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酒店位於北林市陽坡區最大的休閒娛樂場所附近,毗鄰我們經過小型廣場,左側是通往東環,右側步行5分鐘可達到北林市最繁華的商業步行街。
我跟靈兒抱着孩子,丁琳跟着跟着不見了,我急忙回頭找。卻聽見跳廣場舞那那邊傳來鬧嚷聲,暗自疑問出什麼事了,急忙喊上靈兒一起去看看,順道看看丁琳是怎麼回事,怎麼沒有跟來。
走過去時,跳廣場舞的已經散了,只是剛纔跳舞的地方圍攏一堆人,好像在看是熱鬧,而且還聽見有女人爭辯的聲音。靈兒滿臉不悅,怪我多管閒事,抱着孩子不能擠進,只能在外圍來來回回的走。
我是擠進去的,看見丁琳佇立在一位摔倒在地上的大媽身邊。在大媽身邊,還有一位比較年輕也時髦的女人,女人不停的在對所有圍觀人羣解釋,說這位大媽不是她撞倒的,而是大媽自己摔倒在地的。
年輕女人越說越激動,那張臉急得都變成的豬肝色了。這個可能是跟她剛纔跳舞渾身發熱有關,還有就是她極力想讓人相信自己沒有撞倒大媽,所以情緒過度緊張後怕中。
有人建議打120送大媽去醫院,還有人建議先找到大媽的子女,把事說清楚纔好,以免後面說不清道不明的。我看丁琳,她也在看我,然後走過來對我說:“叔叔,是奶奶自己踩住鞋子摔倒的。”
我想前前後後也就只有丁琳看見,別人都在忙各自的,誰也沒有注意到大媽摔倒的事。見丁琳主動來告訴我,我就對那位年輕女人說:“你剛纔距離大媽有多遠?”
年輕女人說:“我在大媽的左側,半米遠左右吧!看見她摔倒,急忙來扶,她就一把拉住我說好痛……”年輕女人說不下去了,要哭要哭的樣子。
我在看向大媽,問道:“大媽,咱不能捂着良心說話,你告訴我是怎麼回事?”
大媽額頭掛滿汗珠,卻還是眯縫眼使勁的瞅我看,然後擡起手指,衝我還有其他人說:“就是她推倒我的。”
看來這事有點麻煩,丁琳是鬼,她說的話,除了我相信,沒有誰看得見她,不能作爲證據。再看年輕女人,她抽抽噎噎哭起來,一邊哭一邊解釋道:“我剛纔就是說了大媽幾句,你這麼大年齡來跳舞,應該站在邊上的,不能跟我們一樣擠到中間。她這就記上了,摔倒還得賴上我。”
有同情年輕女人的,也有替大媽打抱不平的老人,就義憤填膺的說道:“不管怎麼樣,人出事了這是事實,你得送人去醫院檢查。”
看大媽是沒有誰敢上前去扶,她自己也在嘗試站起來,可是稍微動一下,就疼得呲牙咧嘴的,那額頭上的汗珠更是唰唰的流。
不多一會,大媽的子女來了,他們在衆多看熱鬧跟起鬨者的擁護下,對那個年輕女人是出言不遜還拽着她去醫院守候老人。
我問丁琳有沒有辦法解決這件事,她搖搖頭,也不知道怎麼辦。眼看有巡警參與進來,把年輕女人跟大媽的家屬都帶走,120直接來拉走大媽去了醫院。
我跟丁琳還有靈兒正要離開,一位年輕的巡警直奔我而來問道:“你是目擊證人嗎?”我剛剛想搖頭,看丁琳給我擺手,我點頭算是吧!巡警說:“既然你是目擊證人,那麼請給我們走一趟。”
“我暈菜,不就是多管閒事說了一句公道話而已,至於也要被一起帶走嗎?”我看靈兒,她恨恨然瞪着我,賭氣的別開頭看都不看我一眼。
實在是沒轍,我只好掏出手機,讓矮冬瓜來把靈兒母子倆接回到酒店。然後跟巡警一起坐進警車,去了巡警大隊部。從出事地點到巡警大隊,丁琳都處於一種迷惘,惶惶不安中。
在警車車廂裡雖然就我跟丁琳,但是我不好跟她說話,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要是我這個證人有神經問題,那麼那位年輕的義務幫忙扶老人的女人,就得被冤枉。
不能跟丁琳語言溝通,我拿出隨身的筆記本,暗示丁琳用寫的把發生的事情經過寫下來,待會去了巡警大隊部也要有說辭。
丁琳在我的筆記本上寫:廣場奶奶穿的是拖鞋,前後左右都有人圍繞在她半米遠左右,她轉圈圈的守候,左腳踩在右腳拖鞋跟上,就摔倒了。
廣場奶奶摔倒之後,前後左右的人都沒有出來扶她,唯獨那位年輕的阿姨看不過去就出手扶,想要把她扶起來。結果這位奶奶就一口咬定是這位阿姨撞倒的她,其實阿姨是好人。
我拿着筆記本,不知道應該怎麼給巡警看。看丁琳記錄下的事發經過,字體娟秀,人家怎麼可能相信這是我的字跡?
丁琳說:“叔叔,你如果要幫那位阿姨,就去醫院。”
“爲什麼?”
“我可以讓那位奶奶看見我,然後把事情經過的真相說出來。”
摔倒的這位大媽年齡可是七十高齡的老人了,丁琳現身,對她有可能造成另外一種弊端。我搖頭不贊成丁琳的建議,讓她另想辦法。
丁琳想了想,突然抿嘴一笑道:“我有辦法了。”
“說說看?”
“把你手機給我。”
“哦。”我把手機給她。
丁琳在我手機上不知道搞了些什麼名堂,然後遞給我,我看手機屏幕。發現手機屏幕上正在跳廣場舞,畫面中那位大媽專注的舞動手臂,正在轉圈圈,突然她摔倒,在她摔倒的時候,周圍沒有人,接着出現了那位年輕女人來扶她的畫面。
“好,有這個真是太好了。”我不得不說丁琳真聰明,把她看見的記憶輸入我的手機裡,就像我用手機拍攝下之前出事的場景。
聽我表揚,丁琳卻沒有顯出多麼高興的樣子,依舊鬱鬱寡歡,眼神迷惘,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剛剛想問她究竟有什麼事需要我幫助,從車前面傳來巡警拍後窗玻璃的聲音。
剛纔一時大意,好像沒有注意到,就跟丁琳說起話來。想必巡警覺得奇怪,就詢問我有什麼事吧!
正好我把手機從巡警剛剛打開的車窗遞過去,他看了看,衝我點點頭,然後把手機遞給其餘人看。
丁琳拒絕去巡警大隊部,她提前下車,並且說在路口等我。
巡警大隊部是正義之所,鬼魅們是不能進入的,那裡的磁場會把他們身上的鬼氣消耗掉。如此我一個人去了巡警大隊部,在手機攝像的有力證據下,那位想賴人的大媽,最終還是得靠自己醫已經摔碎了的股骨。大媽的子女在看了巡警從我手機複製粘貼去的攝像畫面,啞口無言。
特麼的,跟巡警大哥們走了一圈。來到跟丁琳約定的地點時,已經夜深人靜了。
路上寥寥無幾的路人,也是來去匆匆,沒有多作停留。昏黃的路燈拉長我的身影,冷風拂動行道樹發出颯颯的響聲,就像暗夜精靈在竊笑。
遠處傳來一聲貓叫,聲音淒厲。撕破夜空,我的心微微一顫。約定地點,空無一“人”我還是對空蕩蕩的夜空喊道:“丁琳……”我喊出聲,自己都覺得特傻,讓人看見還以爲我發神經吧!
就在我以爲丁琳根本等不了我那麼久的時候,突然從一顆樹的陰影處走出來一個“人”“叔叔。”
“你還在?”
“嗯。”丁琳淺笑一下,眼神依舊迷惘。就像迷路的孩子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方那種失魂落魄的樣子。
“我得趕最後一班車回到酒店,你來嗎?”剛纔巡警說送我回酒店的,要不是想到丁琳,我現在已經跟靈兒母子倆在一起了。
“嗯。”
“記不得回家的路?”我跟丁琳站在路牌下,翹首以盼車子來的方向,還不時心焦的看看腕上手錶。要是在沒有回去,靈兒該着急了。
車子還沒有來,我東張西望中,希望能在附近看有沒有電話亭之類的。手機之前不間斷的播放廣場舞大媽出事的細節,早就沒有電了。
丁琳看出我在找電話亭,就說道:“叔叔,那邊有一個1P卡的電話亭,你需要打嗎?”
1P卡我沒有,只能打一般的公用電話。我搖頭,看車來了,急忙走過去。丁琳卻說:“叔叔,別坐這輛車。”
“爲什麼?”
“這一輛車上坐的都不是人。”
“哦。”我答應着,看車上的人,果然是一個個低垂頭,沒有一丁點表情,僵直有木訥的樣子坐在那。車子在站牌下稍作停留,又徐徐離開。
定睛看,這輛車好像沒有輪胎的,就像半空漂浮那種。是我眼花了?我揉揉眼睛,看,車子已經不見了。
“丁琳你爲什麼不回家?”我想一般還滯留在這個世界的鬼魅大多數都是有未了心願,丁琳的心願或許是想見自己親人最後一面。
“我沒有家,不記得自己怎麼變成這樣的。”
“什麼?”鬼不能記得自己生前的事,這個我有聽說過,不過她應該記得自己的家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