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要這麼說,去就去吧!真拿你沒辦法,怎麼弄得像見到男人就走不動路的樣子,這樣真的很不好的。男人之所以能夠傷害女人,其實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爲女人太在乎了,太上杆子了,你現在就很像是那種人,還什麼很像,其實就是那種人,這樣很容易被男人傷害的。”
文可可出於好心的警告,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要是選擇男人,一定要選擇愛你的男人,不要選擇你愛的男人,愛你的男人能夠無條件的遷就,而你愛的男人只能是無條件的遷就他。
其實誰先救誰,都是一種不太理想的相處方式,但是相對來說,還是選擇愛你男人,然後不容易被受到傷害。
唐飛燕在的這種行爲,簡直就差倒追了,文可可不是說,現在自稱是吉昊奕的那個男子,不會真的喜歡龐飛燕的問題,總覺得這其實就是一個陰謀,如果唐飛燕太認真,太把這事兒當回事兒,恐怕會傷心的不能自拔,到那個時候會着涼呢,還不是她。
所以現在給他打打預防針,至少,她知道事情不是她想象的那種事情,又不至於到崩潰的地步,說來說去的,其實心裡面還是不希望唐飛燕會落下一個非常不好的結果。
文可可覺得自己真的是太心軟了,恨一個人也是恨不到一定程度上,按照現在唐飛燕對自己的這個態度,到底會是個什麼結果應該一點都不在意了,但是念在曾經一起相處過的份上,還是不忍心?心軟其實是病但是好像也沒有什麼藥可以來醫治。
“沒事,沒事,我寧願被男人虐我千百遍,也不願意男人打我身邊過,看都不看我一眼是的,謝謝你的提醒,我會自己看着辦吧,萬一那個男人真的傷了我了,我也心甘情願。不會怪你沒有勸我的,快點跟我走吧,一會兒就離開家出門了,到時候想去沒得去,人生到底有多少事是可以瘋狂的時刻,能瘋狂的時候就抓緊瘋狂吧!再不瘋狂就老了。”唐飛豔有點迫不及待,現在連,跟文可可開個說話的功夫都覺得是在浪費時間,恨不得長雙翅膀飛到那個自稱是吉昊奕的男人身邊去。
文可可看着唐飛燕都說出這種話來了,估計不管怎麼勸都是沒用的,隨便他怎麼樣吧,也就沒有再繼續的勸,其實也知道勸了也是白勸,根本就沒用。
“慢點兒走,別拉着我,都說跟你去了還能反悔,怎麼的,我跟不上你的步伐,這麼拉着我,都要把我給拉摔倒了!”文可可被唐飛燕拉着一個踉蹌,差一點沒摔了,現在唐飛燕就是一匹脫繮的野馬,橫衝直撞的,真是讓人受不了。
不就是那麼百八十米的距離,用走的也用不了多長時間的,何必急於這一時?
唐飛雁的腦子簡直就是一腦子的漿糊,真是無法形容了!
被文可可這麼一說,唐飛燕才稍微的放慢了一些腳步,說話功夫就來到了第34棟別墅,也就是那個智商是吉昊奕的男人所住的那棟別墅。
院門前的密碼鎖已經把門給鎖得嚴嚴的,想進去也就只能按門鈴了,唐飛燕當然是非常熟悉這一套程序,用最快的速度按下了門鈴。
他們家的門鈴還是創意門鈴,並不是那種滴滴滴鐺鐺鐺那種音樂的響聲的,是錄的一段說話的聲音,作爲門鈴,“我不在,我不在,按門鈴我也不在,我不在,我不在,我就是不在!怎麼按我也不在,哈哈哈……我不在,我不在……”
那門鈴按一次就是這句話,再按一次,還是這句話,不去了,就是這句話,聽了都讓人有些鬧心了,還依然是這麼一句話,真不知道爲什麼要弄這麼一個門鈴,哪怕你錄一段請稍等,馬上就開門之類的內容也算是比較正常一點的。
這一個勁兒的說着不在,這是不想讓人登門拜訪的意思嗎?
從字面上看,應該就是不想讓別人按她家門鈴的意思,但是如果不想按別人家門鈴,爲什麼要設置個門鈴出現,把門簾給剪斷了不就得了,至少不會發出這樣亂糟糟的噪音,按門鈴的人也鬧心,估計這個房間裡面的人聽的這些能量也鬧心。
總之就是一個製造噪音的破門鈴,唐飛豔似乎是沒有這樣的感覺,一遍一遍的按着門鈴,感覺都沒有放棄按門鈴的意思,難道他都不覺得吵嗎?
“我說你行了吧,能不能不按了?這門鈴真的是太鬧心了,耳朵都感覺疼了,怎麼聽都有點想打人的衝動,難道你都不會有這種感覺嗎?”文可可忍無可忍的制止道。
“那我其實也是覺得有點吵,但是我不按門鈴,也不可能會有人開門了,所以還是得按門鈴,要不然實在覺得難聽,先用手捂上,克服一下,這是他自己家的門鈴,自然信他想弄什麼樣的就弄什麼樣的,雖然是難聽了一點,還是入鄉隨俗,尊重一下他喜歡的事物好了,我想那應該可能是在樓上,看來還是需要一段時間,不然那剛剛的進到房間裡又不可能馬上的就離開,我們根本就沒有進房間,一直在院子裡邊呆着,如果有車開過去,我們肯定能夠聽到車的聲音,所以,他肯定是沒出去,還是在家裡的。”
唐飛燕完全都接受不了,沒人開門的這個事實,還不停地解釋着那個自稱是吉昊奕的男子一會兒就會給他開門。
文可可一臉的嫌棄,撇了撇嘴,有點無奈的說道:“他開那個車子,你覺得會有聲音嗎?如果,要是有聲音的,爲什麼沒有察覺他就到我們身邊?我覺得你這是在自欺欺人,現在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那個男人已經不在別墅裡邊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那個男人根本就不願見你,不願意給你開門。”
“不會的,不會的,這兩個可能都不會的,他是在看的路上,我相信他肯定是開門的路上!再等等,不要那麼快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