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張易和鼠王二人開始長途跋涉進入荒漠不久之後,位於永樂仙界中部的大城之中來了兩個人。
是一男一女,男的二十七八歲的樣子,女的也差不多,二人男的帥氣沉穩,女的端莊靚麗。
二人一進城的時候,就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因爲二人身體上散發着若有若無的和善之息,就是那種讓人看了心裡高興,想與之親近的氣息。
當然,卻沒有人敢靠過去與他們親近。
這個中部大城叫做‘未來之城’,隸屬東方部族管轄,甚至東方家族的一應管理機構都在此地。
不過東方部族的仙山並不在城中,而是在城南八百里外,那裡安靜悠然,山水秀麗。
八百里不算距離,所以東方部族的各差官都在城裡辦事。
那進城的一男一女首先來到了南東的一個廟堂,那廟堂是剛剛修建完畢的,特別新,而廟堂之外的廣場上人也非常多。
“看來這個人很會投機啊!”男子看着人羣在排隊,看着那廟堂之外的香火之爐,看着每個人虔誠的目光,男子搖頭嘆息。
“我倒是好奇他那金身是真是假。”女子揚了揚眉毛道:“如果做幾件善事就能成就金身,那我可以在很多仙界位面做無數善事,然後那我也豈不會成就金身?”
“你可以試試!”男子笑道。
“呵呵,所以我不信!”女子冷笑道:“這些仙民中流傳着那什麼孫大善人不停做好事的時候就一點點金身附體,雖然這種做好事的行爲是好的,但我不信他沒有目地,且我懷疑他的金身很可能是自已暗中渡上的漆,爲了就是讓這裡的仙民信奉他!”
“但是你沒發現嗎?”男子搖搖頭道:“這裡的人是自願信奉他的,而且他也確實做了幾件福澤蒼生的好事!”
“還有他的血,竟然能治瘟疫,恐怕他之前服用過什麼靈丹妙藥,血液中有沉積!”
“現在怎麼辦?我倒很想見見這人了!”女子笑道。
男子想了想:“如果是金身,那就帶走,這是不可多得的人才,金身啊!如果不是,那就讓他繼續騙下去吧,他的行爲總歸是好的!”
“如果不是的話,我要當着所有仙民的面戳穿他!”女子冷笑道。
“可是這樣,會造成不好的後果,比如說現在人人都在學他做善事,有很多人認爲做了善事也會成就金身,所以這個仙界的氣氛非常好,按照這種發展速度,會很快突破時代的!”
“那也不管,我見到騙子就想殺!”女子冷聲道。
“好吧,好吧。”男子無奈,似乎很順着這女子!
“那咱們現在去找他?”男子又問道。
“怎麼找?這個人聽說一直在行走,不用飛的,這永樂仙界這麼大,我們找他無疑大海撈針!”女子皺眉,似乎她的境界還沒有死人妖強大,因爲死人妖都能用神念覆蓋整個仙界呢!
“這個好辦!”男子一邊說着就一邊拉着女子的手擠出人羣,然後順着大街走了片刻後就來到一個門市,那門市的牌匾上則寫着‘靈通閣’!
“呵呵,打聽一下就知道了!”男子大步邁了進去。
女子無所謂的聳了聳肩膀,每個仙界,每個凡人修真世界,都有這種打聽各種消息或替人辦事的個人組織,這種個人組織有好有壞,但卻是地頭蛇無疑了,他們辦事的效率還是蠻快的。
“二位,有什麼需要幫助的?”一進入靈通閣中,一個店員就熱情的招呼二人,並引領二人進入一個小茶室中。
“我們想打聽一下孫大善人的下落和蹤跡!”男子笑着說道。
那店員聽到男子的話後,臉色一沉,然後立即搖頭道:“不好意思,我們這裡沒有這項業務!”
“哦?”男子和女子同時上揚眉毛,店員的表現哪裡是沒有這項業務?而是根本不允許別人知道孫大善人的下落!
可以說,孫大善人已經是全民公認的神,救世主,所以任何一個仙民都自動維護孫大善人的一切。
“我可以出很高的價!”男子笑眯眯道。
“再高的價我們也沒有這種業務,請你們找別人家試試吧!”店員說完就要走,而這時,那女子則猛的站了起來,她的脾氣似乎很火爆:“給臉不要臉,還真當他是個人物了?”說完,這女子一根手指猛的探出,點在驚愕的店員腦門之上!
“咦?”女子發出一聲輕咦,因爲她搜了魂後,竟然真沒有在這店員靈魂深處找到那孫大善人的下落,或者說,他根本不知道。
當然,她也在店員記憶裡發現了幾個關鍵點。
“譁!”她收回手指,而店員則軟綿綿的倒在地上,昏死過去!
男子云淡風輕,似乎沒當回事一樣,而女子則解釋道:“他記憶裡還真沒有那人的下落,但是他們最開始是有這項業務的,只要出價,他們就會告訴孫大善人的下落,但後來東方部族干預,孫大善人的下落變成了最高機密,任何組織私自泄露的話,死罪,滿門抄斬的那種!”
“當然,民間的流傳,仙民的口耳相傳不在此例,只是規定他們這些組織不允許賣消息,關於孫大善人的消息不允許賣!”
“有點意思!”男子飲幹茶水,並起身笑道:“那就去找那東方部族的族長,相信他一定知道那人的下落!~”說完,二人同時消失在原地!
……
一個時辰之後,東方部族的仙山中飛出兩道遁光,一路向西。
而東方族長東方雄在那兩道遁光離開之後,則快速召集其他三十五族族長,有大事發生!
……
張易和鼠王走了好些天后,就在沙漠裡看到了人煙,前方有一座土城,風沙之中修建的黃色土城,那土城人來人往,各種商隊駝隊等等來來回回。
“沙漠裡竟然還有城池,我想喝酒了,走,去喝酒!”張易此時全身上下除了腦袋沒裹着之外,連手指都用布裹着,因爲他的手指露出來的話,那就是金色的。
他都不知道該怎麼把這金身隱匿了,因爲沒辦法隱匿,所以他只能連脖子再手掌,全都用布包上,如果不包上,那就露出來了,別人一眼就會知道他這個孫大善人!
他帶着鼠王進了土城,然後又找到了一間很小的酒館,沒去大酒家,而是在一間類似半地下室的酒館中打尖休息。
不過他和鼠王奇怪的是,這個半地下室一樣的小酒館裡竟然也有很多酒客!。
PS:中秋快樂,謝謝大家一路支持,現在劇情過渡時期,一大波高-潮即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