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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國西陲邊境的山脈中,正值秋天。癡癡望向山谷的六歲孩童眼中突然有了生命,眸子像腳下不遠處的五彩湖泊一樣在陽光下流光溢彩。

李林嘆了口氣,連裝白癡的心情都沒了。因爲他聽到身旁守衛說:“傻子也無所謂,這小模樣不送牡丹院可惜了。”

牡丹院,這模樣,還能去幹什麼?所以李林拍拍屁股站了起來,用五歲孩子的天真笑容望着守衛:“這是哪裡?”

他當然知道這是哪裡,看着一大羣小屁孩呀嘿呀嘿地練拳腳,電影裡某某幫派從小培養忠心小狗的場景就展現在眼前。他可不想再做殺手,前世做得太累了。

然而與做殺手比,與送妓院比,殺手似乎還是好點。於是李林清醒了。

嫩白的小手拿着雪亮的刀,他揮了揮,身體各部位還達不到那個要求,卻找回了點前世的感覺,這讓他很滿意。

三個月,李林同別的小孩一起在空曠的地方打架。三個月後,他的衣服上彆着一百的編號,與一百名孩子一起走進編號十的木樓,開始相互殘殺。

進樓的瞬間,李林悲哀地想起了前世獄中鬥毆的場景。他又笑了笑,這一世身邊再無兄弟能從背後捅他一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