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死芳,你還討厭在我的地壟上亂放草。小心我告訴媽媽你的壞話。你乾的壞事。還有秦小亮給你寫的情書。剛上初二你就談對象。你還讀書讀個屁書。”
“你放屁,小死豬!你再胡說八道,小心我踹你一腳。你怎麼能在媽媽面前瞎說八道呢?我什麼時候談對象了,我連男生的手都沒牽過。我什麼時候收情書了,連情書的影子我都沒有看到過。你看媽媽不在家了,小心我踹飛你。”
想起曾經的芳芳,惡狠狠的說着,這種可惡的話。對呀,她跟弟弟從小就打架,她總是欺負地。弟弟總是長得小小的,看起來跟營養不良似的。所以從小到大,雖然爸爸媽媽很寵弟弟,但是芳芳確實沒吃到什麼虧。有的時候爸媽去幹活,給家裡留一些活。
本應該是讓芳芳乾的,頭腳媽媽一走,二,腳芳芳就讓弟弟幹。弟弟如果不好好幹的話,芳芳準保是狠狠的踹弟弟兩腳。弟弟每次都說不疼。還故意和芳芳對着幹,氣芳芳!但是每當時鐘直到7點的時候。弟弟的眼淚就跟風箏線一樣,啪啪的往下掉。哭個沒完沒了,怎麼也哄不好。直到媽媽拉開大門走進屋裡,芳芳捱了兩腳以後,弟弟的哭聲立刻止住。
“啊,啊,啊,姐姐打我,媽,她把所有的活都讓我幹了,還踹了我兩腳。她還把我的好吃的都吃了。還搶我的新書包,說要把新書包給她用!”
弟弟這顛倒黑白的能力也是超強的,使用的也是爐火純青。彷彿戲劇一樣,每天反覆的上演這樣的鏡頭,不知持續了多少年。每一次都以芳芳挨兩腳告終。就這樣芳芳和弟弟打打鬧鬧好多年。芳芳也想弟弟了。弟弟是芳芳對這個家裡最大的牽掛。
但是不知爲什麼,高中那段時期,芳芳的記憶裡好像沒有弟弟。不知道弟弟去哪裡了,總是想也想不起來,弟弟那兩年到底去哪了。小時候方方對弟弟的記憶力還是非常少的。只是記得他們小時候一起搶好吃的,一起搶遙控器,一起打架,一起告狀。後來芳芳上初三的時候,弟弟上初一了。再後來芳芳上職高了,弟弟就不知道去哪裡了。
不知道爲什麼,芳芳有一段記憶裡總是空白的,想也想不起來。可能是弟弟也長大了吧,他和他的好朋友老是在一起玩兒,所以芳芳都記不得。我們的人生就是這個樣子隨着長大。隨着身邊的朋友變多,我們就不再是最親密的好朋友,也不再是最親密的兄妹了。
“芳芳,你想什麼呢?難道是我長得更加英俊了嗎?怎麼盯着我看個沒完呢?是不是我現在的髮型特別像謝霆鋒啊?還是更像潘瑋柏呢。如果能選擇的話,我希望我長得像潘瑋柏。而且我的眼睛你看多大跟潘瑋柏的眼睛一樣大。芳芳你說是不是?”
秦小亮一如既往的愛開玩笑。而且還變得更加自戀了呢。有的時候方方真的很羨慕秦小亮的心態。明明他家也很窮,媽媽還有一點跛腳。走起路來一高一低的。而且脾氣還特別差,在村東口都能喊到村西頭。聲音洪亮的能穿透天際。當然是有點誇張了。
爸爸雖然是老師。但是爸爸的年紀比媽媽大了有十幾歲。看起來也是日漸衰老。他還有一個哥哥。在東北那個地方,如果想娶一個媳婦的話,要花好些錢。不管你是讀書了還是沒讀書,娶媳婦這一關是非常難過的。更何況他家還是兩個人。兩個男孩子。
但是每天他都笑呵呵的,臉上有幾個小痦子雀斑。還有兩個大大的小酒窩。圓圓的臉蛋毫無殺傷力。他總是喜歡穿一條藍色的牛仔褲。還有一雙灰白色的運動鞋。上衣永遠都是千古不變的校服上衣。我想他是跟我一樣,媽媽沒有給他買衣服吧。
上初中的時候,他總是騎一輛28自行車。他瘦小的身軀根本就夠不到自行車的腳踏板。他就左一搖右一晃,用力的伸長自己的腿,蹬着那個腳踏板。臉上總是洋溢着笑容。看起來非常的開心,非常的陽光。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要比芳芳大得多。好像芳芳彷彿看到了希望。
對呀。比你窮困的人比你悲傷的人,比你條件不好的人都在努力,你有什麼不努力?她們走在充滿了希望,對生活充滿了慾望,開開心地生活着。你爲什麼還要抱怨呢?有什麼不能面對的呢?人生的路那麼長,又不光上學一條路,條條大路通羅馬,總有一條會通向你希望的理想大門的。
芳芳看到秦小亮的笑容,立馬消去了陰霾。彷彿找到了人生的方向。給自己體內注入了神奇的能量。立馬精神抖擻,再也不頹廢了。剛纔暈車的不好感也立馬消失了。你和秦小亮開起了玩笑。
“哎呀,你臉皮可真厚。你長得真的像謝霆鋒嗎?我看你長得像韋小寶。你看你多像鹿鼎記裡面那個陳小春啊。圓圓的臉蛋撅着個嘴。配上你那兩粒清鼻涕。開玩笑開玩笑,不要講,不要生氣啊。”
“你……周芳芳。和你說多少遍了,不要再提上小學的時候,我流鼻子的事情。你怎麼總是提呀?不揭人短知道嗎?我們都已經長大了變成大孩子了,怎麼還能提小時候開襠褲時候的事兒了?放在心裡,封存在記憶裡不要再講了。我現在也是英俊的少年了。我也是有人喜歡的。知道了嗎?周芳芳。”
不知道爲什麼,芳芳聽到有別人喜歡秦小亮了。心裡面還是挺難受的。難道自己也是個花心大蘿蔔,也是個中央空調嗎?自己明明不喜歡秦小亮。曾經弟弟和他說秦小亮喜歡她的時候,他她一點也沒有心裡頭有波瀾吶。怎麼這會兒心腳微微一痛呢?自己怎麼會變成這樣呢?也不知道別人的青春是不是也這樣。
直到很多年以後芳芳才知道那是一種同學情。那是一種一起長大青梅竹馬之間的情誼。你會覺得別人把你的情誼給佔住了。你也會覺得心裡頭難受。因爲你覺得他始終就應該屬於你的,他就應該站在原地永遠等待着你。人對於情感這件事情都是極其自私。而且自私的程度是你肉眼所看不到的。儘管你再否認他也是發生的。
“原來我們小亮有人喜歡。難道亮亮談對象了?是咱們旗裡的還是咱們市裡的?我這是要叫大嫂了嗎?你剛纔不還跟我說完要好好讀書再說了嗎?怎麼也談對象了呢?……”
最後一句話芳芳說出來的,聲音小的她自己都聽不到。她不知道自己爲什麼會問出這樣的話。好像是從靈魂深處自己發出來的,沒有經過自己的大腦一樣。自動就識別出來了。自己自動就發問出來了!
“沒有,我只是說我們都是少年。長大了嘛,有些話就不能再說了。小時候一些邋遢的表現也不能讓別人知道。難道你也想我和別人說,你曾經尿過褲子的事情嗎?”
“你,秦小亮。不許說你在胡說八道,我抽你了。我給你個大嘴巴子啊。我告訴你啊,把這個牢牢的閉上。你小時候沒尿過褲子呀?還敢說我那件事,都說忘記了,你怎麼還記得?你的記性咋那好呢?猴年馬月的事兒,你還提。”
“天啊,那樣搞笑的事情怎麼能忘記呢?我估計這一生都忘不了了。而且你那哪是小時候呀,都上小學了好嗎?你都上小學三年級了好吧?我會把它記在我記憶裡的,也許會寫在我的日記裡呢。”
那是一年冬天。芳芳也是去山上放羊。只是那會兒沒有幾隻羊。然後秦小亮是去前面的河溝裡頭找鴨子。他家的鴨子經常自己跑到前院河溝裡去玩。有的時候就會被別人偷走一隻燉了吃了。所以他奶奶每天都叫他去把鴨子找回來。他非常的不情願,總是慢吞吞的。
然後那天他看到身上有他喜歡的一種野草。其實就是一種蒲公英了。因爲當地土話不叫蒲公英。所以他就一路挖一路跑,一路跑一路挖。我剛好在那個山背面放羊。當然標配也是拿了一本書。拿了一本練字的字帖在練字。
他看到我還挺驚訝的。他就陪我一直放羊,一直到下午他纔回去。他都把找鴨子的事情忘到腦後去了。忘得乾乾淨淨。我想他那天回家一定會捱揍了。畢竟他奶奶讓他馬上找了鴨子回去,他就在山上折騰了一天。
而我一直想尿尿。結果他一直不走,我就不好意思去。我又不好催他。我那會兒剛懂男女有別。剛知道男生和女生不能在一起玩,不能當着男生的面上廁所。而且那是一望無際的山頭,根本就沒有地方可以尿尿。我當時真的鬱悶極了。憋得我滿臉通紅。
我就那樣煎熬的,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熬着。直到他後來說他要回去了,要不奶奶該揍他了。他在前面跑着,我在後面慢慢的走。我本想找到合適的時機,看前面那個小溝裡,把這泡憋了一下午的尿給尿出去。結果他又倒過來跟我聊了一會兒天兒。我當時真是無語到極點了。我真的成了那個活人被尿憋死的人。