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條帕子和頭繩算是給夫人小姐的禮物,記得下次還來啊。”
買完衣服,掌櫃一臉笑意的將幾人送了出來。
“這衣服大小剛剛好誒,我都不用折袖子了。”
沈其遠看着身上的新衣服一臉興奮,小臉上容光煥發,說不出的圓潤可愛。
農家的孩子基本沒新衣服穿,都是大孩子穿小了給小的穿,所以很少有衣服能夠合身的。
“這是成衣店裡買的,那麼貴,能不好看麼?”沈致遠也非常的開心,臉上終於露出了符合他年紀的純真笑意。
“誒,大姐,二哥,三哥哥,我們走慢些。”正說着,沈碧沁突然上前拉住幾人,然後指了指前面。
幾個小孩往前看去,正看到沈守義和沈林氏兩人並肩走在一起,此間的脈脈溫情不言而喻。
“恩。”
目睹眼前情景,幾個小孩都齊齊放慢腳步與兩個大人拉開了距離,卻沒有離得很遠,一臉又害羞又好奇的看着兩人。
再說走在前面的沈守義和沈林氏兩人,全都羞澀的好似熱戀中的男女一般,心跳飛速,眼神都不敢和對方相遇。
“涵兒,你這身兒,是真的好看。”最後還是沈守義先開的口,看着沈林氏的眼中滿是化不開的深情。
聽到這話,沈林氏羞得滿面通紅,頭卻是埋得更低了,那嬌羞的模樣讓沈守義都看直眼了。
過了好半晌才聽到沈林氏宛如蚊吟般的聲音響起,“相公這身兒…也…也好看。”
“涵兒。”
聽聞此言,沈守義內心便是一陣悸動,忍不住伸手握住了沈林氏的手。
“相公,這在外面呢。”突然被握住了手,沈林氏驚得就要掙脫。
“爲夫知曉。”可誰知,沈守義迴應了一聲兒,手卻依舊緊握不放。
“快看快看,爹牽孃的手了。”沈碧沁扯着幾個小孩的衣服激動的說道。
雖然沈守義兩人的衣袖寬大,外人看不真切,但一直關注着兩人的幾個孩子卻是看得清清楚楚。
“四妹妹,非禮勿視!”
幾個孩子都羞得滿面通紅,可嘴上說着非禮勿視,眼睛卻都依舊直勾勾的黏在了沈守義和沈林氏兩人緊握的手上。
“孩子們看着呢。”
沈林氏急的輕輕捶了一下沈守義的胸口,依舊想要掙脫沈守義的手。
“娘,我們啥都沒看到。”
沈林氏話音剛落,沈碧沁自認頗爲善解人意的聲音就從身後傳了過來。
“哎呦,我不活了。”聽到沈碧沁的話,沈林氏羞得簡直恨不得打個地洞轉進去。
“孩子們都說沒看到了,有啥子不好意思的,我牽自己媳婦咋了。”
沈碧沁這一嗓子反而讓沈守義徹底放開了膽子,不管沈林氏如何掙扎就是緊握不放。
看到沈守義就是不放手,沈林氏無法也就只能隨他去了,面上雖然很是害羞,心中卻是甜如飲蜜。
“爹孃,被子之類的就你們去買吧,這是銀子,想要什麼就買,我們要去看看別的東西,咱們一更的時候在鎮子口匯合。”
將錢袋交給沈守義,沒等沈守義迴應,沈碧沁就拉着幾個小孩跑進人羣中,片刻間便沒了身影。
這兩人難得有單獨相處的機會,她們幾個孩子在身邊當電燈泡實在太煞風景了。
“都怪你,都被孩子們笑話了。”沈林氏當然知道沈碧沁的意思,心中又是欣慰又是羞惱。
“好了,孩子們都長大懂事兒了,不會笑你的,走了,離一更沒多少時間,買東西重要。”
沈守義溫柔一笑,便牽着沈林氏的手朝賣棉花的店鋪走去。
這次沈林氏沒有再掙脫,擡頭看了丈夫一眼,便滿心甜蜜的跟着沈守義一起穿過重重人羣,漫步在繁華熱鬧的街道之上。
“四妹妹,我們如今要做什麼?”沈碧雪看着沈碧沁問道。
“買文房四寶。”沈碧沁微微一笑說道。
“什麼!”
聽聞此言,沈碧雪三人臉上立刻流露出驚喜之色,眼中滿是希冀,“真的要去買文房四寶?!”
“自然是真的,現在分家了,奶奶不會再搶我們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是必須置辦,我算好了,爹孃要買一套,我們四人也一人一套。”沈碧沁微笑着說道。
“哇,太好了!”聽到這話,沈其遠高興得一蹦三尺高,大聲的歡呼起來。
就是沈碧雪和沈其遠也都是一臉掩飾不住的欣喜之色,但很快沈碧雪笑意便收斂了起來,轉爲擔憂的說道,“四妹,買這麼多會不會太費錢了?”
“大姐儘管放心,上品筆墨我們自然是買不起,若是普通的,以小妹現在的身家絕對是綽綽有餘的。”沈碧沁笑着給了衆人一顆定心丸。
手套的分紅雖然幾乎停滯,但先前的熱賣期也爲她積攢了不少銀兩,她的錢莊賬戶之中如今已有五十八兩,大事做不成,買些東西還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馬上就要擁有屬於自己的文房四寶了,怎麼辦四妹妹,我覺得心情好是激動,都平靜不下來。”沈碧雪緊緊牽着沈碧沁的手,一雙眸子在街道中闌珊燈火的映照之下燦若星辰。
“我也一樣啊。”沈碧沁笑得眉眼彎彎。
她能夠明白這種感覺,記得前世她擁有第一套文房四寶的時候也是無比的激動和喜悅,好似擁有了全世界最寶貴的珍寶一般,雖然那些東西的真正價值並不高。
四人說說笑笑,懷揣着激動的心情終於到了一家名爲‘雲海軒’的店鋪面前,幾人對視一眼,深吸了口氣便舉步走了進去。
此時他們所有人都換上了新衣服,自是自信了不少,至少不用擔心還沒進門就被人攔住或者是遭受來自掌櫃滿帶質疑的眼神。
“幾位客觀要買些什麼?”
店鋪掌櫃乃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一身儒服,原本正坐在櫃檯前看書,見幾人到來才連忙起身迎上前來。
“我們想買全套的筆墨紙硯。”
沈碧沁微笑着說道,“我們都是初學者,練字爲主,掌櫃能否幫我們介紹一二。”
對南冥這些東西的具體情況並不熟悉,所以沈碧沁也不敢隨便說,免得貽笑大方,讓掌櫃介紹是最好的選擇。
“原來如此,既然如此那我們先從紙張開始吧。”
那掌櫃面露理解的笑意,便帶着幾人來到放置紙張的架子前,“紙張我推薦‘連七紙’,此種紙張價格低廉且品質尚佳,極是適合初學者練字。”
“連七紙,恩,不知此紙要價幾何?”
‘連七紙’沈碧沁也有耳聞,在前世的明朝,這種紙張的使用率頗高,看來這裡的情況也差不多。
“一刀五十文錢。”中年男子微笑着回答道。
聽到一刀紙居然要五十文,而目測還是比較便宜的那種,沈碧沁就覺得一陣陣肉疼,果然,在古代讀書是一件十分燒錢的事情,一般家庭還真是供養不起,單單這些筆墨紙硯就需要一大筆費用了。
“這一刀有幾張?”
“百張。”
百張五十文,算了算,相當於兩張紙一文錢,雖然還是覺得很貴,但也算還能接受,於是沈碧沁便點頭道,“那便先給我拿兩刀吧。”
“好的,毛筆往這邊走。”
將沈碧沁幾人帶到擺放毛筆的架子旁,掌櫃微笑的說道,“初學者我建議用此種毫制筆,此種筆爲狼毫兼羊毫,七狼三羊,剛柔適中,比較適合初學者。”
“好,就這個。”
沈碧沁前世對毛筆也有研究,也知道這筆確實是最適合初學者的,心中覺得這掌櫃爲人確實不錯,“不知道這筆要價幾何?”
“這筆算是中等質量的好筆,價格偏高一些,需一百文,當然,我們店裡也有一般品質的,只需四十文。”
“就一百文的這個吧。”
沈碧沁深呼吸了口氣,強壓下心中的強烈肉疼之感,最終還是選定了這種筆。
心中感嘆,古代的毛筆都是實打實的真毛,非人工合成,要價自然較高,最重要的是,對於練習書法之人,什麼都能將就,唯有筆是不能將就的。
“請問需要幾支?”
“恩,這種毫制筆給我拿四支,然後再拿一支紫毫筆外加一隻小楷筆。”
紫毫取野兔項背之毫製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兔毫堅韌,其毫長而銳,宜於書寫勁直方正之字,一向爲書法家們所看重。
她看過沈守義的字,骨力勁鍵,雄渾敦厚,可以看得出他的根底是唐代書法大家顏真卿的楷體,用這筆正合適。
至於小楷筆,則是爲她自己買的。
“毫制筆與小楷筆皆有中品,只是這紫毫筆,卻只有上品。”
掌櫃有些爲難的開口道,“紫毫由野兔的項背之毫製成,也只有項背之毫可用,所以甚是稀有,價格也就比較高了。”
“多少錢?”沈碧沁拳頭一握,眨了眨眼睛問道。
“三兩。”
“……”
“我看姑娘也是行家,是好是壞相信姑娘自有評判。”
掌櫃已經看出來沈碧沁是個內行人,從架子上拿出一個精緻的錦盒,打開之後遞給沈碧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