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武功再高,幹不過菜刀,銅牆鐵壁,扛不住導彈。
玉米太兇悍,咱可以連根拔!拔不起來,就攔腰砍!宋默不相信,幾百個大活人還對付不了幾棵玉米!
英勇的圖羅被擡進了黑診所,金色騎士艾爾特再度閃亮出場,距離玉米田邊五米站定,身上金色的鬥氣升騰,拔-出長劍,大吼一聲,一道凌厲的劍氣刷的劈向了玉米田!剛剛還威風八面的玉米,頓時紛紛倒地,萎靡不振。正如宋默所料,只要砍了玉米杆,上面的玉面棒-子,瞬間沒了一點殺傷力。
艾爾特虎軀一震,開始揮劍大殺四方,宋默當即組織領民去撿收玉米。比手腕粗的玉米,撥開綠色的葉子,就是金黃飽滿的玉米粒,忍不住咬一口,哪怕是生的,也沒有任何澀口的味道,只有滿嘴甘甜。
宋默坐在田邊,捧着一棒玉米笑得眼睛都眯了起來。好東西啊,絕對的好東西!豐收的玉米,讓他腦子裡又想起了一種可以賺錢的食物,玉米糖。
樣子漂亮,入口酥脆,攜帶方便,既可以飽腹,又能當零食。和白糖不同,成塊的玉米糖無論是批發還是零售,都是一筆不錯的生意。
宋默啃完了玉米,一抹嘴,站到了高處,開始指揮領民將玉米堆到一處,玉米杆堆到另一處。這也是好東西,曬乾了可以替代柴火使用。現在還是初春,早晚依舊冷得很,新建的地下城耗去了宋默不少的金幣,沒有太多的錢和矮人買暖石,只能在地下城通風的地方,壘起了一道道火牆,燒柴來保持整座城市的溫暖。
如今有了玉米杆,不需要領民起早貪黑去砍柴了,既省力,又環保!
有了土豆玉米,再加上小麥,格里蘭人的主食絕對不用發愁了,今後除非出現什麼大的變故,否則,大家自給自足吃飽肚子,不成問題。
吃飽之後,就要吃得好了,宋默搓搓手指,是不是該開展一下畜牧業了?肉禽蛋,一個也不能少啊。
之前只忙着發展武力,武裝自己,回頭想想,最重要的,還是先讓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個檔次,吃飽了,穿好了,身體素質上去了,再加上嚴格的訓練,先進的武器,雜牌軍終將成爲歷史,強軍不再是夢想!等到那一天,誰還敢隨便打他領地的主意?
宋默越想越覺得是這個道理,心情激動之下,撥開一個玉米,又啃了起來。
在金色騎士艾爾特揮汗如雨,氣喘如牛的鼎力相助之下,格里蘭的玉米大獲豐收。清點完收穫的玉米之後,宋默走到坐在地上的艾爾特面前,一把抓住了騎士大人的手,滿臉笑容,眼中充滿了感激之情,“騎士大人,你是全格里蘭最可愛的人!”
艾爾特擡起頭,不慎朝宋默的身後看了一眼,累得通紅的臉瞬間變得雪白,拼命想從宋默的兩隻爪子裡把自己的手抽回來,猶如被惡少調戲的花姑娘一般驚慌,“領主大人,您放開我!”
宋默不解的歪歪腦袋,到底放開了艾爾特的手,沒等騎士大人鬆口氣,肩膀就被搭上了,“艾爾特,第一次見到你,我就發現了,你和格里蘭,絕對有着解不開的緣分啊。”
宋默話一出口,艾爾特的臉色已經不是慘白可以形容了。
不遠處,瑞斯梅爾斯靠在一棵樹邊,修長的手指看似無意的纏繞着垂在胸前的一縷長髮,海藍色的眼睛不經意的掃向被宋默搭着肩膀的艾爾特,嘴角勾了勾。艾爾特頓時僵硬了,彷彿那白皙如玉的手指纏繞的不是頭髮,而是自己的脖子。
看着一步步走來的瑞斯,艾爾特僵硬的開口說道:“領主大人,就算我曾經犯錯,您說過,只要我投靠格里蘭,就既往不咎,對不對?”
“是啊,我是這麼說過。”
“那麼,您一定不會眼睜睜的看着我被殺死,對吧?”
“當然。”
宋默話音剛落,一隻白皙的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將他搭在艾爾特肩膀上的手拉了回來。艾爾特馬上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跑得無影無蹤。彷彿之前累得癱倒在地,只是個錯覺。
宋默看着艾爾特身後留下的一地煙塵,眨眨眼,擡起頭,看向瑞斯,“他怎麼了?”
瑞斯捏着宋默的手指,送到嘴邊輕咬了一下,“你確定你不知道?”
聳了聳肩膀,宋默笑了笑,“我只是開個玩笑。”
“開玩笑也不行。”瑞斯的脣沿着宋默的指尖滑到掌心,落下了一個帶着涼意的吻,“你是我的。”
“你是不是有點太霸道了?”宋默皺了皺眉,結婚了還能離婚,何況他們現在連正式的情人都不是吧?這傢伙未免管得太寬了。他還能一輩子不和人接觸嗎?
“霸道?”瑞斯笑了,低下頭,吻了一下宋默的鼻尖,“你還沒有見過我真正霸道的時候。千萬別惹我生氣,宋默格里蘭。”瑞斯海藍色的眼睛,深深望進了宋默的雙眼,“否則,我就將你抓回我的城堡,永遠關起來。”
宋默扯扯嘴角,“要真的有那麼一天,我希望,關我的房間,牆是用寶石砌的,牀是用金幣堆的,屋頂是用珍珠鑲的,地板鋪的全都是金磚,做得到嗎?做得到,不用你抓,我自己進去把牢底坐穿。”
“……你是認真的?”
“當然。”
“哈……”
瑞斯一把將宋默摟進了懷裡,擡起宋默的下巴,狠狠的堵住了他的嘴脣。
“親愛的,你總是能讓我驚喜……”
宋默撇撇嘴,小樣的,天朝五千年曆史文化,新世紀網絡信息發達,身爲一個知道上進的遊戲宅,他什麼沒見過,就憑一句話想威脅他?做夢去吧!
如果宋大領主知道,某個魔族的確在認真考慮他提出的條件,估計就得意不起來了。
正忙着收穫玉米的領民們掃一眼正吻得投入,親得過癮的領主大人,好事將近了?雖說種族不同,性別一樣,可有個武力值強悍的領主夫人,似乎也不錯。
可是,格里蘭家未來的繼承人怎麼辦?
不過領主大人被雷劈都劈不死,說不定,這也不件難事。就算自己不能生,搶一個回來,絕對不成問題!
和宋默朝夕相處,耳濡目染的格里蘭人,思想如脫繮的野馬,改道的河水,再也無法回到正常的軌道上來了。
辛勤的汗水終於得到了回報,收穫的玉米和土豆堆滿了半個地下倉庫,哪怕小麥顆粒無收,今年的糧食也不用發愁了。
新一批土豆和玉米又被種了下去,格里蘭人爲了自己的肚子,已經準備好與這些兇暴的植物長期對抗,相愛相殺到地老天荒了。
至於羅德當初和土豆一起找來的地瓜,宋默暫時不打算種植,現有的作物種類已經夠讓他頭疼了,有幾個傷員還躺在哈洛德的黑診所裡出不來呢,萬一弄出個更兇暴的傢伙來……宋大領主表示,除非再抓幾個金色騎士來,否則種植新品種的危險太高。
可金色騎士是那麼好抓的嗎?當然不是。
所以,種植新作物的計劃,只能暫緩。
羅德對宋默的決定感到有些可惜,看着被宋默堆在牆角的地瓜,矮人抓抓一臉的大鬍子,摸摸頭上還腫着的大包,已經到嘴邊的話,又給嚥了回去。
糧食誠可貴,生命價更高。
這句話是宋默說的,羅德認爲,絕對是句真理。
“羅德,既然知道了土豆怎麼種植,咱們之前的契約,算是完成了吧?”宋默和羅德面對面坐着,一人手裡抓着一棒玉米,一邊啃,一邊聊天。
玉米和土豆現階段成爲了格里蘭人最喜歡的食物,老人更喜歡土豆,或煮或烤,沒牙照樣能吃。孩子則更喜歡玉米的味道,香甜糯口。如果不是宋默下令一定要種植小麥,恐怕大家會把已經發芽的小麥都當野草拔掉,全部種上玉米和土豆。
製糖作坊的產量漸漸提高,製出的白糖又賣出了一批。之前的白糖生意讓羅德的商隊賺得盆滿盈鉢,不到半個月時間,又來了格里蘭。
“恩,的確。”羅德啃完了玉米,擦掉鬍子上沾到的汁水,“族裡已經有人在催我回去了。”
“是嗎?”
“是啊。”羅德看看已經空了的盤子,摸摸肚子,有些意猶未盡,“我也不是沒吃過玉米,可比起在格里蘭種出來的,味道簡直差了太多。難不成,你這裡的土壤比別的地方肥沃?”
“別開玩笑了。”宋默攤開手,“真像你說的,爲什麼我這裡的小麥產量一直那麼低?”
“也對。”羅德點點頭,“我這次把土豆的種植方法帶回去,長老會肯定不會少了我的好處,領主大人,我該和你說一聲謝謝的。”
“千萬別!”宋默連忙擺手,“煽情什麼的,可不是生意人該做的。就算你這樣,我也不會在價格上鬆口的。”
“……”奸商!
“你在心裡偷罵我對不對?”宋默笑眯眯的又從桌子下邊捧出了一個盤子,盤子裡堆滿了方塊狀的金黃色糖果。
羅德好奇的看着盤子裡的東西,“這是什麼?”
“嚐嚐看。”宋默拿起一塊,咬了幾口吞下肚子,又拿起另一塊,“味道很不錯的。”
羅德也拿起了一塊送進嘴裡,頓時眼睛就是一亮,“這是糖?”
“對,玉米糖。”宋默將整盤糖都推到了羅德的面前,“我覺得,這會比白糖更賺。”
奶糖,軟糖太乍眼,玉米糖就好多了,原料也很簡單,仿製也容易。但是宋默堅信,哪怕出現競爭對手,格里蘭做出來的玉米糖,味道也是最好的。
說話間,盤子裡的糖已經下去了一下半,羅德意識到自己剛剛做了什麼,臉有些發紅,幸好有滿臉的大鬍子遮掩,讓他不至於太尷尬,“領主大人,玉米糖,也可以交給我代售嗎?”
“當然,我一開始就是這麼打算的。”宋默靠在椅背上,雙臂環抱在胸前,笑得一臉和善,“不過,我也有個條件。”
“您放心,金幣我會照付的,一個子都不會少。”
“我不是指這個。”宋默搖搖頭,“你忘記我們之前談的交易條件了?”
“您是說?”
“人口。”宋默身體前傾,手肘支在桌面上,“你留在格里蘭這段時間,你的商隊已經停止向格里蘭輸送人口了。你應該也知道,格里蘭現在缺少的是什麼。玉米糖和白糖,我可以交給給你的商隊代理,但是,你必須再給我送更多的人來。”
羅德想了一會,點了點頭。的確,在格里蘭的這段時間,他看到了格里蘭發展的潛力,也看到這裡的弊端。
照這樣發展下去,格里蘭的確會出現勞動力不足的情況。
勞動力這個詞,也是羅德從宋默嘴裡聽到的。
“不拘是人類還是其他種族,只要能幹活就行,我都要。”
“我知道了,領主大人。”羅德慎重的點了點頭,“據我所知,被奧比王國佔領的薩比森境內,正在發生叛--亂,相信不久之後,您就會有大量免費的勞動力可用了。”
叛--亂?
宋默挑起了一邊的眉毛,難怪那頭大肚子龍匆忙走人,原來是國內出亂子了,不過,宋默可不認爲黑炎會給這些敢在他家裡殺人放火的傢伙一條生路。
不過羅德也提醒了宋默,戰俘,也是勞動力的重要來源啊。
想到這裡,宋默覺得,針對納爾遜公爵量身定做的計劃,需要提上日程了。
作者有話要說:感謝安琪莉可.柯蕾特,demeter,一兜,珊瑚礁油,憧夢,風之雲影,桂花圓紫,葉葉也,杯▅▅酒、窺天下╮,甜寶寶,林清,書蟲,domessless,酃,的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