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長詩》,吉普林老人很早之前對費奇提過它,那已經是差不多一年前的事情了(章節44)。費奇在冰封要塞的藏書間找過,在谷濺堡的圖書館找過,但直到今天,在聖三城堡聖典廳厄絲的幫助下,他才終於見到這本書。
“兩個版本的《雷霆長詩》有第三十七段。我對比了一下,兩本里面的第三十七段是一樣的,所以我找了第一版,也就是最古老、內容最多的一版。”厄絲一見到費奇就變得很激動,臉紅紅的,手和腳似乎不知道該往哪裡放。“我還幫你查了一下。《雷霆長詩》一部分是對女神行走人間時候的記載,一部分是類似預言的內容。當預言應驗後,爲避免後人誤解,就將那些部分移到《神諭與預言選集》裡面了。所以後來版本的《雷霆長詩》就沒有了三十七段以及後面的四個章節。”
“太感謝了,我會好好閱讀這本書的。”
“啊,這是原本,千萬別弄壞了——當然你不會那樣做的。但若是可能的話,抄錄之後將原本儘快還給我可以嗎?”
“我能否有幸在比武大會上將這本書還給你呢?”
“哎呀,那太好……那多不好意思啊!”厄絲連忙改口。她覺得自己又要開始語無倫次,就像是童年還沒有大量閱讀書籍時那樣。她趕緊告辭,急匆匆奔了出去。費奇就站在法師大宅的門口,朝陽在他身前拉出巨大的影子,一直籠罩着下山的路。
最近的收穫很多,還是先從《雷霆長詩》開始吧。費奇回到圖書室,小心翼翼打開了面前的古書。這本書至少有兩三百年的歷史了,幸虧有神術保護,否則早就會因過度氧化而損毀。施放在書本上的神術符文,只有一小半來自女神,一多半則來自造物故主,這在當今的神術中已經不可能再發生。
第三十七段講述的故事很簡單。女神以肉體凡胎行走人間,赤足丈量大地,親眼目睹悲喜。有一日她在雨後的山谷中停留,遍尋不到乾柴,於是運用神力讓溼木頭乾燥,並以此升起了火堆——這是故事的背景。
一個農夫經過,他熟悉這裡的環境,知道下過雨,因此遠遠看到火堆就覺得不正常,於是避開了,錯過了和女神見面的機會。
一個商人經過,帶着他的護衛。他看到有火堆,但沒有看到女神有車和駝獸。熊熊的火焰需要大量的木柴,因此他覺得肯定有其他人在埋伏。他擔心自己貨物的安全,於是避開了,也錯過了和女神見面的機會。
一個獵人經過,他揹負着沉重的鹿,雨水造成的溼滑讓他疲憊不堪。他雖然有些猶豫,但冰冷的身體讓他不得不鼓起了勇氣,分享了女神的火焰。他表示了感謝,但矜持讓他沉默寡言,於是錯失了和女神對話的機會。
獵人的八歲孩子來找他,自然而然地加入了溫暖的篝火晚會。他喜歡說話,女神便陪他說話,比如給他講述了自己一天的見聞,甚至透露了自己的身份。孩子很不理解女神這兩個字意味着什麼,只是好奇地問了一個問題:“你能用力量讓木柴乾燥,爲什麼不讓自己暖和起來,不就不需要點火了嗎?”
女神回答說:“毛皮可以讓身上溫暖,烈酒也可以,但是除了我,沒有人能夠點火。那若我不來做這件事情,誰又能來做呢?”
“其實,這不在於點不點火,而是下不下雨。如果知道要下雨,早做準備,誰都可以有一個溫暖的火堆。”
女神回答:“那你想要學會預測天氣,還是希望學會點火?”
“預測天氣,我已經會了點火——雖然不能向你一樣用溼柴。”孩子回答到。
“我會教你預測天氣,聖徒西米爾。”女神用充滿憐愛的語氣說道:“不只是天氣,我將教你如何預測,從明天到後天,乃至凡人的極限。也只有這樣,你才能理解爲什麼我還是要點燃這火。終有一天你要循着月光找到塔下的銀火,保護它、傾聽它,然後懂得知道與解決、可以與必須的區別。”
《雷霆長詩》第三十七段就是這樣一個故事。費奇想了想,聖徒西米爾歷史上確有其人,是早期教會的重要成員,許多預言神術咒語都是由他記錄、改良和推廣起來的。他的功績還包括找到了“月下不滅之銀火”,現存放於聖城雲港,就在女神雕像合捧的雙手間燃燒着。
結合厄絲的說法,因爲“永恆不滅之火”找到了,所以這則故事就“依照傳統”從《雷霆長詩》裡去掉,放到其他書裡。看了故事之後費奇琢磨着,吉普林老人讓他讀這個故事,大概是爲了說明“預知未來”和“解決眼前問題”哪個更重要。凡人選擇知道未來的捷徑,女神則用了將溼柴變成篝火的辦法。
“小孩子才做選擇呢,要是我,就兩個都要!”費奇又想了一下,然後笑着說道:“似乎兩個都要還是不夠成熟,應該直接要了女神,不就什麼都有了?”
突然外面傳來一陣轟隆隆的雷聲,就在頭頂炸響。雖然隔着大宅的屋頂,但仍讓人心悸。
“不能胡說八道,不能胡思亂想。”費奇趕緊反省。不過,他還是安慰自己,覺得這雷電不太可能是爲他而來,畢竟聖三城堡裡有太多值得被雷霆警告一下才能知道錯誤的人和事。相比於那些懶惰、拖沓和不盡責任,對女神表達仰慕絕對算不上罪過。
第三十七段《雷霆長詩》看完,費奇也算了卻一樁心事。他又快速地讀了讀後面幾篇,立意和敘事方式與前面的差不多,都是通過一個類似寓言的方式來講述某種道理。費奇只是看了一遍後就將它們放在一邊,轉頭忙別的事情。過了一會兒,他再回來,將第三十七段抄了一份,等到返回冰封要塞的時候給吉普林老人看看,表示自己沒忘記他的話,已經讀過了。
貝妮和夏妮“借”來了箱子,所有箱子裡面都是神術研究筆記、祈禱和聆聽迴應的過程、與其他同僚的對話和思考,一個箱子對應一個人。費奇在圖書室的角落拉起簾子,躲在裡面使用電腦,一邊用自己給它充電,一邊用它來記錄數據。
這一次的數據整理要比之前麻煩一些。單純的法術符文比較好辦,符文對電腦來說沒有實際意義,因此只需要隨便建立起和文字對應關係,保證能夠以字符形態錄入數據庫就好。現在,費奇需要將擁有特定意義的時間、人物、工作進度、互動關係以及大預言術神術聯繫起來,這就要教會電腦這個世界的文字。
最大的瓶頸在圖像識別軟件上。符文的寫法是確定的、獨立的,與每個人的字體筆跡沒什麼關係,所以這個比較好識別——用字母拼寫的語言就沒這麼容易了。通用語、精靈語、造物通用語(古文)、天界語,這些都在筆記中出現了。單詞、語法、縮寫和方言混雜在一起,對識別軟件來說是場災難。費奇左思右想,覺得不能將有限的時間全用在教會電腦如何閱讀上,他只能改換思路,只專注與“時間-人物-神術符文”之間是如何變動的。
這會簡單很多。每個箱子對應一個人,費奇爲這個人建個標籤就好。識別日期最容易實現,符文字又是現成的。這種方法等於放棄了九成以上的信息,但至少能保證擁有的百分之十是正確的。能不能從這一成信息裡面找到線索……
“找不到也沒關係,反正最重要的是神瞰·大預言術的思路。”
神術對魔法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鑑意義,兩個體系並不是互相競爭和互相排斥的。費奇想的很明白:整個世界都在真理雷霆女神的管理之下,試圖讓魔法完全擺脫甚至顛覆神術的所有想法,都是極不理智的。他絕不想讓自己的魔法進入銀封法術書,更不想自己被當成褻瀆者、異端或者瘋子。高舉女神的聖徽,讓魔法緊緊抱住神術的大腿,舔到最後纔會應有盡有。
費奇一直琢磨着怎麼抱舔女神的大腿,好讓魔法這株小樹苗長成又粗又壯的參天大樹,其他人則在琢磨怎麼對付他。沒人想在比武大會的決賽階段輸掉,而且不管是前撲來個狗吃屎,還是後仰來個屁股向後平沙落雁,這都太丟人了。因此,一場“陰謀”正在實施,而時間也終於來到決賽那天。
這一天晴空萬里豔陽高照,略顯炎熱的空氣脫去了女士們矜持的外衣。聖三城堡是教會的樞紐,但卻不是保守禁慾的監獄,爭奇鬥豔的衣裙和紅潤盪漾的歡聲笑語充滿了比武場地的裡裡外外。
競技場座無虛席,數百教士集中的看臺充盈着聖潔的力量,遠遠看過去就讓費奇壓力倍增。他擦擦汗,努力躲在旗幟的陰影下,不希望任何大主教注意到他。幸虧沒有天使到場,畢竟人會有放鬆的時候,天使卻總能保持警惕,會讓費奇倍感壓力。主要因爲本次比武大會規格不高,更多面向平民而不是騎士、聖騎士和貴族,因此沒必要召喚天使。
但是最後看來,進入決賽的還是受過正規訓練的騎士和貴族子弟居多,其次是僱傭兵、冒險者和商隊護衛出身的人。然後再加上幾個身大力不虧的天賦異稟者,零星幾個超級幸運兒,還有一個用魔法的。
吹號、敲鼓、鳴笛,主教帶領衆人祈禱,所有的選手也在場地中半跪着,請求女神保佑。所有人都是全副武裝,將比賽要用的盔甲和武器全都帶在身上。這一次,由於有教樞的主教們觀戰,因此所有人都卯着勁兒要一較高下,也就都穿上了自己的裝備。騎士不再遮掩自己的身份,鮮亮的盔甲上明明白白展示着家族紋章。爲了表示尊敬,他們都多穿一件披風,上面是雷霆十字架聖徽的標識。聖徽大於家徽,這樣就不會被人挑錯了。
所有盔甲中最引人矚目的是一套焦黃色的全身甲,極其優異的做工和獨一無二的聖殿騎士、皇家伯爵雙家徽引人注目。盔甲的主人用符文墨水在家徽上繪製了雷霆十字架的聖徽標誌,並用神術符文使其持續發光。
沒有人不知道這盔甲的主人是誰。哪怕不知道,只要看看他旁邊的旗幟就好了。那個絕對屬於“躺贏”的傢伙不斷擦汗,但始終不忘高舉大旗。“學魔法,冰封要塞找費奇”這句話已經成了流行語,至少所有參賽者都會背誦。
首先要進行的是混戰。這一次,積分已經不再重要,最後還能站在場地上的人就是勝利者。五十名參賽者一字排開,站在場地中面向觀衆。一個嗓門巨大的鈴鐺人喊着他們的名字,引發觀衆的陣陣歡呼。
厄絲就在觀衆席中。在介紹其他戰士時她一言不發,等費奇·冰封的名字出現後,她就瘋狂地喊叫加油,傾向性非常明顯。她也學着費奇的樣子,將聖徽纏在左手腕上。雙臂揮動之間,聖徽一下子甩到了鄰座男子的頭上。
“抱歉抱歉,非常抱歉。有沒有受傷,我會治療神術的。”
“沒事兒,我基本上躲開了。”左面的男子說道:“你覺得費奇會贏?”
“當然當然,他是最厲害的。”厄絲髮現自己的言論引發了周圍太多關注,突然想到這個區域都是晉級者的贈票,坐的很可能是某個參賽人員的家人或者親密朋友,還是低調些比較好。她坐了下來,向身邊的人問道:“你看好誰?”
“也是費奇。雖然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成功晉級的,但那小子總能力挽狂瀾,贏得每一次勝利。”
“他不是小子!”厄絲有些生氣,皺起眉毛噘着嘴。
“啊?忘了自我介紹一下,我叫特隆·冰封,冰封要塞的怪物獵人。”
“原來是自己人!”厄絲早就記牢了費奇的各種稱號,自然不會不知道怪物獵人。她看了看特隆,在他胸前找到了黑鐵鷹頭的怪物獵人徽章,然後和費奇胸前的那個比較了一下,用力點點頭:“你看上去比費奇老,那叫他小子倒也沒問題。”
特隆嘆了口氣,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說。
“對了,你說你沒看晉級賽,不知道費奇是怎麼勝利的?那你都在幹什麼?”
“哦,我剛到聖三城堡。一隻渡鴉飛到冰封要塞,費奇讓我把他的盔甲帶過來。我一路騎馬,前天才剛剛到。”特隆笑着說道:“一路上很趕,但能看到比武大會的決賽還是很值得。”
厄絲一下子抓住了特隆的手,用力上下搖晃着:“辛苦你了!費奇的盔甲太帥了!”
特隆覺得這個厄絲有些奇怪,就好像不太會說話聊天一樣。不過,比賽馬上就要開始,她的注意力放回場上,用力捏着手帕,緊張地就像是個聽到恐怖故事的貴族小姐似的。
五十名參賽者終於介紹完畢,大家有最後的時間來調整裝備,選擇站位。就在這時,所有的人不約而同向一個方向移動,他們嘻嘻哈哈地笑着,用肚皮、胳膊和大腿將那件焦黃色的全身甲圍在中央。
“我們都買了釘子鞋。”大家不約而同說道:“我們想了想,果然還是這個辦法最好。我們承認你本領高強,當之無愧應該是混戰比武的冠軍,但我們不會讓你成爲冠軍的。先把你淘汰,我們會爲觀衆奉上一場精彩的打鬥。”
“嘿嘿嘿……”衆人笑着,越擠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