到兩首風格稍微極端一點的朋克搖滾,用以拉高在特定羣體中的口碑,剩餘的則以流行搖滾來補足。
但是即使只是一兩首風格化的朋克搖滾,依然要把握好一個度,不能太過。
比如天佑女王這樣的歌,考慮到北美大多數人的接受能力,就絕對不能出現。
同時,由於是完整的專輯,也必須考慮歌曲整體風格的一致性,以及歌詞主題的連貫性。
沒有必要所有歌的主題都一致,但卻也不能相差得太過離譜。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這一首歌還在講初戀的朦朧情愫,下一首歌馬上就跳到艹翻希特勒,這就會對歌迷造成困擾。
除此之外,最大的要求,是簡單。
這是基於對未來新隊友的考慮,培養起默契來,越是簡單的歌,見效也就越快。
等到樂隊的默契程度足夠高了,再去嘗試複雜的歌曲。
選歌的範圍,可以不侷限於表達朋克精神、朋克文化的歌詞,但樂曲的風格卻必須“朋克”。
簡單的三和絃,就可以演奏出優美的旋律,完全沒有必要用上覆雜的十二絃搓衣板。
除此之外,由於和《你好,冰冷世界》專輯同樣的原因,那些版權價值極高的經典,同樣也最好不要出現。
這樣一來,選擇的範圍就被縮小到了很小的區間之內,可以做出的選擇並不算多。
但這個所謂的“不多”,數量也高達三位數。
花費了近一週的時間,在幾十支樂隊、歌手的作品之中,羅傑挑選出了十二首歌,列爲備選。
雖然說距離組建新樂隊還有很漫長的時間,但這些歌也並不僅僅只是原譜照抄出來就算完事了。
必須要根據樂隊的個人風格,在編曲上做出對應的改動,否則,根本達不到最好的演奏效果。
這同樣也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