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懸浮的幽黑石室之外,巴巴託五人震驚地看着石室變得虛幻透明,無可阻擋地要消失在這個世界。
“風翊,風翊,你出來!”蕭蕭心中驚恐,大叫着衝向石室,一劍劈了過去,但劍芒卻似砍在了虛空之處,一點漣漪都沒有出現。
“翊哥哥……”妮婭亦大叫,急得眼淚都快掉出來了。
倒是巴巴託還算鎮定,肥豬與衛斯理也只驚不慌。
“好了,風翊不會有事的。”巴巴託道,他可是知道風翊擁有撕裂空間通道的恐懼之眼,可以瞬間抵達到那怪獸空間,就算這石室變成了虛無,那空間通道會平行出現在石室當時所處的空間,風翊再從那怪獸空間回來便會出現在此。
再說,肥豬與衛斯理可是風翊的兩條狗,被植入了風翊的精神烙印,若風翊有事,他們早就驚慌得變成喪家之犬了,哪會如此鎮定。
巴巴託與風翊曾一起在黑風崖空間坍塌之後逃出,他既然如此肯定,這讓蕭蕭與妮婭心中安定了些,只是眼睜睜看着這石室消逝得無影無蹤,再相信也止不住有些惶惶不安。
而怪獸空間之內,風翊躺在有些冰涼的草地上,睜着眼睛望着湛藍通透的天空,泥土和青草混合的清香讓他清楚地明白一切都不是夢,儘管他是如此希望這就是一個夢,一個可以甩甩頭便忘掉的惡夢。
一羣狼虎獸圍在風翊爲中心的千米之外,沒有任何敵意,只有惶恐與不安,生怕這殺神殺心一起,又將它們屠個血流成河,伏屍千里。
“血衣,其實我這個人很貪心的,一秒太短,你滿足但我不滿足,我要很多很多秒,很多很多天,很多很多年……”風翊喃喃念着摸了摸脖頸,那裡曾滲透了一滴銷魂的情人淚,那裡不是心臟,卻令他的心感到一陣陣的鈍痛。
風翊是個不擇手段的人,爲了達到目的他可以卑鄙可以無恥,但他卻絕不是個無情之人,甚至,他的感情世界過於豐富,他不專一份情但卻專每一份情。
血衣的本體與他之間,或許有着剪不斷理還亂的因緣,但那只是一種感覺,是虛幻的。血衣只是一個分身,但卻有着獨立意識,他分明感覺到她嘴脣的溫度,她心臟跳動的速度,是活生生存在的。
又或許,感情是因爲短智而美麗,因爲悽美而刻骨,但無論如何,風翊是不可能會忘記,也無法忘記有這麼一個女人,如流星一般,在他生命的旅程中劃過一道絢爛的色彩,她的名字叫——血衣!
風翊默默咀嚼着這份情感,良久,他一躍而起,仰天長嘯,嘯出心中鬱結之氣,嘯出心中萬丈豪情,他的命運,無人可以掌握,也無人可以妄想掌握。
“啪”的一聲,一本破損的書籍從他身上跌落。
風翊拾起這本書,只有半部,而且損壞的地方不少,一翻開,他眼前不由一亮,是那棺中麗人的日記,當初他只看了一小段便被血衣合上了。想來是他被棺中麗人一掌轟得砸在書桌上時,將這日記壓在了身下,卻也被那一掌的餘力給損壞了,而他進入空間通道時不知怎麼帶了進來。
“卻不知已過多少萬年了,我終於甦醒了過來,卻發現蒼海桑田,那個時代早已被塵封,或者說,被塵封的是這個世界。”
“幽冥邪君的冥神化血大法果真陰毒,我分明感覺到全身能量慢慢變得邪惡,魔性種子已經在心中生根發芽,我知道,若再想不到辦法,我會被完全魔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
後面是缺失的地方,但幽冥邪君四個字卻讓風翊心中一震,而冥神化血大法從幽冥邪君傳承的記憶中可以搜尋到,但具體怎樣施展卻一無所知。棺中麗人之前與幽冥邪君肯定發生過一場血戰,那麼她會不會是……
風翊心中猛然跳動,想起棺中麗人在看見清風定神珠的神態,再想起她能輕而易舉地控制清風定神珠,那個名字已經呼之欲出了。
風翊定了定神,接着看下去。
“不行,我不能屈服於心魔,我不能殺害無辜……只是,我殺幾個盜匪並不算作惡吧。”
“我已將方圓千里的盜匪屠滅一空,將他們靈魂抽取吸收,我……已經不是原來的我了……我得想辦法制止自己這麼下去……”
“我已修煉出第六十八個分身,是我的本體意識所化,萬一當我的魔性意識真正甦醒,我會用這六十八個分身來遏止自己,就算是毀滅自身也在所不惜……”
“我已經越來越無法控制自己了,魔性已經無法壓制,看見鮮血我會興奮,我極度渴望殺戮,我喜歡上了白慘慘的骷髏和醜陋腐爛的殭屍,它們身上的死氣讓我覺得親近,也能夠壯大體內越來越盛的邪惡能量……”
這一段就是風翊第一眼看到的那一段,他能夠從棺中麗人的字裡行間感受到她的痛苦與無奈,感到她的惶恐與痛恨。
“今天在墳地召喚亡靈之時,我發現了一對父子,我忍不住將那父親殺了,看着他從高空摔落變得四分五裂,我極度興奮與滿足,但好在及時清醒,沒有將那小男孩也殺了,但是我知道,事情已無可挽回,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牧羊鎮與高坡鎮,兩鎮五萬居民全被我控制的亡靈殺了,吸收生人靈魂的感覺真是太美妙了,不,這不是我……”
“我該做最後的準備了,因爲我感覺最後一絲神智也即將被魔性意識壓制,在這之前,我會讓自己陷入沉睡,然後讓六十八個分身去尋覓本源能量,只有本源能量才能殺得了我自己……”
日記到這裡戛然而止,而風翊卻捧着這半本日記怔了半天,裡面的內容太驚人了,讓他一時半會兒難以消化。
他仍然有許多疑惑沒有解開,比如棺中麗人,是不是真的就是清風仙子?
倘若是清風仙子,她的清風定神珠是如何穿越時空到了前一世自己的手中?
她的六十八個分身是不是個個都具有獨立意識?還是隻有血衣?
血衣去黑風崖奔着玄冥陰火去的,還是冥神之骨去的?等等……
或許這些疑惑終有一日會解開,也或許永遠都將沒有答案,一直埋在他的內心深處發黴腐爛。
分身術!
這是風翊第一次將這本從麒琪手中換回來所謂的流傳自上古的曠世秘技拿出來研究,本來他對這本分身術是不抱任何希望的,因爲麒琪說過他們麒麟家族研究了多年也沒有誰修煉成功幻化出哪怕一個分身出來。
但是因爲受到棺中麗人的刺激,她竟然擁有六十八個分身,且分身還能擁有自己的獨立意識,再想及自己身上好像也有這麼一本分身術,便決定翻出來研究一下,萬一是真的,那自己這便宜佔得可不是一般的大。
“本尊欺天聖君,所創分身術乃天下第一等,修煉至極致可分身九十九,每一個分身都擁有與自身同等的實力,本尊憑此縱橫天下,鮮有敵手,自號欺天,只有本尊欺天之份,沒有天欺本尊之份,有緣者若得此分身術,修煉成功者,便是本尊傳人,哈哈哈。”分身術序言,便是這麼一番狂語。
“怎麼看怎麼像江湖騙子用來騙三歲小孩的東西。”風翊看得一陣無語,心中直嘀咕。
風翊一頁一頁翻下去,原本不屑的心態開始變得凝重,書本內容玄奧,看似天馬行空,實則嚴謹無比,絕非糊弄人的玩意兒。
整本分身術寥寥不過五頁,但風翊快速翻了一遍之後再看第二遍,卻足足看了十幾個時辰才合上書本,面帶沉思之色,久久沒有動作。
分身術說穿了就是精神意念的運用,也就是靈魂的運用,這些風翊都沒有問題,但問題是,分身術所凝結的分身卻是真實存在的,能夠被觸摸到,這不就是等於憑空造人嗎?
“靈魂分裂,影像自生,分身!”風翊一聲大喝,便見一個模糊的人影從他本體上分離出來,還不到十秒鐘,就扭曲着煙消雲散了。
“是啊,按照秘技所說,這分身術就是造人之術,但我幻化出來的只是虛影,而非實體,是我的精神力不夠,還是差點什麼?”風翊心想,他若按照秘技方法修煉下去,就算分出的影子可以維持數天甚至數月,甚至具備攻擊力,但這分身仍然只是影子,而算不得像血衣那樣有血有肉的人體。
百思不得其解,風翊的思路似乎鑽進了一條死衚衕,得其門而進,卻不得而出。
“算了,還是出去要緊,免得蕭蕭等人擔心。”風翊驚覺時間的流逝,打算留待慢慢研究。
巴巴託五人已經在那懸浮石室消失的地方等了三天三夜了,但是仍然沒有動靜,若不是肥豬與衛斯理沒什麼異常,恐怕蕭蕭妮婭兩女非要急瘋了不可。
“有動靜!”巴巴託與肥豬兩大高手幾乎同時看向了毫無一物的虛空,那裡的空間波動有一絲細微的紊亂。
慢慢的,空間波動越來越大,一個陰魔兵陡然憑空出現,然後倏的一下又消失了。
“哈哈哈,我就知道風翊會沒事的,你們等着吧,他馬上就要出來了。”巴巴託長聲大笑,他當然知道這陰魔兵只是風翊用來探路的,一旦安全回去,風翊很快便會出現。
果然,巴巴託話聲剛落,風翊的身影便出現在虛空之中。
“咦,本少爺一出來怎麼就下雨了。”風翊一出來便看到了蕭蕭與妮婭兩張梨花帶雨的俏臉,驚咦一聲叫道。
“討厭。”兩女嬌嗔一聲撲了上來,對着風翊又掐又撓。
風翊長臂一張,將兩女環入懷中,柔聲道:“讓你們擔心了,有這麼漂亮的小美人在外頭等着本少爺,本少爺又怎麼捨得死呢?”
“不許說死,就算我們死了也不許你死。”蕭蕭捂住風翊的嘴巴道。
“不死不死,我們都會長命萬歲,不,長命萬萬歲。”風翊笑道,沒來由地浮現起血衣融入本體時那一眼,一眼是否也萬年,萬萬年?
六人出了地裂,發現無數雙眼睛望了過來,那是被風翊這驚天一擊所吸引過來圍觀之人,有各路高手,也有平民百姓。只不過這恐怖地裂被巴巴託設下了禁制,無人可以進來。
“他們肯定得了寶物,老大,要不要半路打劫?”一個小團伙中,一名盜賊輕聲問道。
“打個屁的劫,想找死也別拉上我們,就憑他們佈下的這道禁制,那幾名神級高手一試之下都赫然色變,就我們這實力還不夠人家塞牙縫的。”這老大還算有點眼光,瞪起眼睛朝着這提議的盜賊大罵一通。
有眼色的大有人在,但一些被謠傳得沸沸揚揚的寶物衝昏頭的人也不是沒有,這不,兩名大戰師與一名大魔法師便眼睛發紅地衝了過去,結果那如狗奴才般的肥豬輕輕一揮手,這三人在大多數人眼中算得上高手的傢伙便直接化爲一堆碎肉爆散開來,血腥一幕將所有人震得面無人色,甚至連大氣都不敢出一聲,直到風翊六人消失,這才如關閉的收音機突然打開一般鬧哄哄一片。
“史家主,你真的不動手?不如我們合作滅了他們,得到的寶物平分。”一名身着錦袍的老者對遠遠望着的百合家族家主史萊克道。
“不了,戴爾家主若有意儘管動手,不過別怪我史萊克沒有提醒你,到時被滅族了可別連累我百合家族。”史萊克淡淡道,他本是被血衣控制,不得不聽從她的命令,但他三天前發現血衣下在他體內的禁制消失了,便猜想血衣可能已經死了,心中自是興奮,他終於又可以擺拖這傀儡般的生活了,而風翊的恐怖他是見識過的,人家一個手指頭便能滅了他,去招惹這尊殺神,給他一萬個膽子他也不敢,他就是擔心這被寶物衝昏頭的老傢伙連累了他,那可就太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