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影的臉色微微一變,終於意識到剛剛自己說了什麼,趕緊站了起來說道:“明珠姐姐並沒有逼迫我們做什麼,一切都是我們自願的。”
秦逸沒有說話,而是緩緩說道:“你不用急,我跟她只不過是認識而已,其實她如何對你們的,跟我沒有太大的關係,你也不用爲她辯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別人都無權插手!”
“公子,你誤會了!”花影急了,看她的樣子,竟有要哭出來的意思,一副梨花帶雨的模樣。
“我理解錯了嗎?”秦逸平靜地問道。
“公子,事情不像你說的那樣,是這樣的……”隨後花影走到秦逸身邊,慢慢的將一切事情的來龍去脈說給了秦逸聽。
因爲花影讓所有客人都離開的緣故,整個醉夢樓中,除了燈火通明,都很安靜,最多,只是聽到她們中一些姐妹們悄悄談論的某些關於男人的趣事!
秦逸身邊,是花影輕柔的聲音!
……
時間過得很快!
等到花影說完,秦逸算是明白了一個大概,也知道今日花靈悄悄在花影耳邊說話的意思,更知道花影爲什麼會將醉夢樓的客人全部趕走,花影又爲什麼說了那些話了。
她本是原七國中的楚國人,因爲國破的原因,流落四方。白月身後因爲有逍遙派的支持,所以發展得很快,很多人有身份地位的人的信息她都有。
花影不是一個人,她只是原來楚國影虎軍團季布的姐姐,她的身份白月還看不上,但是還有一個人,那就是原楚國國王,也就是傳說中秦國的昌平君羋啓的女兒,楚國正牌公主羋漣!
因爲羋漣的身份,她們的信息自然傳到了白月的耳朵裡。
因爲她們的美貌的緣故,白月便將她收了下來,並且留在了醉夢樓,打理醉夢樓的事物。
像她們這種人,要想收買,一般的東西怎麼可能能夠打的動她們的心?
然而白月給了她們一個無法拒絕的條件,那就是復國。
給了她們這個虛無縹緲的夢,兩人竟然在醉夢樓留了下來。
任誰都想不到,醉夢樓這樣的風月場所,竟然會藏着楚國公主,說出去,誰願意相信?
而她們自然不只是打理醉夢樓,那就是還有一個人,這個人才是她們真正的老闆,那就是已經被秦國通緝了十多年的秦逸。
白月給出的條件,竟然是讓她們服侍好秦逸,取悅秦逸!
難怪在醉夢樓中花靈和她看到秦逸的時候,會出現那些表情,因爲醉夢樓建立了兩年,她們是第一次見到秦逸。
聽花影說完,秦逸也是有些懵了,白月這個女人,秦逸當初離開之前,可沒有對她有什麼好臉色……而且她表哥白亦非,可是死在秦逸的手裡,屍骨無存,只剩下一灘血!
她有一點說得沒錯,她的確沒有被逼迫,一切,都只能算是她們與白月之間的平等交易而已,無論秦逸是怎樣的一個人,爲了所謂的“復國”,她們只能委屈自己。
“復國真有這麼重要?竟能讓你們這麼委屈自己?”半晌,秦逸終於開口問道。
……
“也許,我們只不過是給自己找一個活着的理由吧!”
這話並不是花影說的!
“咔嚓”忽然,一道開門的聲音傳來,隨後一道優美的身軀從門外走進來。
那是一個很漂亮的女人,只見她身着一套水藍色廣袖收身長裙,領口、袖口、深玫色肩帶與腰封上有金色紋路裝飾,腰帶在身後系成蝴蝶結。
粉白色護肩上,由細碎銀色點綴。
她頭上是一頭紅棕色長髮。左右盤有對稱髮髻,垂下的長髮頂端由鱗狀金飾束起,整體仍爲披肩造型,額前編成兩股麻花辮點綴。
金色祥雲紋髮簪,金色雲紋額環,髮髻上有玫粉色牡丹花,每邊牡丹花下各有同色紗網以及水滴形黑曜石垂於髻上。
頭頂有細小花萼狀金制網和金制花點綴。
尖尖的耳朵上,掛着一對黑曜石水滴狀耳環!
潔白的脖頸上環着粉白色半透明絲質護肩。
她的語氣很是平淡,也許跟她說的一樣,她們只不過是爲了給自己找一個活着的理由。
秦國勢大,實力強橫,天下已定,七國一統已經成爲了既定的事實,楚國想要站起,又豈是那麼容易的?
國破家亡,這樣的經歷,或許早已經讓她們失去了活着的慾望,真的就像她說的,也許一切的交易,只不過是讓她們擁有一個活下去的理由罷了!
“漣衣!”花影看着那忽然出現的身影,輕輕叫了一聲。
“花影姐姐!”漣衣微微一福身子,輕輕地喚了一聲!
她們兩個的關係的確不錯,花影的年紀稍稍比漣衣大上一些,所以她喚花影爲姐姐。
兩人的話並不多,漣衣進門跟花影說了一句之後,目光便停在秦逸的身上。
醉夢樓就這麼大,發生什麼事情,她肯定會在第一時間知道,所以她便知道了醉夢樓來了一個特別的客人!
兩年了,終於要來臨了嗎?
“漣衣見過公子!”她來到秦逸身邊,輕輕地行了一禮,跟剛纔對花影行的禮一模一樣。
其實她完全不必如此的,畢竟她是楚國公主,花影只能算是她的手下,不過楚國滅亡之後,她便稱呼花影爲姐姐,這只是親人之間的禮儀而已。
“漣衣姑娘!”秦逸也喚了一聲。
喚完之後,三人便沒了話語。
其實一般的時候,還是有很多說的,但是知道一切的秦逸,總覺得有些不對,竟然找不到任何的話語。
“咳咳!”秦逸輕咳一聲,隨意問道:“不知你們來這裡多少年了?”
“兩年了!”漣衣的語氣,也有了一些感嘆,她只是剛剛二十歲出頭,但是她的語氣,卻帶着一些滄桑感。
國破家亡,或許這樣的遭遇,無論是多單純的人,終究都會變得成熟的。
兩年的時間,絕對不算短,卻也不算長,對於秦逸這個離開了十多年的人來說,算是小巫見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