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番外,告白2 這番話引起林洋的側目,他像是和蕭韻兒說,也像是在自言自語,“她會生氣嗎?”
想起那個氣質如蘭,手段卻雷厲風行的女子,林洋只覺得自己心猛地一痛,痛的他額頭上冒冷汗,可他不想停止這疼痛,只有痛了才讓他知道自己還是個活着的人。
“當然會了。”蕭韻兒挺直了身子,很認真的說道,“如果有朝一日我死了,而喜歡我的人像你這樣每日借酒澆愁,不顧自己的身體,至此墮落,我覺得我會氣憤的從墓地下鑽出來揍你一頓。”
“噗!小七等你死了,會直接燒成灰的。”洛熠不厚道的打擊她,“難不成你想一把骨灰吹死他。”
“滾,沒人性。”蕭韻兒擡腳朝着洛熠就是一腳,而洛熠卻是連忙躲閃,面上依舊是嬉皮笑臉,“怎麼惱羞成怒了,我說的都是事實。”
“好吧,既然你說我發怒了,那我就發一次好了,否則對不起你這句話不是嘛。”
蕭韻兒說着提着沙發上的抱枕朝着洛熠就是一通亂打,兩人打的那叫熱火朝天,小小的公寓一時間成了豬窩。
而凌風靜靜的坐在那裡,好似成了背景,他的視線一直跟隨着蕭韻兒轉動。
洛熠速度快,蕭韻兒一時間打不到他,累的直喘氣。
“小丫頭,還想追我,也不看看你的實力和我的實力有的比嘛。”洛熠說着,衝着蕭韻兒做了個鬼臉,轉身就要繼續跑,只是他還沒跑出一步,腳下一個踉蹌華麗麗的栽了個狗吃屎。
“哈哈哈,看吧這就是驕傲的下場。”蕭韻兒過去,居高臨下的看着趴在地上起不來的洛熠,將抱枕砸在他腦袋上,很女王範的仰着頭掐腰,完全就是一隻鬥勝了的公雞姿態。
額,呸,她纔不是公雞。
洛熠這一摔可是不輕,差點沒將他的骨頭摔碎了,痛的他呲牙咧嘴,手腳並用的從地上爬了起來,一臉憤怒的看着在場坐着的一衆男人,“剛剛是誰暗算我的,痛死我了。”
他很肯定有人在給他使絆子,剛剛腳下明顯有什麼東西擋了他一下,這纔將他摔了一個跟頭。
“誰暗算你啊,反正不是我。”霍雷首先表態,哼聲道,“你們倆打打鬧鬧都正常了,反正吃虧的永遠都是你,我們根本無需出手幫忙。”
霍雷說的倒是不錯,洛熠和蕭韻兒打架,永遠都是洛熠吃虧,不是他打不過她,而是他根本不和她動手。
這是在場的人都知道的事實,不過,唯一不知道的是坐在那裡好似一尊大神的凌風。
無疑,剛剛使絆子的人肯定是凌風了,只是他距離洛熠的地方最遠,他下手的機會很小,不過,也不能排除不是他做的,只是怎麼下手的就不得而知了。
蕭越若有所思的看着凌風,隨後起身走了過去,“可否借一步說話。”
“好。”凌風從容起身,跟着蕭越走了出去。
等他們走後,洛熠就哥倆好的將手臂搭在蕭韻兒肩膀上,“小七,你這凌大隊長和你關係怎樣。”
“還好還好,不過呢,他現在是我追求的對象。”蕭韻兒做出一副花癡的樣子,一雙璀璨的眸子不停的往外冒心心。
她這話一出,顧景哲放在沙發上的手驟然收緊,面色更是不好看,不過,因爲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這樣的,所以也看不出來他表情有什麼變化。
蕭韻兒更是不知,如今她的整顆心都在凌風一人身上,“老六,他現在可是我追求的對象,你一定要祝福我追上他。”
“你還沒追到手啊。”洛熠有些意外的挑眉,他怎麼感覺這位凌大隊長對他的這位小師妹有意思呢。
“還沒,太難搞了。”蕭韻兒很是無奈的聳肩,不過,她是不會放棄。
“多少天了?”
蕭韻兒揚眉,“你問我認識他多少天了,還是追了他多少天?”
“二者都有。”
“我認識他有一個禮拜了,至於追是從昨天開始。”
洛熠一聽,便朝着蕭韻兒腦袋敲了一記爆梨,恨鐵不成鋼的瞪了蕭韻兒一眼,“笨,都這麼久了還沒追上,想當年我追女孩用了五秒鐘就夠了,那五秒鐘就是說了一句話‘你願意做我女朋友’嗎,然後,那女孩說‘願意’。”
想想自己曾經的光榮事蹟,洛熠就飄飄然。
“那你女神呢,你用了多久追上了。”蕭韻兒毫不客氣的打擊他,還故意的伸出手指頭來算,“自從三年前你就改邪歸正,專攻你女神一人,送花送車送房子,甚至還出資給她拍電影,只是你追上了嗎。”
“……小七,你這樣會沒男人要。”洛熠一臉幽怨的瞪着蕭韻兒,女神是他心中的痛,無論怎樣都沒辦法走進她心裡。
蕭韻兒不以爲然的聳聳肩,“放心,過不了多久,我家隊長就會喜歡上我了,反正他現在也沒女朋友,我有的是是時間。”
“祝你好運。”
“嗯,也祝你早日追上女神。”
二人剛剛還打的熱火朝天,這會兒就言歸於好了。
凌風跟着蕭越出了屋門,走到步梯道里。
蕭越拿出一根菸遞給凌風,凌風卻沒接,“不抽。”
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的人尤其是男人爲何會如此喜歡抽菸,他也沒抽過,更是不喜歡抽。
蕭越將煙又放了回去,自己也沒抽,依靠在門上,隱晦不明的打量着凌風,“如果我沒猜錯,你應該是韻兒口中的殭屍精吧。”
“不錯。”
對於他的回答蕭越有些意外,沒想到他會如此痛快的同意了,“還真是。”
他只知道有一個地方住着這麼一羣怪體的生物,喜歡吸人血,喚作殭屍精。
不過,因爲時隔年數太久遠,他都以爲殭屍精一族早已滅亡,不復存在了,沒想到今日卻見到一個。
聽聞殭屍精樣貌醜陋不堪,身子上更是長了諸多的毛髮,需要利用人的血來維持自己的樣貌。
凌風這張俊美絕倫的臉難不成就是用血來維持的?
可是卻無法從他身上感知到一絲的血腥,因爲吸血時間長了就會自帶很輕微的血腥味,那怕洗澡洗的再怎麼幹淨也去不掉這種由內散發出來的血腥味。
而凌風除了面色沒有血絲印堂有些發黑之外,就沒別的症狀了,完全和人一樣,難不成他沒有喝血,而是用別的方法來維持自己的樣貌?
見蕭越用疑惑深究的目光看着他,凌風便據實回答,“在兩千年前我是一個人,後來爲了延續生命就成了一個殭屍精。”
他話言簡意賅,好似在陳述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
“人?!”蕭越聞言都是大驚,不可思議的看着凌風,“你……竟然是人變得。”
要知道人變成殭屍容易,可若是變成有自己的思維的殭屍精那就要受到很大的苦和折磨。
那種痛苦可不是人能受得了,無論身心都要受着難以忍受的折磨,經過一段時間的折磨最終如果能挺過去就會成爲一個壽命很長的殭屍精。
他在這方面多少有些瞭解,所以在聽到凌風的話纔會如此震驚。
“你爲什麼要這麼做?”那種折磨非人類可以忍受,想要忍過去只怕很難很難。
人變成殭屍精的機率幾乎可以說非常小,一旦失敗就會性命不保,說不定還會魂飛魄散。
所以在殭屍精橫行的年代,人類即便再怎麼羨慕他們,也不會選擇去做一個殭屍精,因爲短暫的生命也是生命,可若是失敗了就等於自殺,而且還是痛不欲生的死去,沒人願意去嘗試。
凌風朝着門外看了一眼,淡聲說道:“爲了我妻子。”
“妻子?”如果凌風是兩千年前的殭屍精,那他的妻子豈不是在兩千年前,不對……
這時,蕭越意識到了什麼,有些驚訝的道:“韻兒該不會是你妻子吧。”
他本就不是人類,自然在考慮事情上就明白很多。
前世今生,緣起緣滅,可沒想到凌風爲了自己的妻子竟成了不死殭屍精,守護在韻兒身邊。
“嗯。”凌風倒是沒有隱瞞,誠然說道,“韻兒昏迷的這一年,其實她的靈魂去了古代,在那裡和我相識,成了夫妻,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她就出了事,我本想用乾坤珠來這裡找她,可沒想到乾坤珠破了一道痕跡,將我錯帶到了這個時空的兩千年前。”
乾坤珠只能用一次,他沒辦法回去更沒辦法來到這個時代,他只有一天一天的等。
可他凡人一個,短短不過數十年,更何況他的身體已經到了窮途末路之境,怎能熬得過這漫長的兩千年。
所以他纔會走上殭屍精這條路。
蕭越沒想到會這樣,難怪他感覺凌風看韻兒時候的眼神格外的溫柔,也就韻兒這個神經大條看不出來。
“既然你等了兩千年,韻兒如今也喜歡上了你,那你爲何不答應她的表白。”難不成他有什麼難言之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