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
連城火雙掌握槍, 陡然一槍刺出。槍身向前擊刺的同時,本體儼然也隨之由慢而快,旋轉不休。才刺至一半,這杆木槍已然在旋卷狂飆之中,形成一股強烈的渦旋氣勁,把程立整個人,都加以完全籠罩鎖定。
但更可怕的,卻是這一槍之刺擊軌跡並非循直線行進,而是循着一道似早已鑲嵌於虛空之中,暗合天地至理的弧形軌跡,蜿蜒遊擊而來。如此似直實彎,絕對要比單純的直擊,更要難擋百倍。
如此槍法,可謂奇妙絕倫。無論任何人,要想以卸力借勁的方式化解這一槍,都根本屬於癡人作夢。甚至乎,就連是否該出手正面擋格這一槍,對於修爲如金龍幫八大天王一流的高手而言,都要大費躊躇。
天下武道,千變萬化。但連城火這一槍,卻十分明顯地,已經臻達至槍道巔峰,盡顯槍道最本源的精粹,本身便充斥了莫之能御的強大威力。
霎時間,在座諸多凝神觀戰的賓客,包括趙國公、宋國公、方小侯爺等在內,皆同時爲之動容。蕭劍詩更心神劇震,哪裡想得到連城火的絕世槍法,竟是如此驚天地泣鬼神?
設身處地想像一下,蕭劍詩登時便出了一身淋漓冷汗。只因爲他發現如果此刻面對這一槍的人是自己,那麼自己根本避不開,也擋不住,當真只能束手待斃了。
電光石火之際,程立倏地向後移開半尺,掌中木刀從下而上,向前反撩倒劈。連城火則斷聲厲喝,橫眉怒目,形相變得威武至極點。掌中木槍更應聲作出了近乎奇蹟的詭異變化,一收一放,堪堪避開刀鋒,改由另一角度旋轉不休地繼續攻向程立。看模樣,若不把程立狠狠捅穿個大洞,連城火便誓不罷休!
驚雷一霎,木槍彷彿如同一條靈活無比的游龍,槍身彎曲,直指程立右側腰肋。槍尖距離程立身體尚有三尺距離,銳利勁氣卻已刺骨而至。
可是千鈞一髮之際,程立掌中木刀急速翻滾旋轉,竟能及時迴轉過來,並且半分不差地,恰好砍在木槍的槍鋒之上。
正所謂打蛇打七寸。木槍本身旋轉不休,無論木刀砍在其他任何部位上,其力量都必然要被盪開化解。唯有此刻木刀所砍的這一點,乃是木槍唯一既轉又不轉的鋒點,正好就是木槍的七寸所在。
彈指一瞬,木刀與木槍,兩件武器,兩種方向截然相反的旋勁,毫無花假地正面硬拼。只聽得“嘭~”一聲震耳欲聾的巨響炸裂。木刀與木槍,赫然承受不起雙方的較勁,當場狠狠炸個粉碎,竟是同歸於盡。
當真是名副其實的“粉碎”。頃刻之間,只見木刀木槍轉化爲大蓬煙塵,同時向四外擴散,形成一道環形。連城火渾體劇震,卻竟寸步不移,反倒逆勢衝上,左臂急提,猛地向前一送。雖然手中無槍,但此時此刻,這隻肉掌就是他的槍。而且在他手掌之上,竟同樣泛漾起一層熾烈赤芒!
一尺長,一尺強;一寸短,一寸險。槍這種武器,本來利於遠攻,拙於近鬥。可是連城火竟然能夠練成這種“掌槍”,於險中求勝,委實大大出乎在場任何人的意料之外——當然,也包括了程立。
雖覺意外,卻未慌亂。眨眼瞬間,黑氣漫涌,凝聚成厚重臂甲拳套,自動覆蓋上程立右臂。五指一收,右手緊握成拳。程立不假思索,一拳轟出。
“轟~”
拳槍相對,猶如鬱悶沉雷爆炸。揪起又一股呼嘯颶風,八方狂飆。爲此戰倍添了幾分慘烈之意。衆目睽睽之下,赫然驚見連城火掌上赤芒,被程立的漆黑巨拳給一擊轟散。
連城火架勢崩潰,不由自主應拳跌坐地上。洶涌澎湃如山崩的拳勁,卻絲毫未曾削減,繼續強行推涌壓迫而前,要把連城火渾身骨骼都狠狠輾碎。
先機已失,護身真氣也被打散,一時之間,即使連城火想要咬牙強行頑抗到底,也完全辦不到。迫不得已之下,他竟全身蜷曲成球,往後一翻,徑直倒滾開去。
這等就地打滾的姿態,雖然看來狼狽。但要化解程立那剛猛絕倫,沛莫能御的一拳,則其實舍就地打滾之外,再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可是如果讓連城火選擇,他肯定寧願死,也絕對不肯這樣子當衆出醜。在場衆人目瞪口呆,滿腔難以置信的目光當中,連城火“咕嚕嚕~”接連打了十幾個滾,好不容易,纔在大廳門檻邊上停下。
連城火立刻一個鯉魚打挺,騰身躍起。他口中呼呼喘着粗氣,兩眼血紅,咬牙切齒地死盯着程立,嘶聲道:“好!好!好得很!程立,你我從此刻開始,不共戴天!我連城火當天發誓,若不能把你扒皮抽筋,再挫骨揚灰,我連城火誓不爲人!”
這個毒誓一出口,當場滿場皆驚。趙國公忍不住開口勸解道:“連賢侄,只是比武較技而已,無論勝負,都不過一場兒戲,又何必當真?按我說,這場比武,既然你們的刀槍都一樣毀了,不如還是以平手論處吧。”
連城火神色陰沉,道:“勝就勝,敗就敗,這一場,確實是我輸了。連城火又豈是輸不起,要靠賴賬自欺欺人之輩?可是這個姓程的如此辱我,是可忍孰不可忍!趙國公,請恕連城火失禮了。告辭。”
話聲擲地,連城火隨意向趙國公一拱手,立刻轉身就走。只留下大廳裡衆人面面相覷,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壞人!壞人!都怪你!一切都是你不好!姓程的,我恨死你了。”
帶着哭腔的女子聲音,驟然在大廳上響起。丹陽公主猛地站起,氣憤憤地抓起酒杯,就向程立擲過來。可惜她年幼力弱,手上也沒有準頭。酒杯雖然脫手飛出,卻“乒乓~”一下,砸在距離程立還有好幾步遠的右側處,連半滴酒水也沒能濺及程立。
丹陽公主卻哪裡管這麼許多?酒杯脫手擲出去,她連看都不看,直接哭着轉身就跑出大廳,去追趕連城火了。
幾位公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時之間,都感覺十分尷尬。舞陽公主急中生智,悄悄伸手按在四妹背後,用力一推。清陽公主毫無防備,突然就被推了出來,禁不住“啊呀~”一聲驚叫,身不由己,向前踉蹌撲了幾步,終究站立不住,似乎就要當場撲倒。
清陽公主從小到大,一向活得循規蹈矩,在人前不曾有過半分失禮的。可眼下,這麼一下子撲下去,自己還能見人麼?剎那,清陽公主又驚又急,淚珠自然而然涌出,在眼眶裡滾來滾去。
可是未等這淚珠真正淌下,一條強有力的手臂,已經搶先伸過來,恰好架住了清陽公主。程立低頭望着這位整個人都掛在自己手臂上的公主,凝聲道:“清陽殿下,請小心。”
清陽公主活了這麼大,還是首次和一位成年男子如此親密接觸。她面頰上禁不住一陣飛紅,連忙用力一推,把程立的手臂稍微推開一點,順勢站好,垂首柔聲道:“多,多謝龍城伯。丹陽她……她只是年少衝動,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其實她沒有惡意的。我替丹陽她,向龍城伯賠禮了。”
說話之間,清陽公主當真就向着程立,微微彎腰斂衽,以爲陪禮。程立則向旁邊避開一步,表示不受禮。搖頭道:“清陽殿下,不用這樣。我並沒有怪責丹陽殿下的意思啊。還是請趕快回座吧。不要礙着趙國公。”
大庭廣衆,衆目睽睽之下,居然和程立說了這麼多句話,清陽公主早已羞不可抑。聽到程立讓自己回座,她正中下懷。當下紅着臉點了點頭,居然連句招呼的說話都忘了要和趙國公說,匆匆回去自己的席位邊上座下。
舞陽公主湊過來,笑嘻嘻問道:“四妹,怎麼樣?看妳這幅模樣,好像對那位龍城伯挺滿意啊?”
清陽公主滿臉發燙,用力一跺腳,壓抑地低聲嗔道:“三姐,不理妳啦。都是妳,好端端的,推人家出去幹嘛啊?”
舞陽公主低聲笑道:“這不是讓妳先驗驗貨嘛。好啦好啦,知道妳臉皮子薄,不說就不說吧。不過也別怪三姐,三姐這也是替小八打圓場呢。妳看,現在氣氛不是好多了?”
舞陽公主說得倒也沒錯。經過清陽公主和程立這麼一打岔,大廳裡的氣氛,確實因此緩和了不少。當下趙國公仍然滿面笑容,舉杯向衆賓客敬酒。衆賓客也都識趣,當下紛紛舉杯回敬,大廳之上,又恢復了一片賓主共歡的熱鬧。誰都當剛纔的事沒發生過算了。
雖然大家都很努力,想要當這事沒發生過一樣。可惜有些時候,並不是裝聾作啞,就能掩耳盜鈴的。所以這場壽宴,最終還是不復當初。纔到初更時分,便已經結束。怎麼看都有幾分草草收場的味道。
程立和蕭劍詩一起,步出趙國公府大門,正要上馬離開。身後處忽然傳來方小侯爺的聲音:“龍城伯,請稍等。”
程立站定回頭,見方小侯爺正施施然地走過來。當下抱拳道:“快活侯,有什麼指教?”
方小侯爺嘆道:“指教不敢當。可是連城火這人,看似大度,實質胸懷並不寬廣。今天龍城伯讓他當衆出醜。他絕對會懷恨在心,並且用盡一切辦法,以圖報復。龍城伯,千萬小心。若有需要,就通知我。相信我在這裡,還是有幾分薄面的。”
程立默然,向方小侯爺看了老半晌,這才點頭道:“好,我明白了。多虧小侯爺提醒。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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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侯方展眉方小侯爺,正如同其爵位封號一樣,是個很懂得怎麼尋找快活,很懂得的人。他從來不會委屈薄待自己,一切都要最好的,最奢華的,最舒適的。
就像這輛快活侯府特別定製的馬車一樣。車箱寬大舒服,雕樑畫棟,鑲金嵌玉。裡面還鋪着柔軟的天鵝絨地氈。車廂角落處的櫃子裡,更藏着至少十幾個酒瓶子。每一瓶都是千金難買的絕佳醇釀。
拖拉馬車所用的,乃是四匹久經訓練之寶馬名駒。駕車的車伕叫老許,由他所駕馭的馬車,無論跑得多快也罷,坐在車廂之內,都只會感覺如同坐在平靜湖面上的畫舫裡一樣平穩,甚至根本感覺不出來馬車在行走。
掛在車廂內壁上作爲照明之用的燈具,儼然以純白透明的玻璃爲外罩。所燃燒的,也不是什麼菜油豆油,而是從西域一種地下黑水中所提煉出來的清油,燃燒時不但亮度極強,而且還無煙無味,絕對不會薰眼睛。單單這麼一盞玻璃風燈,若沒有幾百兩銀子,便休想能夠拿得下來。
可是假如想要向白玉京內“萬花閣”的花魁詩思,求取一夕之歡的話,區區幾百兩銀子,還遠遠不足夠。
事實上,欲要成爲詩思的入幕之賓,金錢,實在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個因素而已。不管你拿出再多的金子銀子,也不管你是個什麼身份。若然詩思本人看不上的話,那麼照樣一概休談。
此時此刻,詩思就在方小侯爺身邊。她穿了一件鮮紅柔軟的絲袍,像貓—樣蜷曲在方小侯爺懷裡,用一雙指甲上染了鮮紅鳳仙花汁的纖纖玉手,剝了顆在溫室中培養而成的葡萄,用檀口銜着一半,親暱地把另外一半喂到方小侯爺的嘴裡。
事實上,詩思不但是個溫柔而美麗的女人,而且還很聰明,很懂得享受人生,更懂得怎麼讓男人享受自己。
方小侯爺看着自己身邊這個女人,看着她如羊脂白玉般的皮膚,再看她似桃花般緋紅的面頰,如春水般溫柔的眼波。縱然尚未喝酒,但方小侯爺卻微覺薰然,彷彿已經醉了。
方小侯爺輕輕吐了口氣,伸手握住了詩思露在絲袍之外,那一隻纖柔完美,小巧可愛的腳掌。頃刻間,詩思的肌膚變得冰涼,而且更生出了無數顆極細小的顆粒。
並非恐懼。恰恰相反,已經經歷過這個女人的方小侯爺,縱然只是握住她一隻腳掌,卻也知道這正是詩思開始變得興奮的證明。
詩思之所以能征服男人,或許,便是因爲她每次都能讓男人覺得,她已完全被征服。這樣的女人並不多,但只有這樣的女人,才真正能使男人快樂。
想到詩思那完美的身體,方小侯爺身體裡,忽然有一股熱流升起。他輕輕嘆息着,再度伸出手,要把詩思擁入懷內。然而就在此刻……
毫無預兆地,馬車忽然一頓。掛在車廂內壁之上的風燈,也隨之晃了兩晃。光影搖曳之下,方小侯爺的面頰上,不由得出現了片片陰霾。他放開詩思,揚聲問道:“老許,怎麼回事?”
車伕老許的聲音,透過車廂壁清晰傳來。單憑這麼一手傳音的功夫,便知道他的修爲亦頗不弱。至少不在金龍幫的十九人魔之下。
“侯爺,是顏老相爺的馬車,停在前面擋住了道。”
“哦?顏老相爺?”
方小侯爺身上的熱意,立刻涼透了。他回首向詩思歉意地點了點頭,隨之推開車廂的廂門,縱身躍下。反手關上門,深呼吸一口夜半時分的涼氣,舉目眺望。果然看見冷清清空無一人的街道上,停靠着一輛款式簡樸的半舊馬車。
假如說方小侯爺自己坐的馬車,是那種青磚白瓦,裡外三進的大宅門。那麼這兩簡樸馬車,頂多只好算是座低矮的泥磚屋罷了。但這簡樸馬車的車廂左右兩側,卻各自掛着一個燈籠。上面正是個“顏”字。
方小侯爺嘆了口氣,邁步上前,走到那輛簡樸馬車之前,伸手敲了敲門。無奈地道:“老相爺,都這麼晚了,不趕快回去睡覺,還在這裡堵人呢?需知道春宵一刻值千金,被您這麼一堵,我可是損失了不少啊。”
廂門打開,霎時間,方小侯爺雙眼一亮。只因爲呈現在面前的,儼然是一處豪華舒適得超過方小侯爺自己那輛馬車十倍,哪怕天子所居的寢宮,也要遠遠不及的所在。在這車廂之內的方寸空間,其中任何一件哪怕再不起眼的小小裝飾,也至少價值千金。
比方說,這裡也鋪着地毯,卻並非是普通的天鵝絨,而是羊絨。那羊也並非是普通羊,而是取材於吐蕃與西域沙漠之間,一片荒無人煙的高山臺地當中,一種數量極稀少的羚羊。
這種羚羊身體之上,緊貼着皮膚處,生長着一種細密短毛絨。這種短毛絨保暖性極佳,拿來製作成披肩,可以在保持輕巧之餘,製作得極盡華麗。
但這種羚羊極爲機警,兼且又能在崎嶇山地之上奔跑如飛。故此哪怕是最出色的獵人,也未必能夠獵得到這種羊。因爲太難獲取,數量太過稀少。故此,用這種羊絨所製作的披肩,向來被稱爲“羊絨之王”。又稱呼爲“沙圖什”。哪怕是遙遠西方,波斯帝國的皇帝,也以能夠得到一條製作精美的沙圖什爲榮。
通常,要使用三隻羚羊身上的羊絨,才能製作成一條沙圖什。但此刻,鋪在車廂裡,被顏老相爺踩在腳下的這條羊絨地氈,卻至少使用了數十隻羚羊,或許還不止。單單這張地氈,若沒有幾萬兩銀子,便根本別想能夠拿得下。
外表的簡樸,與內裡的奢華,兩者合在一起,儼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強烈反差。哪怕是向來奢侈慣了的方小侯爺,也不由得一怔。一瞬之間,下意識地感覺到自愧不如。
顏老相爺身穿便衣,足下踏着兩名如花似玉,顏色只比詩思稍遜半籌的小丫頭,正獨坐飲酒。看見廂門大開,他回過頭來,向方小侯爺冷冷地看了兩眼,忽然一腳把兩名小丫頭踢開,喝道:“滾下去,好好等着。方展眉,你上來。老夫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