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的合練時,安妮不知道從哪聽說了羅傑要搬家的事,嘰嘰喳喳地吵着要辦個派對。
正如前邊所提到的,派對文化在北美這片土地上非常盛行。
有事要辦派對,沒事也要辦派對。
根據收入階層和目的的不同,派對也有各種各樣的辦法,從AA制轟趴到富豪雲集的慈善宴會,都可以納入派對的範疇中。
通常情況下,搬家這樣的事,肯定是要有個派對的。
規模未必要多大,但是一般都會有。
“最近專輯的事很忙,過一段時間再補上吧。”
羅傑沒有拒絕,不過卻將派對的時間延後。
最近一段時間的工作很忙。
再加上新房子也沒有完全整理好,並不適合舉辦派對。
考慮了片刻,說道:“專輯製作完成之後,正式發行之前,正好和慶祝派對放在一起。”
“那起碼還得等半個月!”
安妮有些不滿:“你不會是爲了省錢吧?”
“你覺得是就是好了,我現在的經濟狀況比你好不了多少。”
羅傑沒有搭理安妮,朝理查森說道:“瑞克,我買酒不方便,派對上的酒交給你了,到時候我給你轉一筆錢過去。”
羅傑才十八歲,雖然說去便利店或者超市買酒,不至於說買不到,但總歸是有點麻煩的。
“沒問題,這個交給我。”
理查森想了一會,說道:“其它助興的玩意也交給我搞定。”
“不要搞得太過火,差不多就行了。”
羅傑知道理查森說的“助興的玩意”指的是什麼。
雖然羅傑自己不會碰,但也不會去管別人,只是稍稍警告了一下,就不再多說。
如果是低收入人羣,比如學生,或者其它收入較低的社會底層,舉辦派對的時候,主人只會準備少量的酒精。
大部分的酒都是要客人自帶的,當然,其它“助興的玩意”也一樣。
羅傑當然不會這麼幹,客人只需要做好狂歡的準備,其它的一切,羅傑都會找人安排妥當。
作爲樂隊的隊友,羅傑毫不猶豫地將理查森拉來當苦力。
然後又指了指安妮,說道:“你也別想跑,到時候佈置場地的任務就交給你了。”
“要準備些【氣球】嗎?”
安妮又開始日常調戲羅傑:“Durex?Jissbon?Trojan?我可以跟你用掉一整盒哦~”
“你自己留着在女孩身上用吧。”
羅傑按着安妮的肩膀,將對方推到放在角落的吉他琴袋前,說道:“別調皮了,先練歌。”
新的一週,前邊的幾天之中,樂隊只是練會了一首新歌,這個進度並不能讓人感到滿意。
這也和羅傑的要求比較高有關,不練到能拿到演唱會現場的程度,就不能算合格。
想要成爲一支最頂級的搖滾樂隊,只能玩錄音室專輯可不行,LIVE現場的表現和掌控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過一支新成立的樂隊,也確實不能指望做得有多好,速度根本快不起來。
但無論如何,樂隊成立已經一個多月了,最基本的默契已經培養出來。
雖然不強求要達到幾個小時練會一首歌的水準,但是一週兩首歌,卻是一個不算高的要求。
還在調試設備的時候,練習室的門被推開了。
來的是迭戈。
自從上次碰頭之後,樂隊的三人已經有一陣子沒有見到迭戈了,也不知道這個製作人在忙什麼。
“沒打擾你們吧?”
迭戈一如既往的和氣、彬彬有禮,開口道:“下週的演出已經確定了,按照你們的要求,選擇的是拳賽的中場表演。”
“不過具體的細節有一點變動,需要跟你們溝通一下。”
迭戈發下資料,說道:“你們有十分鐘的演出時間,公司的意思是至少準備三首歌,確定表演兩首,另外一首備用。”
“是在兩場比賽中間?”
資料的內容並不多,羅傑很快就看完了。
想了一會,問道:“會有電視臺直播嗎?”
“直播是沒有的,這只是一場小型比賽。”
迭戈搖搖頭,說道:“不過會有幾家電視臺進行現場錄製,確定會在冷門時段播放比賽錄像,但是你們的表演肯定不會出現在電視上。”
這個待遇,也符合這場拳擊比賽的級別。
沒有太大的關注度,雖然現場有三千個觀衆席位,但能賣出多少票還是未知之數。
按照以往的經驗,和門票預售的情況來看,估計實際到場的觀衆數量應該在一兩千人這個數字上。
不過話說回來,以樂隊毫無知名度的情況,也不可能拿到諸如UFC、WWE或者拳王挑戰賽這種級別賽事的中場表演資格。
原定的,有電視轉播的表演時間,被替換到了沒有轉播的中場休息,多少讓人有些不愉快。
不過羅傑並沒有表現出來。
“需要提前上報歌單嗎?”
羅傑問道。
要準備三首歌,《We.Will.Rock.You》肯定是必須要有的,這場演出的目的,就是錄製這首歌的LIVE版本。
至於另外兩首的選擇,就需要樂隊討論一下了。
“拳賽的時間是下週六,你們準備的歌曲週一之前給我就行,錄製一份DEMO。”
“OK,我們討論一下,週一給你答覆。”
羅傑說道。
迭戈點點頭,說道:“那就這樣,我不打擾你們了,你們繼續。”
迭戈離開之後,羅傑朝着兩名隊友說道:“你們都聽到了,另外兩首歌怎麼選,提個意見吧。”
“我們不能唱三遍《We.Will.Rock.You》嗎?”
安妮舉起手,提出的意見絲毫不出意外,非常的不靠譜。
羅傑豎了箇中指,壓根不打算搭理這個女神經,轉頭看像理查森。
“《Dark.Necessities》不適合拳擊比賽,這首可以排除。”
在討論問題的時候,理查森總是很正經,不會像安妮那樣胡鬧。
理查森說的是事實,在體育賽事中的演出,可不像是搖滾音樂節那樣。
後者的觀衆或者說歌迷,多少都懂一些搖滾,或者最起碼是喜歡搖滾的人。
而前者……
或許喜歡搖滾音樂的人也不少,但是真正能夠體會到《Dark.Necessities》這首歌魅力的,所佔的比例卻不會太高。
體育賽事中的演出,還是要以帶動氣氛爲主。
也就是說,首先重視的是旋律,而不是內核。
“《It’s.My.Life》很合適,但是我不太想這麼早拿出來。”
羅傑想了一會,說道:“剩下的歌裡邊,《Basket.Case》勉強還算可以,其它的就要差一點了。這樣算的話,還缺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