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列儂最後也加入合唱。
幾人配合相當默契,反覆將這首歌演練,很快就掌握了一首新歌。
歌是好歌,不過喬尼總覺得有點不對勁。
“沒有架子鼓,否則會更好聽。”林戈悻悻地說。
休息室裡沒有架子鼓,想要配上鼓點就得到外面,不過現在外面已經是夜場時間,正是觀衆最多的時候,很不適合讓他們練習曲子。
“是需要加入鼓聲。”
其他幾人也都點頭稱是。
缺少鼓點的歌曲,總是不帶勁,那種感覺就好像菜裡忘記了放鹽,雖然食鹽一點都不起眼,可是起到的作用卻相當重要。
意外得到一首好歌,約翰列儂也不急着“毀屍滅跡”了,而是繼續翻看第二首歌曲:“白色棺材?”
跟第一首歌不同,這首歌有名字。
從它的名字來看,應當是斯圖受傷前,在練習貝斯的間隙寫下來的歌曲,只不過這名字怎麼看都有些不詳意味。
也許這就是藝術家的通病,不是瘋子就是精神抑鬱。
約翰列儂拿着稿紙輕聲念道:
“我躺在白色棺材裡,”
“穿過快要收穫的農田。”
“我躺在白色棺材裡,”
“穿過緩緩流着的溪流。”
“我躺在白色棺材裡,”
“穿過清新靜謐的樹林,”
“瘋狂的野狗叫着,”
“擡棺號子唱着,”
“我被送到斯蒂克斯的河岸上…….”
聽着這首充滿死亡、痛苦和不詳意味的詩句,大家心中都有種不明而厲的感覺,“原來這就是藝術家啊!”
藝術家內心深處想什麼,他們無法確切瞭解。
但是通過這首《白色棺材》的詩歌,卻能夠管中窺豹看到一些東西,即便是如此也讓人無法真正理解。
“這條斯蒂克斯河流在哪裡?”林戈的關注點還是跟其他人不同。
約翰列儂解釋說:“斯蒂克斯是希臘神話的‘冥河’,在這裡是一種象徵死亡的比喻,當然你也可以理解爲水葬什麼的。”
配上旋律後,這首歌曲怎麼聽都渾身不舒服,讓人感覺皮膚上爬滿了螞蟻,既癢又撓不到。
“這歌太怪了!”喬治先放下吉他不彈:“有些音符根本彈不出來。”
“確實如此。”
保羅也把吉他放下來。
“彈不出?”喬尼忽然心中一動:“貝斯!這曲調應當用貝斯來彈奏,斯圖自己本就是貝斯手,這首歌肯定是給他自己寫的……”
“對呀!”約翰列儂猛地拍大腿,“保羅,你快用貝斯彈奏試試看。”
斯圖離開披頭士樂隊後,約翰列儂先問過喬治是否願意擔當貝斯手,結果不是意外的被拒絕了。
最後還是保羅接過這個重擔。
只見他拿起自己專門特製的貝斯,用力撥動上面的弦,發出低沉卻震撼人心的聲音。
此時其他人再分別加入到其中,配合保羅一起演繹歌曲。
“我躺在白色棺材裡,”
“穿過快要收穫的農田……”
更換貝斯來彈奏主要部分後,這首歌的曲調一改奇怪感覺,反而給人一種莫名的整齊、低沉、令人直達靈魂深處的聲音。
這是如摩爾斯電碼式的RIFF,再加上那史詩般的歌曲構架。
頓時讓所有人的心靈,在音樂聲中得到了昇華。
一曲結束後,衆人仍在回味剛纔的感覺,
許久都沒有回過神來,似乎被這首歌的曲調和歌詞給震撼住了。
唯有喬尼從一開始就醒悟到:“這是用貝斯彈奏主旋律的歌曲!”
整首歌都充滿了實驗性段落,試圖用五聲音階做主旋律彈奏。
許多地方還沒有很完善,但是依照這種風格演變下去,必將會是節奏強勁兇猛,整體上創造出嘈雜狂躁印象的重金屬歌曲。
“大家感覺如何?”約翰列儂向其他人詢問想法:“樂迷們會喜歡嗎?”
“很不好說。”喬治馬上搖頭:“我個人很喜歡,但是如此個人化的獨特風格,恐怕能夠接受的人不多。”
林戈撓了撓頭:“從藝術的角度來看,這首歌確實很厲害。”
保羅沉默不語,似乎有點情緒不高。
約翰列儂最後總結道:“我個人認爲這種風格的曲子很新穎,應當還能繼續研究發展下去。”
喬尼拍板道:“那就放到專輯唱片B面。”
“可以。”
“同意。”
“沒問題。”
約翰列儂、林戈和喬治都表示贊同,唯有保羅默不作聲,最後大家都看向他時纔開口反對:
“首張專輯太重要了,我不想冒險。”
“但是歌確實不錯,你覺得呢?”約翰列儂馬上反駁:“我們披頭士的宗旨就是要出類拔萃,給人們帶來與衆不同的音樂體驗,這種貝斯爲主的音樂絕對是全新的風格。”
貝斯,又被稱爲低音吉他。
有些時候,貝斯存在感確實低,但是在樂隊裡是真的重要。
因爲貝斯主要就是用來增加音樂的震撼力,渲染音樂氣氛。
如果將樂隊比作一個人體,鼓就是骨架,貝斯就是肌肉,吉他就是臉,主唱就是大腦。
所以沒有貝斯的樂隊,就會給人沒有力量感。
但是當下這個年代,還從未有人用貝斯來彈奏主旋律。
直到六七十年代, 纔有人去嘗試用貝斯做這種事情,其中最爲突出的是“公牛”約翰·恩特維斯托。
在他的雷指撥動下,讓貝斯手有了努力學習的方向。
畢竟貝斯在大部分時間裡都是配合吉他來演奏,很少像斯圖的《白色棺材》如此突出,所以約翰列儂這番話說得完全在理。
“可是……”保羅還想繼續爭辯。
喬尼趕緊打斷他們的話題,“先別討論了,大家還是快點把歌曲錄製出來,然後挑選最好的十四首放進專輯裡面,現在就爭這種問題還太早。”
兩人心想也是,於是都閉上嘴巴不再說話。
拿到斯圖的這兩首歌,列儂和保羅回去很快就把《I want to hold your hand》給寫好。
歌詞基本上跟喬尼記憶完全相同。
唯一不同的是,曲調裡將貝斯加大了比例,風格更加接近七十年代的歌曲,給人感覺同樣很好聽。
顯然是受到了《白色棺材》的啓發。
喬尼本想出手將曲調風格改回來,可是一轉念:“歌曲好聽就行,管它是否跟原版相同。”
至於約翰列儂寫的那首中二詩,則被他命名爲《無家可歸》,同樣被編曲錄製了下來。
在斯圖的原版基礎上,他們添加了許多元素進去。
這讓歌曲變得越發好聽感人,如果從藝術角度去衡量,甚至讓人覺得它比《I want to hold your hand》還要更有深度。
從各方面上看,比其他人的搖滾金曲絲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