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手槍
雷越不是軍迷,但因爲玩過不少射擊遊戲,多少懂得一點槍械,然而這把手槍的型號,他實在認不出來。
槍管、套筒、握把、扳機,所有的線條都十分硬朗。
有點像沙漠之鷹,卻比沙漠之鷹更加重型,看上去每個零件都鑄造得完美如藝術品,泛映着金屬的冷光。
當下,雷越拿出手機想要上網查一查,可是轉念一想,不行。
如果警方有技術排查福榕村這一帶網絡用戶的上網瀏覽情況,而自己這個IP就在這個時間點上網查槍械信息,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刑,我得小心點。”雷越放棄了這個舉動,目光再次看向手槍。
“它是怎麼從一把霰彈槍變成手槍的……”
是槍有什麼變形裝置嗎?雷越一番摸索,卻沒有這方面的發現。
而且從體積而言,那把霰彈槍和這把手槍互相轉換,這在他的認知裡是不可能的。
“除非,這是我不瞭解的可變形新材料……”
雷越知道槍械的金屬材料一般是不鏽鋼,或者鋁合金,而這把槍的手感似乎都不像。
但畢竟是第一次親手碰槍,他並不清楚其它槍的手感是怎麼樣的,所以無法得出結論。
“看看彈匣吧。”他屏住了氣息,右手拇指按下槍身的彈匣解脫鈕,咔噠一聲,左手慢慢地把彈匣拉了出來。
只見彈匣同樣是一半黑色一半銀色,而兩側是半透明的,可見裡面還有着三顆黃銅色的子彈。
看到那些子彈的第一眼,雷越心頭就猛地一跳,作爲非轉輪手槍,這子彈口徑好像也太大了吧?
手槍主要有三種,轉輪手槍、自動手槍——半自動,按一次扳機只發射一顆子彈、衝鋒手槍——全自動,按住扳機能清空彈匣。
自動手槍受到握把的制約,子彈口徑不會太大,這樣整把槍的大小也纔會適合隨身攜帶。
因爲他特別喜歡沙漠之鷹,以前有查過,對沙漠之鷹的相關情況知道得多點。
以“點50沙漠之鷹”這種最重型的沙漠之鷹來說,用的是.50AE子彈……他苦想了一會,隱約記得子彈尺寸好像是12.7× 33 mm。
那已經是世界上威力最大的自動手槍了!
而眼前的這三顆子彈……
“呼。”雷越小心地卸下了其中一顆子彈,去書桌邊找了把尺子細細地量度,結果爲彈頭直徑16-17mm,整長3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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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頓時斂住了雙目。
果然,這個口徑也意味着,這是一把大威力手槍,比沙漠之鷹還要兇悍。
恐怕在這種子彈面前,普通的防彈衣都是白搭,絕對會被擊穿的,就算擊不穿,子彈的能量可能也足夠把人的內臟甚至骨頭給震碎。
但是,槍的口徑不是越大就越好,特別是手槍。
即使對於久經訓練的軍人,那些大口徑轉輪手槍都沒什麼實用價值,就連點50沙漠之鷹也是不適合任何戰術和自衛用途。
那些手槍只適合在狩獵的時候定點打上一發猛的,嚇嚇野獸而已。
原因很簡單,槍重以及後坐力。
“我記得點50沙漠之鷹光是空槍就有2kg重,所以被戲稱爲是一把鐵錘,這種重量是不適合日常攜帶和握舉的,體力消耗會非常大。”
雷越望着旁邊的手槍,心裡嘀咕:“但這把槍好像沒那麼重……”
爲了搞清楚這問題,他去睡牀底下翻找出一個電子秤,把手槍、彈匣和子彈都放上去秤量,只見電子秤的小屏幕顯示:0.95kg
“還不到兩斤!這只是常規手槍的重量,怪不得剛纔放在衣袋裡走了一路,也沒感覺有什麼異樣。”
雷越挑起眉頭,它的材料果然不簡單,這麼大口徑的一把槍竟然造得這麼輕。
但這不一定是好事,因爲槍身重量可以幫助持槍人控制後坐力,不然開一槍直接起飛。
而這把槍,只有0.9kg,是方便攜帶了,可是……
“口徑越大,後坐力越大;重量越小,後坐力越大。
“以它這樣的口徑和重量,一發子彈的槍口動能有多少焦耳?會不會讓槍炸膛,又會帶來多大的後坐力?
“要想穩定地使用這把槍,持槍人的腕力與臂力都得非常強才行,不然就等着脫臼、摔倒甚至骨折吧……”
想到這,雷越不由得打量了一下自己的雙手,魁梧算不上,但肌肉是有的,只是顯然還駕馭不住這把槍。
他沉吟着把子彈裝回去彈匣,再拿尺子量度了下,整個彈匣的容量是七發。
霰彈和手槍彈是不同的,彈藥應該也有過某種等量轉換吧。
這種彈藥要怎麼補充呢?現在只剩下三發了,是之前槍是霰彈槍形態的時候打掉了一些嗎,是不是射向了“開膛手傑克”?
雷越一邊思索這些疑惑,一邊把彈匣裝回手槍,咔噠。
外面的暴雨正在加劇,臥室的燈光還明亮,他最終還是望向手槍握把護板中間的、握槍時手掌會遮着的那個標誌。
紅色的三同心倒三角形,如同是一個血淋淋的傷口。
“真不知道這把槍都經歷了些什麼,以前的槍主又經歷了些什麼……”
雷越擡着手指摩挲槍身,光滑的地方光滑如鏡,而標誌所在的握把護板有着極爲微細的顆粒感,都十分冰冷。
他對標誌進行了一番細緻的摸索,卻沒什麼發現,槍沒有再次變形,好像只是把普通的大口徑自動手槍,但他知道它不是。
大概是自己還沒有力量、也不懂得怎麼啓動它。
“不過,有一說一,這把槍真漂亮。”雷越輕聲地說。
玩過那麼多射擊遊戲,這應該是他見過最漂亮的一把手槍。
但是通過遊戲、影視接觸槍械,跟親眼所見、親手所握畢竟不同。
影視?雷越心頭微動,瞬間已是想到許多與槍有關的電影經典場景與臺詞……
他雖然藝考落榜了,卻不是沒學過表演。
從小以來,婆婆爲了支持他,總是花再多錢也要給他報那些專業正規的學習班,體驗派、方法派、表現派……他都記不清上過多少表演課了。
所以在表演領域,雷越有着一定的基礎,也是這樣纔敢去藝考的。
以前,他只拿過道具槍練戲,此時看着這把精緻的手槍,表演癮越發上來了。
小時候最早喜歡錶演是爲了好玩,長大後,這種好玩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可以通過表演離開自己的生活,去體驗不同人物的故事與人格。
所以,過去在無數難過的、孤獨的、壓力重重的時刻,他就投入表演中度過。
這時候,雷越微微地扯動爛臉,嘴角肌肉有點微顫,演起了《疤面煞星》裡的一個經典場面。
有“疤面”之稱的主角託尼,從一個街頭小混混成了黑幫老大,但最終還是難逃毀滅的結局,疤面在自家豪宅中遭到敵人圍攻,獨自一人火拼到最後。
雷越從椅子站了起身,目視前方,彷彿看到眼前是滿屋的警察,在抓捕他、圍攻他。
他漸漸全情投入,把今天發生的事情都拋之腦後,漸漸露出那種被別人說可怖的疤面笑容,換上了疤面託尼的心境:
從第一次犯罪以來,這麼多年,所有的喜與驚,全部的躁慮、忐忑、疑神疑鬼都轉作了釋然,受傷?坐牢?死局?
管它呢,都他媽來吧,我還沒有倒下!
唰,雷越猛地擡起手槍,槍口對準了前方的警察們,輕蔑地說:“你們跟我的小夥伴打個招呼吧!”
在想象中,他連連地扣動扳機,手槍射出兇猛的焰火,與爆裂的槍聲一同撕破前方,砰,砰,砰!
直至,自己也中了槍,然後渾身都被打爛,笑着罵着地結束一切……
雷越倒身在地板上,定格了好一會,才從表演狀態中抽離回來,頓時不禁爲這次演出感到欣喜,一邊跳起身往臥室外走去,一邊叫道:“婆婆,剛纔我……!”
他的話聲戛然而止,屋子裡恢復一片寂靜。
過去在家每次完成好的表演練習,他都會迫不及待地跟婆婆分享。
但今天發生的一切鉅變都已經浮現心頭,讓他全然迴歸到這個生活中。
砰,砰,彷彿是槍響的聲音傳來,殘舊窗臺那邊狂風吹進,玻璃窗又被吹開了,地板上的積水越來越多。
“……”雷越面無表情,拿着手槍緩步走到窗邊,張目望去。
只見外面的雨勢不見減弱,福榕村的燈光飄搖不定,夜風的呼嘯像是鬼魅的號泣,而當中隱隱約約有着警車的鳴聲。
“幾點了?”他看了看手機,已經過了零點,踏入新的一天。
警方在忙着那宗命案吧……也快一個小時了,到現在還沒有人找上門來,應該是第一時間沒找着他了。
等長夜過去,就要繼續忙婆婆的後事了。
“婆婆,你走之後,發生了很多事……”
雷越望着外面狂亂的夜雨,整理着心緒,輕聲自語:
“婆婆你說得沒錯,‘小越啊,伱不是什麼瘋子,只是有點與衆不同。’那些醫生都搞錯了!我的與衆不同說不定還是個優點呢。
“今晚已經清楚了,那隻烏鴉不是幻覺,它是我的朋友,還帶我去找到這把槍,這是掙破命運的機會吧。我真想你能知道這些……”
他破爛臉龐上的目光轉動,望向手上這把大口徑、大威力、可以變形的重型手槍。
掙破命運嗎,有什麼不可以?
這是個暗流涌動的世界,有什麼不尋常的事情隨時會爆發而出,就在東州這裡。
“拿着這槍,不管可能被抓、被殺還是怎麼樣,這個險我冒了。我得繼續研究這把槍,弄清楚槍的秘密。”
雷越握緊手槍,心臟躍動得一陣比一陣更有力,“而且,說不定哪天我就會有需要用槍的時候,所以也得加強鍛鍊,練習怎麼使用它。”
不過,這把槍顯然有着驚人的力量,它很危險,不只是源於巨大的後坐力。
如果槍主掌握不住,只會被它震碎。
但是,這是我的槍,我可以控制它。
這是我的槍……雷越凝目看着手槍,越看,越感覺它像是他自己的本身。
一半黑色,一半銀色,就像他的臉龐,一半爛臉,一半好臉。
而有什麼危險的秘密,就隱藏在那個紅色倒三角形標誌中,比外面的暴風雨還要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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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